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幾年。最近,我決定尋找一份新工作,並找到了一個職位,要求我等待大約6個月才能知道我是否被錄用。由於某種原因,我的老闆知道這一點。此後,當有空缺職位或晉升時,他總是從我的團隊中分配另一個成員代替我。他的理由是,如果我被分配並離開公司從事新工作,那對於另一個成員來說就是浪費機會。我想知道這是否是歧視,如果是,我應該怎麼做。
注意:我在英國工作。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幾年。最近,我決定尋找一份新工作,並找到了一個職位,要求我等待大約6個月才能知道我是否被錄用。由於某種原因,我的老闆知道這一點。此後,當有空缺職位或晉升時,他總是從我的團隊中分配另一個成員代替我。他的理由是,如果我被分配並離開公司從事新工作,那對於另一個成員來說就是浪費機會。我想知道這是否是歧視,如果是,我應該怎麼做。
注意:我在英國工作。
儘管我懷疑這是否是法律意義上的歧視,但該問題最適合在法律論壇或由律師提出,而不是此處。
就專業意義上的歧視而言-是。
根據維基百科,歧視是“根據感知到的某人或某事的群體,階級或類別對某人或某事進行處理或考慮,或對其做出贊成或反對的區分。
這是一種歧視,因為在某些情況下您會受到與他人不同的對待。我認為是正確的。由於您透露自己要離開,所以 與眾不同-您現在屬於“不會長久的人”類別。一旦您(直接或間接)得知您打算很快離開,為什麼您會期望獲得升職或選擇任務?
他的原因是,如果我被分配並離開公司去找新工作,這對於其他成員來說是浪費機會。
作為經理,這對我來說完全有意義。這就是我在類似情況下的做法。而且,如果我感覺到您在等待新工作時在日常工作中有所懈怠,我會解僱您。 (我並不是說您在懈怠,而是如果您開始表現不像專業人士那樣我會做。)
我在團隊中投入了大量的時間,精力和政治資本。我不想把它浪費在“短計時器”上。
這就是為什麼重要的是,在您未正式發出通知之前,切勿透露您正在尋找其他地方。
要拯救的維基百科:歧視是根據個人在特定組或類別中的實際或可感知的成員身份對個人進行的偏見和/或區別對待,“通常會以這種方式對待人。”
如果您想提起法律訴訟,請諮詢律師,但我認為您會發現自己不在任何受法律保護的群體中。在許多情況下,被視為“飛行風險”(即可能很快離開)的人,無論好壞,都受到不同的對待,我還從未聽說過這是採取任何法律行動的根據。
您確實需要與老闆疏遠。如果不進行私人交談,沒有真正的方法可以改變他的想法或態度。他可能會生氣,受傷或聽到謠言不是真的。是時候解決這個問題。
在一對一的對話中,誠實地談論您在求職中所處的位置,以及如果您認為適合自己的職業就願意留在公司的意願。向他詢問他在公司工作的時間和地點。還可以看到他認為您的技能不足以及您需要在這家公司中升至更高水平的知識-這將告訴您很多有關去還是留的信息。
還-詢問並聽取有關您當前工作表現的任何直接反饋。老闆很少會注意到員工在找工作時很少到處閒逛,經常打電話/發電子郵件。無論您是否意識到,這都會對您的表現產生負面影響,這是他將您視為不專心的人的完全正當理由。
您可能不會改變主意,但至少您將確定自己的位置。但是,如果他被誤導了您要離開的速度或走的可能性,這可能會消除誤解。
我不認為你不告訴他是不對的-大多數員工都不願意直接給老闆上司。但是從他的角度看待它-他不會因為您要離開而感到興奮,而且他對幫助不感興趣的人的職業發展也不感興趣。
我還是公司的經理。我們看待的方式是,人們是我們投資以獲得回報的資產。一般而言,這就是生意。在您的職位上,您已將自己設置為一種資產,其收益將低於其他資產。對於您的老闆,這是有保證的。您根本不會像其他公司那樣回饋公司,因為您將沒有足夠長的時間這樣做。這意味著,決定向哪些人投入精力,無論是金錢還是激勵措施,都可能不會給您帶來b / c的好處,而只會給公司帶來更少的好處。
竅門是,您在工作時需要謹慎工作時打獵。這是安吉拉·羅斯(Angela Rose)提供的一些技巧,可以幫助您(或其他讀者)。
“ 1。不要在公司的時間或資源上浪費時間。”這是不道德的,如果被抓住,您將陷入困境。
“ 2。在您當前的工作時間安排面試。”
“ 3。第一個規則是不要在求職時說話。” (添加了重點)我要補充的是,您不應該與公司中的任何人或與公司中的親朋好友談論此事。這稱為隔離/需要了解,它可以防止出現重大問題。
“4。(表述),假設您去了一個潛在的雇主。他們問您當前的公司是否知道您正在尋找工作。如果不是,請說實話。還要問他們是否會首先打電話給您的其他推薦人,這樣當潛在的僱工打電話給您的公司作為參考時,您的公司就不會收到警報。“
” 5。目的是要尋找一種可以更好地利用您的技能或幫助您實現目標的業務。”我要補充的另一個方面是,面試官可能會認為,離開公司後,你會對他們的公司不好。公司對圖像問題非常敏感。
http://www.hcareers.com/us/resourcecenter/tabid/306/articleid/882/default.aspx
在美國,法律歧視是基於不公正待遇是否是由於受虐待成為受保護階級的一部分而造成的。這些班級包括種族,宗教信仰,性取向等。但是,“思考新工作”甚至“接受過新工作面試”並不是受保護的班級。因此,在美國法律上將其視為歧視。我不知道英國的勞動法,建議您去英國請律師,但我仍然懷疑在法律的眼中這將被視為歧視。
話雖如此,我希望如果我告訴我或者老闆發現我正在等待另一方的報價,則採取不同的處理方式。我會放棄對進步或長期(或高知名度)項目的期望。我會在一個關鍵項目的中間離開,或者不會把工作做得不至於另一個不願離開的員工會做的程度,這是我可以理解的。這是一個長期價值和奉獻精神。
您的經理是如何發現的?有很多方法,具體取決於您申請的工作人員以及所從事的行業。較小的行業往往對誰在尋找新工作以及在何處尋找謠言非常活躍。有時,當他們正在考慮的某人申請在該公司工作的人時,他們會詢問該公司的朋友或業務熟人,等等。這並不都是間諜或閱讀電子郵件的惡作劇-這些口耳相傳的很多事情都是有機地發生的。
如果您與經理相處得很好,我實際上會考慮與他/她談談您的計劃並向他們保證,您會在聽到任何新聞的那一刻讓他們知道,但是與此同時,您將100%分配給您分配的任務。它可能有助於清除空氣,但可能會或可能不會影響經理的未來決策或任務。
我很確定這不是歧視,儘管我認為這不是你老闆的好管理。
當我發現團隊中有人正在尋找另一個角色時,我總是嘗試找出為什麼為什麼要離開,以及我是否有什麼可以做的。
例如,如果他們尋找的是缺乏發展機會的機會這很可能導致我給他們更多的機會,而不是更少。我想給他們留下一個很好的理由。
好的管理人員總是盡最大的努力來留住好的員工。
或者換句話說:解決導致員工流失的原因比更換它們幾乎總是更便宜,更容易。
但是,如果我無能為力,會讓他們留下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他們仍然會受到尊重,並被視為團隊的寶貴成員,但它們將是培訓或進修機會的最底層。這對那些留下來的人是公平的,為什麼在我無法贏得的戰鬥中浪費有限的資源?
我從道德而非法律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但是我不明白為什麼這比不僱用比另一個申請人聰明的人更多的歧視。招聘和管理決策必鬚根據某人的工作績效以及對公司的影響來做出。如果知道某人計劃要離開,那麼對該人進行新工作進行的任何其他培訓都將浪費資源。離開的意願是您完成工作的能力中的一個因素,並且會嚴重影響公司為您提供所需職位的風險。
不。這只是他一直在尋找的最佳自我/公司利益。人們是正確的,他斷言自己所知道的信息並不能使他成為阻止您使用他所擁有的信息的混蛋。但是,我確實認為您有權詢問您的老闆,因為他知道實際上已經使您在該公司的職業前景陷入困境。
否則,我會打電話給您申請的人並問他們他們如何認為他知道。這是重要的信息,因為如果白痴打電話給您的CURRENT EMPLOYER進行工作的背景調查,則需要他們花6個月的時間做出決定,這是一個無能和無禮的程度,通常需要在整個組織範圍內使buffoonery變得飽和。使成為可能。所以讓我猜。這是政府的演出,對嗎?
您確定要嗎?
無論哪種方式,我都看不出您的老闆在道德上是怎麼錯的。我也看不出您做錯了什麼。如果潛在客戶是您的老闆知道的原因,那麼他們肯定錯了,但對於他們的行為可能完全不負責任,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會首先做這種令人討厭的事情。
我認為您在這裡唯一能做的就是訴諸他的公平競爭意識,並指出對利益的回應並不一定意味著您有一隻腳踩在門外,實際上您有點驚慌/認為他們愚蠢到足以將您當前的公司稱為他們評估過程的一部分(如果這實際上是他對這件事的了解)。此外,我還要指出,任何在該流程上花費6個月的人,都會花6個月的時間來尋找他們不僱用您的理由,無論他們稱之為什麼。如果他們在這段時間內沒有丟失您的聯繫信息,您將很幸運。即使您真的想要這份工作,當他們告訴您要花很長時間才能做出決定時,您肯定會決定放棄這份工作(您不必這樣說),但是您被錄用的機率很大會很低。
仍然假設這是他們的錯,並且您和我一樣對他們很生氣,所以我會打電話給他們,並禮貌地請他們給您的當前雇主回電並向他們解釋您的老闆實際上已經要求他們不考慮您的工作,因為您實際上對最初的職位並不感興趣,而他們在您當前的工作地點進行背景調查的事情使您倍加確定。
無論如何,他可能要等6個月才能考慮為您確定任何事項。您需要認真對待並發揮作用,或者找到更好的工作,讓他們只是尋找合格的人才,然後在他們之間盡可能少地設置障礙,並在他們認為自己已經聘請候選人的情況下盡快聘用他們。找到了一個好人。我強烈推薦其中一位雇主。您可以通過他們讓準員工經歷的各種事情來說明文化到底是多麼的愚蠢!@#$-瘋狂。
六個月?當人們要我的尿液時,我不再認真對待,這只需要一分鐘,直到他們指出他們不希望在此時此地。
簡單地說,這就是歧視,就像決定不僱用具有適當資格的人就是歧視,而不想約會就意味著人們就是歧視一樣。
當然,並非所有歧視都是錯誤或非法的;僅禁止基於某些類別(性別,種族,年齡,性取向)的歧視。
在我看來,有文件證明要離開公司的願望將不屬於受保護的類別。
因此,如果您希望有理由抱怨自己受到“歧視”反對,你可以擁有它。但是不要指望別人能做任何事情來解決它。
我不知道是否將其視為歧視,因為在分配職位時絕對必須考慮可用性。我想補充一點,從某種意義上講,公開披露可能是雙方的最佳機會,可以更好地解決這一問題。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管理人員從不希望在最後一刻知道事情,而工作人員則不希望最終選擇不提供任何選擇就不會感到不安全。從我在公司中受到重視的意義上說,經理仍然願意留住你,這會讓我非常放心,而且我會告訴經理我想搬家。這樣會讓他們有信心與他們交流,因此透明度很高,這裡沒有“遊戲”。不確定為什麼對前一個響應應該投反對票,因為這是同樣有效的解決方案。
您的老闆知道,如果您獲得升職,您將獲得經驗並離職,您的老闆不會這樣做,因為他知道這件事。因此,這就是您沒有得到晉升的原因,只是保持雙手交叉。
歧視是一個基於您居住地的法律問題,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
您應該做的是與老闆交談。告訴他,您正在積極尋求增加您的職責和職位。您想在當前的工作地點實現這一目標,但是您也在公司之外。
向您解釋,一旦收到您的錄取通知書並接受新職位,您將拒絕可能出現的任何要約。
在老闆通過其他渠道發現之前,您應該已經進行了此對話。現在,您的老闆感覺就像您在他的背後偷偷摸摸,而您不信任他。
由於他是從其他人那裡找到的關於您求職的信息,所以您損害了您的專業關係以及他對您的信任。如果您真的想留下來,則需要修復這種關係。
編輯我發現有趣的是,到目前為止,最高答案等級表明完全公開是次佳的選擇。也許部分取決於潛在員工在某個地區的職位。但是根據我的經驗,每個人都會四處走動。根據我的工作經驗,我技能中的所有工作都是在同一家公司中,或者是在公司的競爭對手中進行的。通常,很容易在辦公室四處張望,找到在該地區其他任何地方工作過的人。當您到達新辦公室時,您可能會找到一個曾經在剛離開的地方工作的人。在您的指揮官中,很有可能是某個人要搬到您的新辦公室,或者您可能要以較高的位置搬回您的舊辦公室,而其他人也要搬到上層辦公室。您今天留下的印象可能會影響您的未來,公司不會搬家,但經營它們的人會搬家。除非您要更改專業和位置,否則最好是擁有完全披露人。
另外,如果您是一位有價值的員工,那麼當您決定是否接受時,該提議何時會出現?告訴您的老闆有關要約的信息,如果您像您和新公司所認為的那樣有價值,那麼有更多的理由升遷到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