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公司環境中工作,公司的大多數時間通常為上午8:30-下午5點。許多員工根據個人義務來改變工作時間,但是由於工作量的原因,我部門經常有很多人工作到深夜。
關於我的個人情況,我發現一群我的同事們一直在提醒我“早退”。同事們絕不是我的上司或主管。
我意識到他們之所以這麼認為,是因為我經常來得很早,提早離開(通常是上午7:30-下午4點)來幫助我下班後要做某些活動。我始終會做出個人承諾,以確保我在最少的工作小時數(如果不多)上班。此外,我已經與主管一起清理這些時間。我還嘗試過盡可能減輕部門其他人的負擔。
有時候,這種舉報是在我的上司面前進行的,上司從來沒有絲毫提起過我。
>我發現以這種方式看待我的工作滿意度已經開始受到損害,儘管事實上我正在做我的工作,而且很好。
我擔心如果我會採取直接行動,向badge我的人提及此事,只會助長火勢。我可以像其他人一樣瘋狂,但是到了我認為它還不成熟的程度,並可能威脅到公司未來的發展。
我也發現這種處理方式與休假期間,公司中的大多數人一次要花幾個星期。我傾向於成為在漫長的周末或白天和夜晚使用它們的類型。出於某種原因,當我有權獲得與其他人同等的金額時,我會因休假而感到煩惱。
在任何一個方面都有建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