題:
在沒有正式的僱傭合同的情況下辭職後簽訂不競爭的合同有什麼好處?
Alima Secdi
2018-11-04 20:11: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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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要離開公司,但他們希望我在離開之前簽署不競爭的協議。

我與該公司沒有任何正式合同,也沒有任何地方簽署我將承諾的承諾。

這樣做對我有沒有好處?我為什麼要這樣做?

他們是否在為您提供一些簽署競爭規定的內容?
不,他們沒有提供任何回報
如果他們不提供任何回報,那就沒有必要簽名了嗎?
你在哪個國家?在許多國家/地區,不必寫下合同,例如英國-您仍然受口頭協議,習慣和慣例以及任何法定條款的約束。
@Neuromancer UK合同法需要考慮。英國法律還要求公司為維持其生活水平提供合理的選擇(即全額支付薪水)。
@Aron不確定您正確的不競爭者在英國和加利福尼亞一樣難以實施。您所暗示的沒有法定稅率-您是正確的,不能阻止您以自己的職業謀生。 非競爭者只真正用於高級或高薪工作
@Aron您對英國法律的看法並不總是正確的-例如,《官方機密法》的不洩露部分(影響政府和軍事信息的低級安全性)一直持續到死亡,並且在您受僱後沒有任何補償結束。確實,當您離開時,可能會要求您確認已收到文件,以提醒您已同意的事實。
@alephzero非公開不可比
等一下,當您說“沒有正式合同”時,您是不是在工作期間從未與您簽訂過書面合同?如果是這樣,為什麼現在開始?
您會得到什麼回報?
@alephzero NDA與非競爭產品有很大不同;一個只會使您保守秘密,而另一個會限制您在該行業找到工作。此外,《官方機密法》是一項國會法案;即使英國法律有限制保密協議的規定,議會也可以自由地否決它們。(就此而言,無論您是否同意,他們都可以自由應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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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沒有說明您在世界的哪個地方工作。通常,不要簽署任何您沒有得到適當報酬的東西(特別是考慮到競爭不激烈,NDA會限制您在其他地方找到有酬工作的能力。在某些情況下,-compete即使您沒有簽署任何東西也可以強制執行,這比較複雜,但是基本上可以歸結為以對您的前雇主有直接因果關係的方式洩露或使用的商業秘密和專利。
相關的半副本:https://workplace.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94232/employer-wants-me-to-write-down-i-accept-the-termination-on-my-termination-pap
可能與[我要離開公司時在不競爭的網站上簽名嗎?]的重複項(https://workplace.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1105/should-i-sign-a-non-compete-as-im-離開公司)
他們會再次解僱你嗎?合同通常是業務交換。您缺少他們給您的東西的部分。
這是巨魔嗎?
十 答案:
user1666620
2018-11-04 20:34: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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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簽名不會使您一無所獲,並且可以通過同意不競爭來限制您的就業選擇。從權利上說,如果他們行事合法,他們甚至會在開始工作之前就讓您簽署一份合同,作為您最初工作條件的一部分。這是回顧性的CYA廢話,您應該這樣對待。

如果他們確實希望您簽字,請索取獎金,以潛在限制您的就業能力。否則就走開

刪除最後一段。他們不希望您簽署太多來支付您的價值,這至少是您的全部先前工資乘以無競爭產生的影響時間。
@R ..-我不明白您為什麼說“刪除最後一段”,而您所建議的正是該段所說的內容-如果他們要您簽字,然後請他們為您支付公平的市場價值您正在簽名的內容。根據協議的限制性程度,全薪可能會超過他們要求的實際價值。
對於任何其他想知道的人:CYA =遮住你的屁股(?)
@Johnny:進一步的細節可以使最後一段更好,而不是刪除它,但是只說“要求獎金”並沒有引起人們注意,為了使它在OP上確定性地好於獎金,獎金有多大的天文數字?賭。
@R ..這取決於他們想要一個不競爭的範圍。如果他們只是不想讓您為他們的直接競爭對手工作,他們的競爭對手很少,您還是不想這樣做,那隻是一年,即使僅僅兩個月的薪水也可能很划算。他們可能只是希望您不要在特定的產品領域(企業存儲系統,無人駕駛汽車,等等)上工作,而這可能不再是您感興趣的領域。我們不知道關鍵是,OP必須獲得公允價值。
@DavidSchwartz:這可能不是您對自己工作感興趣的東西,但可能是您的新雇主在僱用您後一個月突然要求您做的事情。不競爭只是個壞消息。接受幾個月的薪水是愚蠢的賭博。
我同意這裡的@R。無競爭者基本上可以使您失業,因此他們應全額支付您的薪金,直到結束為止。 通常是為了讓在職員工避免為競爭對手工作。離開時簽署無競爭條款毫無意義。
離開時簽署無競爭協議是很合理的(當然,只要得到合理的補償即可)。在特定公司工作期間獲得的知識可以極大地促進競爭,因此前雇主將尋找解決這種將知識轉移到競爭中的風險的方法。但是它應該有合理的報酬。假設您的職位允許您在一些沒有競爭力的公司中工作,那可能是其他評論中建議的部分薪水。例如。市場部門的人可以做廣告牙膏和狗食。
矛盾的是,最好是不競爭地簽署不競爭而不是簽署得太少。顯然,沒有什麼是“沒有考慮”的,因此是不可執行的。但是,如果OP將其簽署為一天的工資,則這是考慮和可執行的。
@Johnny-我認為“刪除最後一段”的意思是,不,他們真的不希望OP對其進行簽名(意味著,他們將不願意為此付費),因此其餘的假設都不相關。與實際建議刪除該段落的建議相比,這更多是為了強調。
@R ..在您的整個歷史中,您是否曾經聽說過有人在不競爭期間獲得全薪?與僅僅給某人X年的無限假期相反,這似乎很奇怪。這對用人單位具有相同的作用,除了它還賦予用人單位以提前解除合同的自由,而無競爭者則不會。
@CortAmmon:否。這就是為什麼我最初的評論是:**他們不希望您簽署足夠的錢來付給您值得的東西。**,我的基本建議“不要打擾這個想法”。
@R ..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通過在其上貼上價格標籤,暗示您對它的價值有所了解,這與“它永遠都不值得”是不同的信息。而不是使閱讀混亂。
什麼獎金除非他們在稅後*不競爭*期間的淨工資不低於您淨工資的2或3倍,否則您請勿簽署*任何*。
@R ..他為什麼應該刪除最後一段?公司*可能*願意支付那麼多錢(即使他們不願支付),或者法律可能甚至有義務不管僱員的意願而付錢給僱員(在我國(克羅地亞)就是這種情況)-如果公司要求員工一段時間內沒有競爭,他們必須繼續向他/她*至少*平均工資的一半(或合同規定的更多)
@emory在某些司法管轄區中並非如此。在法國,對無競爭條款(在無競爭條款期間內,低於平均工資的1 / 4-1 / 2)“低得可憐的報酬”使其無效,無法執行,並給予了員工享有賠償的權利。
@jcaron有趣的IANAL,我強烈建議諮詢律師,但是如果提供1/2的薪水,那麼您簽字簽收,收取錢款然後提起訴訟是否對您有利?
@emory,在短期內將對您有利。但是,那些因忘恩負義的混蛋而迅速流連忘返,他們在NC上簽字並得到補償,然後起訴該公司,因為“還不夠”。如果蔓延,您將無法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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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eineg我希望我永遠不會遇到這種情況。但是,如果我必須聘請律師來評估擬議的非競爭性協議,並且該律師表示這是對價不合理的強制執行,並且我相信該律師的判斷,那為什麼不拿這筆錢呢?通常,如果我必須聘請律師來閱讀與僱傭相關的協議,那麼我就不需要這份工作。
Blrfl
2018-11-04 22:49: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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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您簽署的非競爭協議是合同。在許多國家/地區,要製定可執行的合同,必須滿足以下五個條件:

  • 合法目的,在這種情況下,合同雙方要求的事情不會受到破壞任何法律。這將包括關於要求您簽署的合同在執行位置是否有效的任何限制。
  • 要約人提出的要約
  • 考慮,在這種情況下,每一方都向對方提供一些東西以換取他們得到的東西。
  • 能力 >,雙方都有能力了解合同中的內容,並在法律上被允許成為合同的一方。
  • 接受,其中,雙方均決定他們所獲得的對價因為他們給出的是公平的,並且通常通過簽約來同意合同中的內容。

貴公司提出的合同對他們有很多考慮(他們得到的好處是在競爭對手中擁有一名前僱員),卻不適合您。因為他們沒有為您提供任何回報以使他們退出行業,所以您沒有動力接受他們的建議。這樣做的時候應該是他們最初為您提供工作的時候。

最簡單的方法是直接拒絕他們的提議。您已辭職,所以他們在工作中真正能做的就是儘早終止您的工作。他們離開後最糟糕的情況是提起惡意訴訟,以盜用其商業秘密。即使他們不贏,您仍然會輸錢,因為捍衛自己會花費金錢和時間,但是他們仍然冒著昂貴的反訴風險。

就公平考慮進行談判將需要您通過遵守他們的條款來弄清楚自己將遭受的損失。如果簽約會迫使您在另一個薪水不高的領域任職,您應該索要差額,或者,如果您因此而無法工作,則應索取薪水和福利的全部價值。如果公司在您離開時足夠愚蠢,可以嘗試此操作,那麼我將對他們額外收取至少25%的罰款,以確保他們真的希望您不再流通,但這就是我的業務方式。無論協議中的內容如何,對價必須在您退出發行之前的整個過程中持續有效,並且應預先付款,或者如果他們停止向您付款,則合同無效。 (所有這一切都需要時間和金錢來安排,這就是為什麼簡單地拒絕報價的原因。)

這是一個很好的答案。可以通過提及各種司法管轄區對無競爭合同中可強制執行的內容進行限制來改進,並且對於OP進行一些研究以確定在其管轄權中可執行的內容將是有益的。假設OP希望進行談判,而不是完全拒絕完全沒有競爭的合同。OP應該注意,通過開始這樣的談判,他們幾乎不會放鬆。儘管可能性不大,但OP可能獲得比他們預期更多的收益。
在@Makyen's的評論中,我要補充一點,據我所知,所有NCA必須具有有限的時間跨度,並且不能/不應該是終生的,即,禁止OP終生完全在該部門工作。我的管轄區是歐洲,未指定OP
我裡面的律師喜歡這個答案,但我要說一下,這是例外,那就是簽字不會花您任何錢,並且有機會您將來可能會回到公司。在這種情況下,做一些對您沒有傷害(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可能不合法執行)但可以給您公司帶來一定商譽的事情,這並不是一個壞主意。但是,如果您沒有立即返回的計劃,那麼即使您不認為此限制會影響您(沒人知道未來),也不要對自己施加此限制。
+1為合同的內容,但是您可以為此提供信息嗎?
@AaronHall幾乎所有有關合同法的書籍或文章都將涵蓋這些內容。這是[來自澳大利亞的一個](https://www.lawhandbook.org.au/2018_07_01_03_elements_of_a_contract/)。
我知道您說的是“在許多國家”,但這並不是合同的普遍性。例如,在蘇格蘭,“考慮”不是合同的必要條件,而且我懷疑它可能不在大陸法系國家。
@MartinBonner這就是為什麼我說“很多”而不是“全部”的原因。在每個國家中,對合同法的來龍去脈的詳盡討論將不在此列。
@MartinBonner我不確定蘇格蘭,但是您可以在很多地方愉快地製作和簽署不可執行的合同。如果合同的措詞不足或超出範圍,法院很可能不會維護此類合同。因此,是的,從技術上講,在大陸法系國家中,您可以將任何您想要的“合同”稱為“合同”並簽署-真正的問題是該合同在法院是否具有任何分量。並非全部。
答案的第一句話說這是一個合同,但是其餘的答案是要爭論這不是合同。可以說,這不是合同,但這並不意味著沒有限制。前雇主仍可以起訴禁止反言。
@Acccumulation如果您想分割頭髮,這是一份建議的合同,直到雙方都接受為止。更大的一點是,由於缺乏考慮,這將是一個糟糕的合同,這應該使接受地毯從所有合同中脫穎而出。如果OP接受並做一些使雇主想要追隨他的事情,則不可能強制執行這一事實是免費的獎金。
gnasher729
2018-11-04 21:37: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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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理由讓您簽名。您無法以任何方式從簽名中受益,但如果簽名,您可能會浪費大量時間。因此,在任何情況下都請勿簽名。

在任何情況下我都不會說。公司*可以*提供適當的金額,以補償OP簽署不競爭合同的費用。但是,公司不太可能有興趣提供合理的賠償水平。OP放棄的價值。OP還應了解法律上允許/強制執行的內容。其管轄範圍內的非競爭合同。
Kilisi
2018-11-05 09:03: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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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時的一般經驗法則是忽略一切無法明顯使您受益的事情。

因此,除非其中包括提及賠償的內容,否則根本不要進行任何對話。如果您還沒有離開而被迫回答,那就把它推遲。如果您離開了,那就忽略它。

T.J. Crowder
2018-11-05 14:17: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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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 DR

您沒有義務這樣做。


FWIW,他們應該早些處理很多,現在嘗試這樣做是有一點點的。他們不專業。不要簽署沒有明顯時間限制的任何內容(我見過的最長的時間是五年,我將談判時間縮短為兩年;根據我的經驗,YMMV更為常見的是六個月)。無論如何,要有禮貌,也要堅定。

請不要簽署

  • 這會限制您的就業選擇:如果您從他們的直接競爭對手那裡獲得了工作機會,您不能接受。只有您知道這是一個重要的限制還是微不足道的限制。 (我留下了本來就很重要的工作,以及那些本來就不重要的工作。)

  • Hassle :如果您選擇在您認為不是他們的直接競爭對手的公司工作,但他們認為確實如此,他們可能會因此而煩惱。 (“麻煩”可能是反復接觸使您感到不舒服,甚至是起訴您。)

原因對其進行簽名

  • 保持良好的狀態:如果您保持良好的狀態,則現在拒絕這樣做可能會對您造成傷害。

  • 補償 strong>:他們要您做一些可能會限制您選擇的事情;要求賠償是完全合理的,儘管很難想像有足夠的錢來賺錢,而且自然地,您將希望避免給他們以敲詐他們的印象。 (對這種事情的談判補償是勒索,但這並不影響他們對此的看法。)

其他說明

  • 這些事情通常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果您決定這樣做,請確保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限制時間。

  • 如果您決定不這樣做,我會很禮貌地指出。遵循以下原則:

    我理解您為什麼要這麼做,但恐怕我認為我做不到。儘管我沒有為您的競爭對手工作的具體計劃,並且我當然無意做任何不專業的事情,但我需要保持選擇的開放性。

    (顯然,如果您已辭職去為競爭對手工作,則必須刪除其中的第一位。)

好的答案,但是我認為tl; dr一詞並不意味著您認為這意味著...
@mcalex-**:-)**嘿,這只是*一個*段落... *(固定)*
不幸的是,如今,使用@mcalex來表示較長的文本的簡短摘要實際上或多或少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每次它也是答案中的第一件事時,我就一頭霧水,因為我總是首先想知道為什麼他們回答瞭如果沒有在我意識到我的錯誤之前沒有讀過問題;)
要添加@mcalex's註釋,TL; DR可能對於*真正*長答案很有用。但是與其他平台相比,StackExchange上的答案往往更長且更深入。社區可能會喜歡這一點。而且,您的答案將所有重要事項加粗了,這已經使它成為TL; DR。
-1
回复:**保持良好的條件**,拒絕簽約不會對與公司的分離是否具有良好的條件產生很大的影響。您拒絕的方式可能會。您可以禮貌而專業地拒絕。我不確定您的雇主為什麼不提供準確的參考信息或保持有用的專業聯繫,因為您禮貌而專業地拒絕簽署不競爭協議。
@DeNovo-的確,儘管您認識*一些*雇主... :-)
@DeNovo我知道老評論。您的關鍵字“應該”,並且在一個完美的世界中,情況就是如此。雇主可以提供正面的反饋和讚譽,或者他們可以簡單地說出自己在這里工作。後者不是負面的,但肯定不是一個讚譽。
Tom
2018-11-05 14:48: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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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個直覺同意另一個問題,即“你為什麼要這麼做?”還有另一種方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合同(這是合同)是指雙方之間的協議,雙方都認為通過簽字而不簽約可以帶來好處。

請坦率地詢問他們為您提供的簽名內容。此類協議通常在僱傭關係的開始處簽訂,您的優勢是您找到了工作,而在公司想要的比您想要的更多的工作中,這通常是補償的一部分,

簡單計算一下,就必須放棄的機會而言,不競爭會給您帶來多少損失。如果他們提供高於此的補償,則該交易對您有利,您可以(但不必)簽名。如果他們的報價較低,則請事實表明他們的報價不夠高,因此拒絕。換句話說:他們可以通過為您提供足夠的資金來解決問題。如果他們提供的產品不夠多,那就不是您不固執,而是他們便宜。

從這個角度解決問題可以使您打開桌子。現在桌子上有您的報價,他們可以接受或拒絕。

我喜歡這個答案。可能發生的最糟糕的情況是,OP最終“正好位於它們現在所在的位置” *。
jcaron
2018-11-06 16:56: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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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尚未說明您在哪個國家/地區。

在某些國家/地區,法律或判例法為不競爭條款/合同規定了要求。

例如在法國,為了使非競爭條款/合同有效,它必須:

  • 在時間,空間和範圍上受限制
  • 包括貨幣補償(應為在平均工資的四分之一到一半之間)

因此,請查看適用於您自己的司法管轄區的規則(如果您甚至想考慮不競爭的情況)。

還是和其他人一樣,我建議只說不。在此階段,除非得到了確實非常非常好的補償,否則您沒有理由這樣做。

如果您要同意,請確保不競爭至少包括上述要求(在時間,空間和範圍上受限制,並需要金錢賠償)。應該將所有內容都非常清楚地寫下來,並準確定義任何一方當事的意願(您開始競爭,或者他們停止支付)時會發生什麼。

在評估貨幣補償時,請仔細權衡貨幣補償的範圍。非競爭合同。如果它根本使您無法工作(例如,因為您非常專長,並且該子句基本上使您無法為從事同一工作的任何人工作),那麼它至少應等於整個工作期間的薪水。非競爭性合同,可能更多,因為您不一定會在工作結束時立即找到工作,並且您可能很難解釋為什麼在這段時間內沒有工作,當然,不工作也意味著被

一旦考慮到所有這些因素,大多數公司就會放棄不競爭的想法。

>

Thomas Matthews
2018-11-04 23:35: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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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與他們進行談判。

您可能需要談判並簽署保密協議(NDA)。 NDA說,您不會將其專有技術或知識產權中的任何一項透露給其他實體。這可以保護您以前的雇主,並允許您為其他任何人工作,包括其競爭對手。

嘿,如果他們在比賽中失去優秀的團隊成員,那就是他們的問題。您不向競爭對手公開他們的知識產權也是很合理的。

該公司沒有OP想要的東西,因此沒有談判依據。他們沒有槓桿。拒絕他們的要求。
回顧性NDA是一個有趣的概念...
這是一個非常大膽的主張,因為大概公司是有錢的,除非您想暗示Alina根本不希望他們為自己所做的任何事情付錢。@R ..
-1
勒索將表示除非付費,否則他們將發布信息。Alima顯然沒有積極的意圖。為保證他們以後不會(偶然或以其他方式)發布安全信息或隱私信息設定價格完全不一樣。合同的談判通常涉及任何潛在的補償-這就是要考慮的因素-合法合同的存在將需要其進行補償,無論合同採用何種形式。
@Nij但此保證也可能很危險。NDA關心的信息仍然可以在OP不了解的情況下從OP中獲取並用於反對。
那是他們必須考慮並尋求足夠賠償的風險之一,不是嗎。@mathreadler
@Nij我不明白他們必須怎麼做。根本不做任何NDA的缺點是什麼?
他們不會因未披露其所涵蓋的信息而獲得補償。為什麼有人會選擇製造一個東西而不是為此而得到東西呢?
為了換取所做的工作補償?如果根本沒有簽訂有問題的合同,我會(可能是錯誤的)假定根本沒有簽訂任何僱傭合同或工作合同,並且公司沒有義務為完成的工作支付任何費用。
@Nij-OP已經為他們完成了工作。他們沒有決定不賠償他/她已經完成的工作。那麼,對於已經完成所有工作的某人,他們必須用什麼資金來槓桿?
如果他不在路上,則無法進行談判。
無論是否有任何物理上的簽字,合同都存在。也許訪問Law SE並了解更多工作原理。@mathreadler
然而,Alima想向他們索要更多的錢。那就是談判。很難看出答案中所暗示的要點是什麼?@PoloHoleSet
@Nij-啊.....我完全誤解了您的評論-我認為您是在暗示OP需要考慮一下,即使他們傾向於不簽署任何東西就走開,因為存在某種財務槓桿。感謝您為我澄清。
Rui F Ribeiro
2018-11-05 19:40: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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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離職時,無論他們要求您簽署什麼,您都不應隨便簽名。始終先檢查文檔,然後花時間考慮一下並與下榻的人交談。

此外,對於保密協議和非競爭協議,它們通常在合同開始時由高薪且薪水高的員工簽署。管理層,技術水平高的員工或顧問以淨金支付。

從您的問題出發,我想您不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我認識一些低調的人,他們從合同開始時就接受了無競爭條款,並獲得了名義上的補償(300-500歐元),因為他們沒有經驗,並認為這是“正常的”,而且因為他們想要這份工作,所以要當心你在做什麼-有很多不知名的公司把這些特技拉出來。

最後,正如其他人所說,很奇怪的是,即使在開始工作時,甚至都考慮他們的要求,但在結束時。我會告訴他們毫無不確定性地迷路。

總而言之,除非他們在整個無競爭協議的整個期限內為您提供稅後淨工資的2或3倍,即使考慮這個想法,也沒有任何意義。

PS。我剛才提到的這種代幣支付只是為了加強法院在僱員試圖使之無效的案件中的地位。

您是否在認真建議,如果某人在您無需做任何工作的時間內為您提供了正常工資的2-3倍,那您就不會接受?瘋狂。
取決於年齡,行業和其他因素。在我的年齡接受。如此長時間的交易意味著我要等到退休才找到另一份工作。同上一個沒有經驗的人。
實際上,我的父親和一個年輕的同事處於相似的位置……父親接受了一個很好的提早退休計劃,伴侶得到了一次性付款和x個工作時間。伴侶再也沒有得到一份穩定的高薪工作。
@Numeron為什麼瘋狂?對於相當多的人來說,嚴厲的懲罰是不允許其在一段時間內從事任何自己的工作。這就是這種情況,而不是*不必*做任何工作。
@mathreadler還有其他因素。當我從大學的第一份工作中換掉工作時,我的工資一夜之間提高了五倍。同樣,在裁員後,我的薪水削減了一半,我改變了國家,薪水增加了十倍以上,這是一次豐富人生的經歷。如果我在出路時接受了這樣的“交易”……沒有生活經驗的人可能不會理解您所獲得的直接收益並不是等式中的全部。
@RuiFRibeiro聽起來像個愛管閒事的陷阱。它使所有其他有價值的東西都流失了。
Bob
2018-11-06 11:45: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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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在裁員期間發生在我和我的幾個同事身上。我說過,這是人力資源部門僱用我們所有人時做得不好的主要證據。此外,他們還向我們提供了協議,要求我們在第一年離開公司時承擔搬家費用。我們都笑了,為時已晚,太糟糕了。

然後公司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錯誤,要求一位女士回去,她開除他們說她已經有了新工作。一位更高級的人也在我們競爭對手的公司裡找到了一份新工作,走進星期一的一個週一的會議,並與許多海軍上將和將軍打招呼。他告訴他們,這家公司擁有更好的產品和更好的道德規範。

幾名下崗員工因年齡歧視,不遵守公司程序和法律誹謗而起訴。他們獲得了全額回酬,福利和恢復原狀。一個人接受了他們的提議,工作了一個星期以完全有資格獲得退休金,然後辭職。 >

我理解原來的問題為什麼會讓您想起您的相關故事,但是無助於回答這個問題。嘗試閱讀幫助部分中的[我如何寫一個好的答案?](https://workplace.stackexchange.com/help/how-to-answer),以獲得一些提示和更好的解釋,以幫助您解決問題。OP。如果將來遇到任何此類情況,Workplace將是尋求建議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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