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雇主在我辭職後想使用我的工作電子郵件帳戶,這在德國法律下是否合法?這是GDPR豁免嗎?
Pudora
2019-06-19 12:28:24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背景信息:我將在接下來的幾週內離職。 (如果您想知道為什麼還要檢查我的其他問題。)德國,初級開發人員

昨天,我得到了離開之前需要返回的所有物品的清單。起初我沒有考慮太多。它有用來檢查我還有什麼需要和需要歸還的盒子,在底部有一個地方供我簽名。但是,一旦我開始閱讀精美的印刷品,我的內心警報就消失了。它指出(從德語翻譯):

“我確認(公司)被允許不受限制地使用我的郵件帳戶。這包括查看所有郵件並使用所有郵件進行商務通信”

原文:“ Fernerbestätigeich,dass(der Betrieb)ab sofortuneingeschränktberechtigt ist,meinen電子郵件帳戶zu nutzen。 Korrespondenz verwenden zukönnen。

問題::這是在德國還是其他任何地方的普遍做法?我應該簽這個東西嗎?我要失去或獲得什麼?

側面說明:我擔心的是那裡沒有私人郵件,但是有些商業郵件非常機密,應該留在IT部門。

更新:

我通常同意最受好評的答案,但是這次我做出了不同的決定。我做了推薦的答案,沒有簽署任何東西。直到現在,差不多兩個月後,我還沒有收到任何聲稱我做過蠢事的消息。如果他們仍然擁有合法權利,則無需我簽名,而這正是我告訴那位好心的HR女士的幫助,她幫助我完成了離職流程。她同意了,甚至為我簽了一份文件,證明我歸還了所有東西。在一起時,我什麼都沒簽名。我不後悔。我的老公司可能對此感到有些驚訝,但後來並沒有要求我簽字。

感謝您的所有回答。

實際上是您的帳戶嗎?例如。Pudora@hotmail.com,而不是pudora.surname@company.de
抱歉,不清楚,這是公司的郵件地址。
德語的措辭是什麼。“使用”的聲音聽起來像他們想用您的名字發送電子郵件。但是您的描述更多是“想閱讀我的舊消息”。
這不是您的電子郵件地址。該電子郵件地址屬於公司。
@FooBar用德語說:“我還確認,(公司)現在已獲得使用我的電子郵件帳戶的完全授權。這包括對其進行瀏覽並可以在那裡不受限制地將這些消息用作業務信函。”
這將包括發送消息(看起來就像您發送消息一樣)。
他們將向誰發送電子郵件?您有客戶或聯繫人嗎?如果是這樣,我會讓他們知道我要離開了,也許會發出“謝謝,很高興與您合作”的事情。
[相關文章](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14efb8fd-dced-4de4-a448-61056625577e)。我建議您幾乎忽略任何不清楚的答案,尤其是關於德國的答案。我什至看不到任何答案提到允許個人郵件與否之間的區別。
可能相關:[我的前雇主以我的名義向客戶發送電子郵件](https://workplace.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50642/my-ex-employer-is-sending-emails-to-customers-in-我的名字)
@joeqwerty這意味著他們應該能夠重置密碼並在沒有OP干預的情況下訪問它。如果他們必須採取法律程序來獲得所有權,則意味著這在法律上不屬於他們的所有權。
您的電子郵件地址對於恢復被遺忘的github / asana /軟件許可帳戶可能是必需的。話雖這麼說,我會小心“不受限制”的部分。這是否意味著他們想在客戶/投資者面前冒充您?這是否意味著他們要恢復已刪除的電子郵件?我個人只是說:是的,您可以使用我的電子郵件。不,我什麼都沒簽。如果您真的要我簽字,則必須諮詢律師。而且,如果您真的要我諮詢律師,則您必須為此付出額外的時間,以及我必須付給該律師的錢。
@ToddWilcox在我看來更像是在提醒您,該公司有權使用該帳戶而不是獲得許可。
我很驚訝沒有人提到GDPR。
關於您的旁注,我認為是公司決定什麼是私人的,哪些不是私人的,而不是公司的部門。
_“我完全應該簽署這個東西嗎?” _-我想知道如果您不簽署該怎麼辦。他們對您有什麼追索權或槓桿作用?我的意思是,他們不會解僱您,而且我很確定他們有法律義務向您支付所有時間的費用。老實說,我想知道在任何情況下簽任何合同的好處是什麼……幾乎感覺像是他們在將要承擔的(行政)負擔加到即將離職的員工身上。
負面評論:這是一個很好的習慣,對您的電子郵件進行簽名(使用`smime.p7s`這樣的證書)。如果發送所有帶有證書籤名的郵件,則在任何郵箱上丟棄任何身份盜用企圖將變得更加容易。它具有不基於人類隱私法律或信任而是原始加密的優點。
十四 答案:
user44108
2019-06-19 12:33:57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您的公司電子郵件帳戶不屬於您,對您而言也不是機密-它屬於公司。

離開後,您需要允許訪問該郵箱,以便公司看起來

通常,將啟用轉發系統,以便將來發送到您的舊公司帳戶的任何電子郵件都轉發到

如果您對帳戶中的單個電子郵件項目有任何疑問,那麼通知您的經理並讓他們決定如何處理這些郵件似乎是合理的。

您不會有任何損失,也不會因此而得到任何收益-這只是歸還公司財產的過程的一部分。

此子句很可能是為了減輕任何可能的假冒要求您可以正式將帳戶的專有訪問權移交給您的公司。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轉移為聊天](https://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95189/discussion-on-answer-by-snow-employer-wants-to-use-my-work-email-account-之後-i)。
請注意,該語句的措詞不允許他們通過電子郵件帳戶假冒前僱員。那仍然(可能)是某種欺詐。只是為了防止該僱員以後因涉嫌侵犯隱私而起訴前雇主。
*“您的公司電子郵件帳戶不屬於您,對您而言不是機密-它屬於公司。” *-顯而易見,清單中的術語[翻譯]並不表示它僅限於公司。在簽署並返回HR之前,先刪除該術語並對其進行初始化。
我建議刪除或改寫“離開後您需要允許訪問該郵箱,以便企業可以查看是否有有價值的電子郵件或其他地方沒有的信息。”OP沒有此類法律義務。在OP的干預下擁有這樣的訪問權限是公司的責任。
儘管將郵箱用於(並且應僅用於)專業事務,但您確實具有與郵箱內容的隱私/機密性相關的某些權利。與您發送電子郵件的客戶在電子郵件中討論的問題上也具有一定的隱私權/機密性。不得根據信息安全準則共享郵箱,我認為這甚至是GDPR的一項要求,以保護郵箱所有者以及向/從該郵箱發送/接收電子郵件的人員的隱私
“您的公司電子郵件帳戶[不對您保密]”-否決該票是因為該聲明(作為此答案的前提)在德國通常不是正確的。
@O.R.Mapper-同意,在德國這完全是錯誤的。
@BlueCacti我看不到GDPR將如何影響它,它規範了公司可以使用或不能使用私人/客戶數據。與員工共享數據時,是與公司而不是與私人共享數據。可以根據公司政策並在需要的基礎上在公司內部共享數據。如果處理您的案件的員工離開,其他人需要了解相關信息。
問題不在於他們是否可以使用電子郵件。問題在於他們是否假裝為OP。
SZCZERZO KŁY
2019-06-19 12:39:21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您在公司服務器上存儲的公司電子郵件地址上的電子郵件是公司的財產。

您在此簽名時說“是的,我明白”,根據您的問題不清楚。
收件箱中的電子郵件不適合您。它們適用於您的公司,您可以將它們視為公司代表。公司需要查看他們,以了解您的工作,客戶會就更換代表的問題回复他們,或將有關他們的知識傳遞給下一個僱用的人。

根據GDPA(德國數據保護局)

如果商務需要,雇主可以在較長的缺勤期間訪問員工發送和接收的電子郵件目的

,但雇主也有義務“盡快”停用帳戶。他們需要知道您那裡的“快”何時下降。

如果您決定將它們拖到法庭上是因為您認為自己留下了一些個人電子郵件,然後將其歸咎於他們的生活,那麼這種精美的印刷品就適合他們。

謝謝你說清楚了。我有點假設這意味著他們想使用“我的名字”中的郵件帳戶,因此業務合作夥伴仍然認為他們與我聯繫。
作為經理,當直接報告離開時,我可以訪問他們的郵箱。純粹是出於上述原因。我沒有能力以leave.surname@company.com的身份發送電子郵件
@Pudora-您應該了解,他們不是您的業務合作夥伴,由於您的工作,您開始與這些合作夥伴建立聯繫。*這些合作夥伴與您的管理團隊分配給他們的人一起工作。*
@Ramhound我確實知道這一點。但我不希望他們在郵件中使用我的個人姓名向他人發送消息。冒充我似乎並不像一個好的公司那樣。
@Pudora-聽起來好像您實際上並不擔心他們會通過電子郵件向您的聯繫人發送電子郵件,使您看起來仍然可以在其中工作。
@Pudora他們不需要訪問您的電子郵件即可發送以您的名義的電子郵件。欺騙電子郵件中的名稱非常簡單並且經常進行(例如,許多人使用的電子郵件)
OP在德國(您的回答不斷得到認可)。這使您的第一段大為簡化,以至於完全錯誤。
措詞(德語)絕對不意味著您只是承認他們有權查看電子郵件。它要求允許無限制使用該帳戶(例如發送電子郵件)。後面有關“查看所有電子郵件”的部分只是對此的干擾。
有正當理由,公司可能需要像以前的僱員一樣發送電子郵件。例如,如果一家公司要求您接收並回復一封電子郵件以激活服務或驗證信息,而前員工的電子郵件就是已歸檔的電子郵件。作為一個人發送的能力本身並不表示欺詐或欺騙。
*您存儲在公司服務器上的公司電子郵件地址中的電子郵件是公司的財產。*在所有司法轄區可能並非如此,尤其是在OP情況下,似乎並非如此,因為公司要求合法所有權轉讓電子郵件不是公司財產。
實用說明:如果他們想做一些通常會違法的事情,則您簽署文件不會使公司的違法行為減少。因此,我認為這是比較安全的。
此答案全部基於錯誤的假設。OP收件箱中的所有內容在德國都是“私有”的。託管服務器的位置無關緊要。這就是該公司很好地要求獲得訪問權限的原因。
@Davor您如何想到一切都是私人的?僅當您的公司允許您將電子郵件用於個人事務並且內容不全是私人的時,這才適用,但是該公司可能受適用於一般郵件提供商的法規的約束,因此是的,儘管如此,電子郵件帳戶仍受到保護例外情況可能適用-特別是如果您事先簽名。但是,那裡到處都是律師叢林。但是默認情況下並非如此,即默認情況下,您不得使用公司郵件處理私人事務。
@kapex不,關於閱讀的部分不是“分散注意力”的部分,它明確說明了其中必然包含的內容,因為那樣一來您以後就無法聲明“但我不知道那意味著他們會閱讀所有內容,我想他們會刪除”。
@FrankHopkins-據我所知,默認情況下,所有員工溝通均被視為私人溝通。不允許雇主窺探您的電子郵件,在Slack上聊天等。這就是他們要求的原因。
您有@Davor的任何來源嗎?並且請注意,觀察員工的行為以進行監督,例如通過相機或混合使用帳戶(例如stackexchange帳戶)訪問他的公司郵件帳戶。如前所述,據我所知,默認設置完全相反。據信由律師*撰寫的這篇文章似乎支持這種理解: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14efb8fd-dced-4de4-a448-61056625577e *以上由JollyJoker發布
@FrankHopkins的“uneingeschränkteBerechtigung zur Nutzung”字面意思是,他們可以按照自己喜歡的任何方式使用電子郵件帳戶。僅僅因為他們提到一個_possible_用例並不意味著他們的權利僅限於該用例。故意粉飾他們實際上希望您授予他們哪些權利。
@kapex就是您的讀物,它突然冒出了不好的意圖,而在合同中明確提到一般情況的特殊情況是非常普遍的,因此所有合同簽署方都同意這是共同表述的一部分。
當然,起草具有廣泛條款的合同是很常見的,後來又在談判中縮小了範圍。我想我在這裡確實有一個不好的意圖,因為對我而言,這聽起來像是該公司試圖通過將其隱藏在“ Laufzettel”的精美字體中來規避任何形式的談判。
Hilmar
2019-06-19 18:14:17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認為這裡的關鍵問題是“這是否授權該公司使用您的電子郵件地址寫新電子郵件,即使您不再在那里工作也是如此”。措詞(即使是德語)也不是很清楚。

“ Fernerbestätigeich,dass(der Betrieb)ab sofortuneingeschränktberechtigt ist,meinen E-Mail-Account zu nutzen。”

從技術上講,他們不受限制地使用您的電子郵件帳戶,其中包括在以後的信件中“冒充”您。儘管那會很罕見,但我實際上已經看到了。

您應該要求澄清。您的公司仍然可以完全訪問所有現有電子郵件,但您應堅持添加聲明,該公司應關閉該帳戶並且不允許以您的名義寫新的電子郵件。

1.不,他們不需要您的幫助即可訪問沒有您的電子郵件地址。2.他們可能但不能假冒您,那將是欺詐。3.我從未聽說過,如果有員工離職,有義務關閉企業電子郵件地址。他們可以根據需要永久轉發電子郵件。---簽名很可能是出於隱私法的原因而收集的,以避免您起訴它們。
@Chris就有這樣的義務,因為這是德國,而德國的法律規定了這種義務。
@TheDarkWanderer您是否對此有任何參考?
-1
@MartinBonner該答復中沒有參考,也沒有報價來源。
@Chris-“不,他們不需要您的幫助即可訪問無需您就可以執行此操作的電子郵件地址”-嗯,是的,從技術上講,他們可以做到這一點,但是在德國,這是非法的。
@Davor不,這不是非法的。如果有商業原因,他們可以與Datenschutzbeauftragter一起訪問電子郵件。同樣,關於冒充的部分顯然是錯誤的。這個問題吸引了很多“ Halbwissen”,因此更適合Law.SE。
那麼@Chris那麼沒有理由要求他們例外了嗎?
@joojaa我沒那麼說。我只是說這個答案是完全錯誤的。
@Chris是的,但我只是指出,在實際情況下,該公司“無需”簽署此文件。他們只是被誤導了,或試圖讓自己的生活更輕鬆一點,無論哪種情況都沒有上升的跡象。對於一個突然死亡的工人,我們做到了這很痛苦,但並不是什麼大問題。
@joojaa取決於我們所不知道的具體環境,可能存在不當雞巴從而獲得商譽的好處。在大多數情況下,它也沒有缺點,我也不認為有理由在此背後做出任何邪惡的事情。除非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否則沒有理由假冒OP,並且可以通過向OP的聯繫人發送再見郵件來抵消大多數此類情況。因此,最可能的情況是他們希望確保他們可以訪問郵件,並且所有人都清楚。OP似乎對此沒有問題,因此沒有缺點,只有優點。
sf02
2019-06-19 19:38:58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問題:這是在德國還是其他任何地方的普遍做法?我應該簽這個東西嗎?我該失去或獲得什麼?

無論這種做法是否普遍,都不要簽名。只需退還所有物理材料,而不會更改/銷毀任何電子材料。如果他們出於任何(合法)原因使用您的郵件帳戶,這是他們的權利,因為這是他們的財產。

最重要的是,不要在文檔上簽名,這樣做不會有任何好處

你沒有得到商譽嗎?並避免企業懷疑?兩者都可以幫助您參考和其他休假安排。
@gidds這些“退出文件”僅對公司有所幫助,它們僅是公司的CYA文件。員工通常最終會在不知不覺中通過簽署這些文件而放棄一些權利。OP像大多數人一樣閱讀文檔是一件好事。
“這是他們的權利,因為這是他們的財產。”-這在德國是錯誤的。從字面上看,這裡的每個答案都是錯誤的,因為它們始於美國對僱員沒有權利的假設。
我接受了此答案,因為它包括我所做的事情。我告訴那位好心的HR女士,我不願意簽字,但我希望她簽字另一份紙,我把一切都歸還了。她按照我的要求做了,直到現在我都沒有收到有關不簽名的消息。
Mark Micallef
2019-06-20 08:26:01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如果我被要求籤署法律文件,我會問的第一個問題是“我從這份文件中獲得什麼?”

如果答案沒有,或者類似“手續,然後要非常警惕。

我的第一個問題是,他們願意提供給我簽名嗎?當經理回答說這只是手續時,他們沒有提供給我任何東西來簽字,只是希望我簽字,然後我回答說,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只是“形式”,那麼就沒有如果我不簽字就無關緊要。他不高興,但是對此他絕對無能為力。

對他們的經驗教訓:下一次將它放在僱傭合同中。該文件列出了您受僱和獲得補償的協議條件。

對我和您的經驗:始終對簽署文檔保持警惕。一項在沒有任何補償的情況下使您處於不利地位的協議並不符合您的最佳利益。

Jessica
2019-06-20 01:32:22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退出時,不與律師聯繫就什麼也不要簽名。您永遠不會知道那裡可能存在的每個陷阱。如果您買不起,也不要簽字。

我也是德國人,最近剛離開我的老雇主。我不需要簽署任何東西-那是一個非常公平的雇主。不過,我讀了很多有關離開的書,在德國(可能還有其他地方)有很多竅門,例如讓您簽署“所有進一步的要求得到滿足”(“ alleAnsprücheabgegolten ”),這意味著如果您離開後必須付款,您將不會獲得假期工資( Urlaubsgeld )或利潤分成( Gewinnbeteiligung )之類的東西。退出後必須簽署任何東西會讓我感到懷疑,因為這種不良做法四處流傳。相反,應該是他們簽了字,他們留下了必須保留的所有東西,以確認他們對您沒有任何主張。

您應該複製表格,並讓他們簽名,僅供參考。

現在是郵件帳戶:

我的前任老闆問我是否可以“使用”我的內容(僅口頭-沒有簽名) 。當我說“是”時,他要求我從帳戶中刪除所有私人郵件。我回答了,但我沒有任何郵件-我始終遵守公司不私下使用郵件帳戶的規定。他告訴我,他對我是否私下使用它不感興趣,但是如果我這樣做了,請清理一下。

我做過的一件事是防止他(和其他人)使用我的郵件寫任何郵件帳戶使用委派規則保留帳戶-自動回答,其中包含以下內容:

我不在辦公室。有關當前項目的信息,請聯繫相應的項目負責人。對於所有其他要求,請與我的團隊負責人聯繫。

我已通知我的前任老闆,因此他知道他不必“使用”我的郵件帳戶進行書寫,因為每個潛在的聯繫人都已被告知。

如果他真的需要諮詢律師,那麼他們需要為此支付額外的費用。律師並不便宜。而且他的時間也不是免費的。他可能會利用這段時間玩電子遊戲或看電影。我確定他想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找一位職業律師。
@StephanBranczyk他不需要律師。如果他想要的是他的問題,而不是雇主的問題。
@jwenting,同意。而且他不需要簽署任何東西。他們要他在那張紙上簽字是他們的問題,而不是他的問題。
Stilez
2019-06-20 03:27:13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不能說這是正常現像還是任何問題。但是我可以建議我如何解決根本問題。

我和每個人一樣,不時有預先簽署的合同或文件要簽署。有時有一條子句讓我擔心。在這種情況下,我在其旁邊寫上任何重要的內容,然後簽名。他們可能不喜歡它,或者聲稱它無法完成,但是如果我將其表示為“完成”,則通常默認情況下會允許它。

在這種情況下,我只寫下一個,“ **,但不要發送聲稱是我發來的電子郵件,或冒充我的電子郵件” (或任何您關心的問題)。然後我會簽名並保留一份副本或照片,作為自己的記錄,很高興我的顧慮得到了解決。

任何人看到它的可能性都是很大的,會看到它是常識和無害的,並且最多感覺不到您太擔心了。沒關係,最重要的是您的內心平靜,而不是他們的煩惱,所以讓他們考慮一下,並告訴他們,您的擔心而不是他們的煩惱,就是這樣。

對於非常私人的人工作電子郵件,您要離開。這是他們的選擇,而不是您的選擇。如果確實有問題,請向您的經理提一下,然後讓他處理。離開之後,一切不再由您控制。

Dmitry Grigoryev
2019-06-21 12:35:53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德國的AFAIK法律規定,雇主有權訪問您已寫或收到的公司帳戶中的任何電子郵件,除非他們可以輕易地將郵件標識為私人郵件。對於雇主來說,這當然是一個很大的陷阱:如果您的一位同事離開後可以訪問您的郵件,那麼他們應該能夠有效地使用它。如果他們正在搜索例如發票,他們將必須仔細檢查每封電子郵件的主題,然後再打開它(以免意外打開一封包含您個人物品的發票的電子郵件),這當然會花費很多時間。

不同的雇主對這項規定的處理方式有所不同。我讓我簽署了一份表格,說我將把我的私人電子郵件保存在一個單獨的文件夾中,該文件夾應具有立即可識別的名稱,例如“ Privat”,並賦予他們在其他地方搜索的權利。不用說,當我獲得帳戶後,他們讓我在此表格上簽名,因此從一開始就明確了規則。您的雇主把這弄糟了,現在他們想通過讓您放棄一些權利來追溯性地解決問題。

當然,沒有法律強制您離開時簽署文件公司,否則就無需要求籤名。但是,如果您在公司主管中沒有任何您不想透露的消息(並且您不應該!),我的建議是進行合作並簽署表格。您的雇主有充分的理由提出要求,如果您需要他們的建議,則合作將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您的郵箱中確實有個人物品,而您希望將其刪除,請聯繫人力資源部,告訴他們。可能是他們很樂意為您提供訪問郵箱的權限,以便您可以清理它。

免責聲明:我不是律師,但我以前在電視上玩過遊戲。

哈哈,喜歡最後一行...“不是律師,但我可以令人信服地看起來像一個人”;) 我要補充的是,如果您仍然可以訪問該帳戶,這可能也是一個簡單的請求,即相應地清理它並刪除任何私人物品,這樣您就可以輕鬆地將其移交給他。
Dan
2019-06-20 21:47:17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個人會拒絕簽署任何退出的條件。我首先想到的是,允許他們合法地查看和檢查擁有電子郵件帳戶的個人資產。

我確認(公司)被允許使用 我的郵件 帳戶不受限制。這包括查看所有郵件和使用所有郵件進行商務信函

我用粗體突出顯示了我關心的部分。 “我的郵件”到底是什麼意思?根據定義,公司電子郵件不是“我的郵件”,而是“公司的郵件”。如果這是他們合同的逐字副本,由於“我的郵件”一詞不受限制,我將拒絕。他們擁有“公司郵件”,因此從來沒有“我的郵件”。他們是說可以冒充您嗎?還是只是查看他們擁有的工作電子郵件的內容?

在德國或其他任何地方,這是慣例嗎?我應該簽這個東西嗎?我該失去或獲得什麼?

是的,我離開的最後一家公司擁有我的電子郵件帳戶。我公司所做的只是用來查看我是否有任何cron作業或僅發送到我的帳戶的電子郵件,然後查找腳本以更改電子郵件。這種情況很少發生,但是在過去,我們只剩下一個工人,他留下了一份工作,一旦更換服務器,我們就意識到這很關鍵,因為他只收到電子郵件,沒人知道。

Anonymous Coward
2019-06-21 11:12:38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讓我們面對所有人都忽略的房間裡的大象。

人力資源人員也沒有告訴我要看精美的字樣。她只是說這是我從公司買來的實物。

假設您被告知的內容與您所說的完全相同。電子郵箱不是物理物品。人力資源部表現不稱職(不要這麼認為)或說謊(很有可能)。他們正在偷偷摸摸,試圖讓您在不注意的情況下簽署某些東西。

如果這不是問題,為什麼不公開討論呢?小心。

所以,不要相信他們。小心踩一下。 完全不要簽名,除非您有充分的理由簽名。簽署此書一無所獲。如果事情真的出錯了,並且您發現自己正在審理中,您會後悔簽了這份,因為它將加強他們的地位。如果一切順利,您不會後悔沒有簽名。

fireshark519
2019-06-20 20:01:31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除了會影響您的GDPR之外,您擁有的權利之一就是“被遺忘的權利”。

如果您有任何個人電子郵件,可以要求將其排除並刪除從備份。您可以排除的任何具有任何形狀或形式的個人電子郵件。

如果您關注的電子郵件與團隊的工作有關,而不與團隊中的特定成員有關,則該公司有權使用它們。任何可能包含您同事的個人信息或類似內容的電子郵件,您也都可以要求將其刪除和忘記。他們將無法使用您的電子郵件地址,只能設置通常的“停業”自動回复。

Sascha
2019-06-24 04:27:02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詢問您的Betriebsrat(工作委員會)。

  • 他們將知道有效的“ Betribsvereinbarungen”
  • 他們將了解法律狀況或將您轉介給您律師
  • 在那之前:如果您交叉不簽名,或者將段落劃線並簽名,會發生什麼?

這可能與GDPR無關,但是有關其他一些法律的更多信息。

很遺憾,我們沒有Betriebsrat。在閱讀了所有答案和通篇之後,我有點不想再簽名了。該公司沒有什麼可以給我簽名的。他們唯一仍要寫的是“ Arbeitszeugnis”。如果他們已經有權使用我的帳戶,為什麼還要簽名?
Joshua
2019-06-19 21:14:52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確認允許(公司)不受限制地使用我的郵件帳戶。這包括查看所有郵件以及將所有郵件用於業務往來”

我認為最好需要回答的是,“好吧,我將審核整個郵件歷史記錄,並刪除我在簽署此郵件之前碰巧存在的所有個人電子郵件。”這將引發關於此事的大量爭論,他們將試圖聲稱自己無論如何都擁有對整個事物的權利,這實際上是不正確的。他們可能不希望您刪除並刪除一堆東西來破壞他們,因此他們對實際授予它會持懷疑態度。使用,因為它在工作時間內受到監控。但這並不能使所有電子郵件都成為公司的電子郵件。通常,關於系統管理員不要窺探員工的電子郵件帳戶,通常會有其他規則。這些規則是有道理的,因為它不僅是公司內部的東西。

如果公司真的希望規則是所有電子郵件都是公司的電子郵件,並且所有電子郵件都可以供公司檢查,那麼這就是

完全披露:我的老闆保留了前僱員的郵箱,並根據需要進行關鍵字搜索。值得信賴的是,進行搜索的人員不會閱讀敏感內容和其他雜項瀏覽,而只會找到所需的材料並使用高質量的過濾器來避免在主題行中看到敏感內容。每年實際只需要執行幾次此操作,並且只有少數受信任的員工才有權力,而且從未發生過虐待事件(小公司)。

在很多方面都是錯誤的。您的工作郵箱的內容屬於公司。我曾經工作過的每家公司都在向新員工的入職簡介中重申了這一點(有時初級員工對此感到驚訝),並且不使用該公司帳戶進行私人交流。
@jwenting:第三段中間:第一天,而不是最後一天。我對問題的解釋是,這最後一天使他感到驚訝。
-1
@MartinBonner,但這並不意味著雇主無法訪問該帳戶。這僅意味著當員工離開公司時,他們必須從中清除私人通信。基本上就是GDPR,我對此非常熟悉,因為它使我正在從事的項目毫不費力。
@MartinBonner德國法律沒有聲明,它說的是公司可以同意還是不同意允許其員工將Internet /電子郵件用於個人用途。如果我同意並希望對其進行監視,則它必須在其中“合同”中包含此類監視的詳細信息。它還必須給僱員選擇退出的權利,但如果他們選擇退出,則公司有權撤回個人使用權
@Martin Bonner:我絕對是在德國工作,絕對沒有權利將我的郵件帳戶用於私人目的。正如約書亞所說的那樣:這是在“ Betriebsvereinbarung”中定義的-我從那裡開始的第一天就必須簽字。也沒有權利將PC,互聯網或其他任何用途用於私人目的。我什至有我的電話的PIN碼可用於私人電話,因此他們可以向任何私人電話計費(!!!)(以驚人的速度-在2019年!!)如果我遵守規則,我會感興趣-當然,如果您違反規則,GDPR仍然有效。
@jwenting:“我曾經工作過的每家公司都重申(...)不要使用該公司帳戶進行私人通訊”-讀到,我想知道您的工作經歷是否代表了OP的情況。我承認自己的經歷和您一樣有趣,但是我的個人觀察是,私人使用公司電子郵件帳戶在德國很普遍,以至於令人驚訝的是,人們經常會要求輸入電子郵件地址在私人環境中,給您他們的工作電子郵件,就好像他們甚至沒有或沒有使用任何其他帳戶一樣。當然是...
...完全有可能在德國有大量員工只是無視規則而不使用其公司帳戶進行私人交流,但是,我現在可以檢查的一個隨機樣本-我自己的工作場所-明確允許私人使用公司的IT資源在一定程度上確定其使用規則。巧合?也許。或者,也許這裡的工作文化與您習慣的文化確實有很大不同。
荷蘭的@O.R.Mapper人們似乎很少將工作帳戶用於私人用途。公司沒有明確禁止這樣做,但是人們傾向於如果可以避免的話將工作和私人混合在一起。但是,從亞馬遜訂購私人物品在工作中交付是很普遍的,這樣可以避免包裹跳動,而且大多數公司對此都沒有問題。
Gray Sheep
2019-07-04 04:04:09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除...外,不允許他們這樣做。

問題是不允許雇主查看您與他人的私人通訊。是的,他們被允許查看公司郵箱的通訊,但不允許他們查看您在其中進行的私人通訊。如果您沒有簽署任何文件,或者您將不會使用公司郵箱進行私人通訊(或者如果允許的話,則允許他們查看),那麼他們將無法保證不會看到您的私人郵件。

對於我的德國雇主,如果有人離開了我們,所有郵箱,公司筆記本電腦等將被完全刪除,甚至不檢查其內容。公司仍然具有強大的安全性,但是它可以採用主動方式,而不能採用追溯方式。

其他雇主(尤其是大公司)充滿敵意,甚至無法記錄您的https流量。我不知道,他們會如何對HTTPS上的vpn雙重加密做出反應,但可能他們會將其解釋為黑客嘗試。其最可能的結果是:在無話可說的情況下當場開火(他們不希望“ s褻”,他們希望盡快消除您)。但是,與某些鄰近的地區/國家相比,他們的收入相當不錯,因此最好不要與他們一起玩網絡竊聽遊戲。取而代之的是,每當您的錢到帳時,都要對您的銀行帳戶感到高興,並嘗試激勵他們長期僱用您。而且永遠不要做任何會喚醒睡獅的事情。

使用您的私人郵箱進行私人通信。可能您無法以他們不會看到的方式進行操作(並且不應該花更多的精力來使其得到更好的保護-專注於使您的職位受良好的工作保護),但是他們無法在您不知道的情況下對其進行監聽。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4.0許可。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