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個只有4個人的小公司(包括我的老闆),並且正面臨困境。
為了說明這一點,與市場相比,我們的薪水水平低,每個小時都是按分鐘,最小的休假來安排的,而她則以最小的努力獲得了所有收益。
我們的老闆正在休產假並離開公司至少六個月,並且不打算更換自己。她要求我們承擔運營公司各個方面(面向客戶,人力資源,財務等)的責任,並且不願意給予任何激勵。她正計劃更改我們的合同(例如,延長通知期限)。
我們對公司的運營感到滿意,但責任重大轉移,除了最終的職業發展外,沒有任何好處。我們是否需要為基本權利而戰還是應該走開(這意味著公司將倒閉)是一種外部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