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如何在合同終止日期之前安全地終止合同?
user59347
2017-03-01 20:06: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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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我提供了一份了不起的新工作,我100%願意接受。唯一的問題是,我目前的工作是直到2018年12月才終止的合同,我還必須提前4週通知離開這裡。

可以提前4週通知期在任何時候,合同的期限就是我被分配在這裡完成所有工作的時間。因此,儘管我不必依法在合同終止之前留下,但這是使我更加費力離開的那些事情之一。

我真的想盡快離開,因為我已經厭倦了圍繞我當前工作的所有工作(位置,工作本身,工作環境)。

我前幾天在看《更好的召喚索爾》,我看到索爾是一個完全不敬的人,是如何被他的律師事務所開除的。我敢肯定那行得通,但我認為我不必走那麼遠。

更新:

好吧,這篇文章實際上對我有幫助意識到出於所有意圖和目的,您只需要處理正式通知期即可。我的看法已經走了很長一段路,如果您還記得上傳時這個問題的模樣,您會發現它現在變得更加文明了(感謝大約5位主持人)。

因為它原來,我有未使用的假期(休假天數),可以在通知結束前休假。或者,我可以整整四個星期工作,並把未花費的假期作為現金紅利。尚不確定我會怎麼做,但是我要在離開時把事情做好。歡呼分享見識的所有人。

聯繫人力資源經理/您的經理並與他們討論是一個好主意嗎?
“目前的工作是一份直到2018年12月才終止的合同,我還必須提前4週通知我離開這裡。”這是否意味著你可以在4週後離開,還好嗎?
不要因為四個星期而爭論不休。稍後您可能會後悔。相信我,有時您會遇到兩次別人,並且您可能對以不良方式離開感到不滿。(我走得很不好,對此我感到遺憾)
故意開除是一個可怕的想法,請提前4週通知並繼續進行。做任何足以使您被解僱的劇烈動作,幾乎肯定會在將來傷害您。
**對親密的選民:**這個問題寫得很好,符合工作場所的現場定義。如果您不同意問題的前提,則可以發布一個可以解釋該問題的答案,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請參閱[關於Meta的問題](http://meta.workplace.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321/when-asked-how-can-i-foo-the-bar-is-dont-foo-the-bar-適當的答案))
任何嚴重到足以讓您當場開除的事情*都會*再次咬住您。如果/當新公司聽說您在舊公司的工作時,您如何看待您?
@NonExistant我已標記此問題以引起主持人注意。如果您願意,他們可以將這個問題與您的帳戶相關聯。我個人認為降票是沒有根據的,即使我和其他人一樣也認為您提出了錯誤的解決方案。這個問題值得擁有,因此人們知道將來不要犯錯誤。
我認為某些不贊成票的原因可能是基調。例如:“並不是因為一些不體面的人力資源代表而責罵我要早退。”
“一些不體貼的HR代表”與一些不體貼的員工不同,後者同意工作4週的通知期,但現在想消失而又不給雇主時間安排替代人員。
我只想說,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我是招聘雇主,並且發現我的準僱員已經採取了類似的行動,那麼未來的僱員將很快成為前僱員。
@RobertDundon的目的*可能*是巨魔。但是我們假設了良好的意圖,並且這個問題是有用的,無論其動機是什麼。
在不提前4週通知的情況下離開會嚴重到足以讓您被解僱嗎?也許嘗試一下。:-P /秒
我半信半疑地問一個問題:“我是一名化學老師,急需錢,做飯好主意嗎?”閱讀完這篇文章後打開。
是的,我會更擔心損壞您排隊的新工作。不履行與您以前的雇主的合同義務會使我擔心。另外,從技術上講,在接下來的4周里每天都會出現,但沒有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從事工作,這也會令我感到擔憂。就個人而言,我不僅會呆四個星期,而且會盡我所能。
-1,因為儘管@RichardTingle要求澄清,但仍不清楚是在2018年12月之後離開的4週通知期,還是在任何選定時間開始並開始的4週通知期,而2018年12月與該問題無關。
**只需澄清一下即可:**可以隨時延長4週的通知期,而合同的期限是我被分配在這裡完成所有工作的時間,因此我不必停留到合法終止合同,但這是使合同更加艱鉅的事情之一。
從您的問題中我看不出這4週的通知會影響您的新工作-也就是說,這並不意味著他們需要您立即開始工作或其他任何事情...所以就吸乾它並做4週吧!如果您還有任何假期,則可以在4週結束時休假。(例如,如果您還有5天的假期,那麼您可以休假最後一周,因此實際上,您只需要提前3週通知即可。儘管如果您必須為未使用的假期支付薪水,則可能會虧本)
@NonExistant:感謝您的澄清。請編輯您的問題,以包含類似的重要信息-註釋中將忽略它。目前,我已經為您編輯。
我的一位同事在獲得我們的雇主特別許可以放棄通知期限後不久就離開了。由於父親去世,他遇到了一些財務問題,他別無選擇,只能尋求一個豐厚的自由職業機會。除非有這樣的緩解措施,否則我看不到您的雇主會讓您休假四個星期。您將不得不把它吸乾,然後工作4週。故意將自己開除是一個不明智的主意。
不要在辦公室穿衣服。人力資源部無法足夠快地擺脫您。如果他們同意保持行為和交易密封,則同意立即安靜離開。他們會接受這筆交易。
沒有人會聽說您是如何被解僱的,但似乎太極端了,不值得為此煩惱。如果您通常被解僱,有時您可以獲得失業救濟。
請指定國家。各國的勞動法和習慣不同。
十 答案:
Kaz
2017-03-01 20:15: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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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嚴重到足以使您立即被解僱的事情,都會嚴重危害您的未來職業。

不要這樣做。

上交您的通知,或者與您的雇主協商在4週前離開,或者只是堅持下去。

知道了我想我會聽取您(以及其他所有回答問題的人)的建議...我將嘗試將通知期分為兩週,然後再離開,並在他們聘請我的替代人員後再返回兩週,所以他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在...上。整個事情在Better Call Saul上看起來更糟
-1
@NonExistant:非常聰明的建議,只要在發現替換件的早期不太可能發生的情況下,就可以連續4週做好準備:
@NonExistant我認為您的planB無效,因為它要求您的新雇主在您回到原來的老闆後不久就給您2週的假。如果您無法協商較短的期限,只需連續4週進行。
任何嚴重到足以讓您立即被解僱的事情,對您的聲譽而言,都會比不事先通知就退出更為糟糕。
與您當前的雇主先行,他們很可能會讓您提早離開
Better Call Saul是小說,小說中的事件和結果都是由作家創作的。生活不是AMC電視節目。
@stannius這是合同。取決於他的住所和法律是什麼,這不一定是正確的。由於法律後果,情況可能更糟。
@JMac好吧,這取決於。您可能會想到一個例子。但是,您可能要做的大多數事情都會被迅速解僱,這可能會變得更糟,並可能使您面臨刑事和/或民事責任。當然,這取決於管轄權,還取決於具體的公司-他們有多高興?他們如何幸福?
我是一個情況非常相似的承包商。簡而言之,我的合同沒有指定工作地點,因此我與現任雇主進行了談判,以在工作場所以外的30天之內通知我。然後,我與新雇主進行了談判,將在我為新雇主進行現場工作的同時優先考慮為老雇主完成的工作30天。安排很複雜,但每個人都很高興,從那時起,我就為他們倆完成了工作。
“現實”電視不過是什麼。不要在此基礎上做出職業決定。
我要補充一點,被解僱不僅可能危害您未來的工作,甚至可能危及您現在跳槽的工作。您的新雇主在得知您被上一份工作解僱後,可能會說“不,我們不需要新的麻煩”並撤銷他們的工作機會。
您是否絕對確定“截至2018年12月的合同,需提前4週通知”,並不意味著OP必須在2018年11月之前辭職才能在2018年12月之後離開,但不允許提前離開?@RichardTingle在對問題的評論中要求提供此信息,但我找不到澄清!
@NonExistant:如果您認為Saul Goodman是“壞蛋”,那麼您可能沒有充分注意。
Andrew Berry
2017-03-01 20:17: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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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您要以這種方式被解僱的唯一方法是做被認為是嚴重瀆職的事情。因此,不太可能以“安全”的方式進行此操作。這不能保證,但確實可以。如果確保您準備了移交所需的一切,並向管理層證明您可以實現這一目標,那麼它可能會被接受。 (作為參考,我提供了移交計劃,因此我將3個月的通知期限縮短為1個月。)

另一種選擇是您可能違反合同。假設您要退出然後不再參加。從技術上(並取決於位置等),他們可能會因違反合同而對您採取法律行動,因此您需要牢記這一點。

還要記住,假期可以累積(所以Pro-Rata一年中有2天(假設是1月至12月)的天數)可以提前結束。

最後,考慮一下如果您採取一些措施使自己被解僱,對新雇主可能會有多糟糕。它看起來不太專業(特別是如果您的新雇主要求提供參考)。

如果我在您的鞋子裡,請把您的通知上交,然後在4週內您就可以從事新工作了。要求提早離開,但您至少會知道在4週內您將駛入日落。不要做任何可能會影響它的愚蠢行為。

IANAL,但從技術上講,如果他辭職且不回國,他仍將繼續為他的老地方工作,並且在此期間法律上不允許他從事其他工作
我想這也取決於國家/地區,我知道在英國,前雇主可以尋求強制令以停止人員工作,但這僅在高級職位上由於成本等原因而發生。
-1
@MSalters也是特定於國家/地區的。
@Pyritie確實有一項法律將人們限制為只能從事一項有酬工作嗎?這似乎太不可思議了,您要記住哪一個?當然,西歐或美國的情況並非如此,但是世界比這更大的地方-我會對推理感興趣。
我認為您的假期是為了康復,而不是為了在其他地方工作。
@Voo印度確實做到了,實際上,這裡存在很多問題,人們因此而感到困難。
實際上是@JonK [非常令人著迷](https://labourlawhub.com/2016/03/31/is-dual-employment-permissible-under-the-labour-laws-india/)。
通知期為4週的任何工作都可能也有競爭,無論其可執行性是否值得商......
@joe我有很多工作,有上述通知,沒有禁止競爭的條款。取決於運營商所在的行業
在歐洲,@Joe: 4週(甚至更長)非常普遍,因此不必如此。
根據行業和公司的不同,他辭職時可能會立即看到他的門。
沒有法律,但是通常工作合同中的條款禁止僱員在未經雇主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從事任何其他工作活動,至少在中歐從事精神工作。
我認為他們沒有採取任何法律手段對您採取法律行動。他們可以而且可以。
德國實際上有法律。請注意,根據法律,您每週的工作時間是有限的,並且您的雇主有權在40個小時左右的工作時間內享有全部工作能力。需要批准次要工作,並且不允許其乾擾您的主要工作,否則批准可能會被拒絕。
@PaŭloEbermann-“ ...想法是您的假期是為了恢復...”。太可笑了!假期是招聘工具包的一部分,一旦您上了門,老闆希望您做的“最後一件事”就是實際休假(這等於付錢給您去那裡)。這就是為什麼公司改用“帶薪休假”代替“休假”的原因-他們可以說“是的-您可以獲得三週的帶薪休假”,而沒有說明其中有兩周用於度假(在美國),剩下的一周您可以休假或生病-您可以選擇。
@BobJarvis也許我是從過於歐洲中心的角度來看的。
user44108
2017-03-01 20:09: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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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取決於您的聯繫方式。如果在4週的通知期內有違約金,您將不得不承擔並付款。

您當前的雇主可能希望放棄該條款。自我破壞之前值得討論。

同意,請為您服務4週或支付罰款。新雇主可能會為您支付罰款,以幫助您更快地入職。
HLGEM
2017-03-01 20:57:4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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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行業比看起來“小”。您為解僱工作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可能會在社區中流傳,並可能限制您將來的招聘潛力。 因此,這樣做是短視的,因為要樹立不信任,不負責任的白痴的聲譽比獲得聲譽要難得多。

出於明顯的原因,公司不願僱用那些已經束手無策的雇主。您目前從事的工作可能是兩年後的招聘官員。這些人是在您不知不覺中退出時解決混亂的痛苦中首當其衝的人。即使他們以前喜歡您,他們現在也會對您留下負面印象。

因此,請真正停止思考像五歲孩子一樣的行為,長大並留下專業意見。現實生活不是電視真人秀,您不應該從這類事情中獲得職業建議。

您應該做的是接受新工作,告訴他們您必須在4星期內發出通知並發出通知。在通知期內,您需要表現得專業,並儘一切可能將工作移交,以使獲得任務的人都不會因缺乏信息而感到困惑。無論您在工作的地方多麼討厭,這都是處理事情的唯一專業方法。沒有人願意為通知期工作,因為如果他們高興的話他們不會離開。但是我們大多數人都能做到這一點。感謝您沒有3個月的通知期。

如果您想提早離開,可以提出要求。通過在您的辭職信中包括一份過渡計劃,可以提高獲得這一機會的機會。在某些國家/地區,可能會要求您支付錢以提早離開,這就是他們要求的並且您想違約的時候應該採取的措施。如果您的新公司希望您早些時候,您可以問他們是否願意先付錢讓您早日離開。阿洛斯檢查您的人事手冊,在通知期內可能允許您休假,也可能不允許您休假,但是如果您願意,則可以利用該時間縮短在辦公室的實際時間。

如果您的新公司不願意等待法律規定的通知期,那就是一個很大的危險信號,表明他們是壞雇主。希望您採取違法行為的公司(例如中止合同),並不太擔心可能會影響您的合法性。

Mike Waters
2017-03-02 01:38: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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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兩位雇主討論,然後進行冷靜討論。

結果可能與您的想法完全不同。

一位聰明的HS老師曾經給他的教室一些明智的建議:

男孩,當你辭掉工作時,永遠不要燒毀你的橋樑。休假良好;微笑,謝謝他,和他的手不管老闆有多糟。您會後悔告訴他您的真實想法!”。

一旦您發出通知,那四個星期就好像幾天了。

正如HLGEM所說:

如果您的新公司不願意等待法律規定的通知期,那將是一個很嚴重的信號,表明他們是不良雇主。

好吧,的確, 還有其他工作

在此主題中,您已經從其他人那裡獲得了一些很棒的建議。在行動之前,請三思而後行,朋友。

**並與您的潛在雇主首先討論。** :-)
這個!實際上,任何組織良好的雇主都應在招聘過程中詢問應聘者何時可以開始工作,並在招聘時予以考慮。
Wesley Long
2017-03-02 03:45: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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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驗:我正試圖從美國的一家大型電信公司那裡獲得非常慷慨的遣散費,該筆款項將提供給那些將被解僱的人,因為我已經在排隊工作了。

他們晉升我! (無論如何,我還是做了另一份工作。)

您的行為並不能總是得到您所希望的樣子。

讓您的準雇主給您四個星期的時間。如果他們很認真,他們一定會實現。輸入您的4週時間。告訴你的老闆,如果可能的話,你想早點回來。希望最好。

天哪,您是電影《辦公室空間》的靈感來源,對嗎?
@RichardU-在清理註釋中進行了討論。我什至沒有成為這次收購中最“搞笑”的故事。
大聲笑,因為沒有人抱怨我在一個項目上的工作,我曾經得到一點感謝。我沒有被分配到那個項目。
jaret217
2017-03-02 21:23: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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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其他人已經指出的那樣,故意讓自己被解僱是一個壞主意。我們大多數人都從事相當具體的工作,並且“業內人士”彼此了解。

有4種方法可以使您在4週左右的時間裡得到發展:

-您有應計休假時間?預訂4週假,並在假期的第一天出現,以給您4週通知。

-您的新雇主是否知道您有4週通知期?這實際上取決於工作是什麼,他們想要你有多糟糕,找到幾乎與你一樣好的人有多難,以及僱用你的人在公司中有多高。例如,我是由一家非常富有但規模很小(就員工而言)的公司的首席執行官直接聘用的。我還被一個骯髒但龐大的企業集團的HR部門中排名最高的14名錄用。視情況而定,誰想要您在新公司工作以及他們對您的渴望程度如何,您可以要求他們幫助您協商早期發布。失敗了,如果您誠實地需要時間開始,那麼他們是否會為您稍等一下就可以了嗎?

-您是否已告知當前的雇主您不滿意?您是否告知他們您正在接受其他職位?他們可能很同情。再說一次,您說您對工作和工作場所不滿意。管理是您不滿意的一部分嗎?如果是這樣的話,如果您只是誠實地與他們談論您的擔憂或計劃,他們會足以魚雷嗎?與老闆坦誠交談可能會帶來無數種可能性,而我們也不需要大量信息來幫助您預測最有可能取得什麼樣的結果。如果他們發現您要離開,他們是否會故意將您弄糟?您當前的工作可以成為您想要的工作嗎?他們是否有可能在收到您的通知後自動解僱您?我曾經在管理崗位上度過了非常糟糕的一天,這是由於不稱職的副經理錯位(紙上)將近10萬美元,使我的上班時間增加了幾個小時,而我的女友在停車場等著,那時我寫了辭職信在那裡。事實證明,公司的不言而喻的政策是向在我這一級別上發出通知的任何人支付全部遣散費並當場開除。我事先不知道這一點,因為他們不想讓人們利用,但是他們也不想讓不會留在公司的高層人員駐紮在現場。

-您的財務狀況如何,您想去的公司規模有多大?這個職位有多獨特?如果由於某種原因您不能沒有欺騙就不能離開工作,那麼新工作將無濟於事,也不會等待您,這項工作多久出現一次?我們是在談論從麥當勞到肯德基嗎?洗碗機要炒嗎?寄給CEO這是畢生難得的機會來獲得您的夢想工作,還是您可以在下個月(明年)獲得錄用?如果沒有其他各方可以幫助您解決問題,那麼您是否可以辭職,是否在通知期限內把握機會並把握機會?

總結一下(老實說,我很不好意思,如果您離開這份工作而新工作失敗了,還是可以負擔得起等待您失業的工作才能失業?

總結一下,這可能和上面的一樣長。

首先,考慮一下您的情況。您知道很多我們不了解的信息,因此我們的建議比您想要的要有價值。

第二,對您的處境誠實,但首先要確定對誰誠實。新雇主還是舊雇主。誰更有可能幫助您?如果這不是新工作,我不確定為什麼要切換。

第三,如果您決心,那就去做。要專業,但是就去吧。只需說“我出去了,這是我的通知”。如果他們說“好的,請在接下來的20個工作日內與您聯繫”,事實就是這樣。但是也許他們會說:“您不想在這裡?K,FU den,gtfo,這是您的錢,拜拜!”或其他一些不專業的事情,然後您就會知道自己做出了正確的決定。

第四,(按時間順序,但實際上最重要)相信自己。您得到了您想要的這份工作的報價。如果他們不等你,那就給他們擰螺絲。他們的競爭對手會僱用您。

第五,(最後!)最後,長大了,伙計:工作真糟。我討厭它。向您提供建議的所有其他人也討厭它。即使這是你的夢想工作。即使這是你自己的事。即使是簡單的自動對焦,它也並沒有做我想做的事情,因為我想做。當我們意識到自己對工作不滿意的不在於工作,而關乎我們自己時,我們所有人都會達到人生的關鍵。問問自己,這是您中學到的人生課程嗎?我的意思是真的考慮一下。您是因為工作不好而討厭工作,還是因為您尚未辭職而感到討厭,因為人們為滿足他們的優先事項而付錢給您,並且只願意付出一點點便便您的想法或感覺如何?這就是生活的方式。我有26名員工,並且記得有真正卑鄙的老闆,我盡我所能來使事情變得更好,但最終,他們完成了他們在合同簽訂日同意的工作,或者擔心如何支付賬單,而我卻不願選擇他們願意選擇的那種,因為我支付的工資遠比工作公平得多。

無論如何您最終選擇做一個大人,讓我們知道它的進展。

gnasher729
2017-03-03 16:57: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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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四個星期的通知期,這意味著您的雇主可以 強迫您再工作四個星期並必須付錢給您。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必須這樣做。

因此,獲得成功的最簡單方法是去找老闆,告訴他們您想離開,告訴他們您有四個星期的通知時間,但想提早離開,他們要么接受是否較早的日期。對於公司而言,繼續僱用並向支付薪水的人通常沒有任何意義,而這些人實際上並不想去那裡。

請記住,有些地方您會發出通知,他們告訴您立即收拾行裝並離開建築物。他們不太可能堅持四個星期的通知,因為那意味著他們必須付錢給你。

CyberFonic
2017-03-02 11:19: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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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的合同還有22個月的時間,您可能需要有能力的法律諮詢。一些受訪者對4週通知問題提出了質疑。根據某些可能僅在18年12月之後提供給您的合同。另一種解釋可能是您只需要提前4週通知即可。您當前的雇主可能希望您當場離開並付款。其他人可能希望您制定通知。

您是否與潛在雇主討論了當前合同的條款?如果他們真的想要您,他們將幫助您快速而輕鬆地擺脫當前合同。

如果工作是在競爭對手那裡進行的,那麼可能還有其他考慮因素,例如不競爭條款。

如果您想因為成為專業人士而受到尊重,那麼您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表現得無可挑剔。不好的代表很難動搖。我已經看到許多同事和經理做可疑的事情,而他們最終付出的代價都比他們的短期收益要高得多。

SACn
2017-03-02 22:52: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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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被解僱。關閉或轉移待處理的工作,並僅以失去職業,一攬子計劃和未來增長為由與首席執行官進行談判,並要求快速解決和放棄通知期,可能是通過放棄通知期的薪水。在此之前,請嘗試完成並卸載大部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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