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項目的技術負責人,我的老闆是項目經理。他正式負責決定將什麼放入項目中,而我負責決定如何實施。
最近幾個月,我們意識到我們需要重新考慮應用程序如何管理一些極端情況和相關更改才能獲得此結果。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我們的角色和職責混為一談。
從理論上講,我認為我們應該通力合作,通過融合我們(可能不同的)觀點來獲得最佳結果。在實踐中,他採取了強硬立場,希望在不徵求我任何意見的情況下進行一些更改。
我擔心他的想法會損害應用程序,因為通過修復新的邊緣情況將會導致一系列錯誤,並且代碼庫的質量也會受到影響。因此,我嘗試過幾次改變主意,但他的立場變得越來越激進,以至於幾乎口頭上都在辱罵。
雖然我知道他是老闆,但他應該最後,我同時對應用程序的整體質量負責,我不想被指責(如果實施更改並出現問題,我肯定會在幾週/幾個月內發生這種情況
* sup> 這在我建議經理之前已經發生過他的某些決定可能會在以後引起問題,同樣,我的反對意見也被駁回。當然,過了一會兒,我們發現了我所預測的問題,以及由於這些問題而導致的更多意想不到的問題,我被指責為讓事情發生了。 s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