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受薪僱員,計劃在8--5,M-F工作,每月工作一個星期日,以月底結束。我通常會在7:58和8:04之間到達。在非常非常糟糕的日子裡,有時候是8:06。星期一,我在7:30之前進來,完成一些有關截止日期的報告。我總是在5:00之後的5:10到5:15之間的某個時間出發,有時是5:30。實際上,我經常在辦公桌前工作(計算機啟動後),並觀察到許多薪水和小時薪的員工在我到8:15時才進入。同樣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同事去休息室喝咖啡,或者用微波爐加熱早餐,或者在任何實際工作開始之前去拜訪他們的同事。
此外,我很少在上午或下午休息,我堅持一小時的午餐。但有時會根據工作需求減少或跳過它。我平均一年也要生病一天。最後,我的職位不是時間緊迫的職位,例如呼叫中心或零售店,那裡的電話在8:00開始響起或開門。
當然,我有一個老闆,在8:00之後抵達的那幾天會被刷毛。
如果我是那些利用並濫用系統的員工之一,例如:在晚上8:20進來,在4:50離開,在午餐時間延長,在星期五3:30離開我會明白她的意思。但是,我沒有這些自由。
我對受薪還是按小時的理解是,“特權”之一(如果可以這樣稱呼),或者因為沒有保證的休息時間而進行權衡或午餐,並且需要長時間工作而沒有額外的補償,這是因為我不必像我每小時一樣大汗淋漓地守時。
儘管我對效果的評價令人滿意,但儘管沒有正式的書面形式,但我總是表現得如此卑鄙,這開始困擾我。到下一次她要提出挑戰時(儘管專業),要指出我在這裡描述的事實,並採取“應對態度”。
有什麼建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