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啟動”工作時間-要求每天工作11個小時是否正常?
oxioxi
2019-11-16 15:22: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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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搬到了德國(我已經是歐盟公民)了,這是更強大的工作機會中的第一個-

我做了一項技術任務,做了一次Skype通話,一切順利,但是工作時間應該是從早上8點到晚上7點,老實說聽起來有點瘋狂。感覺不道德,甚至是不道德的,更不用說聽起來像在踐踏公司和公司文化。下午3點以後,開發人員的生產力如何?

我認為我對假冒的歐盟創業文化有疑問。您獲得較低的薪水,您沒有平等,也沒有任何食品好處,例如至少午餐,這被認為是完全正常的。

我會進行談判,但我已經感覺像是一個異端。除了跑山路以外,還有其他建議/想法嗎?

最終:

在給公司幾個人的幾封電子郵件中詢問了此問題,除了被取消的會議和本週的通知外,沒有其他答案我沒有得到這份工作。可能是最好的。仍然不清楚那件事發生了。謝謝大家。

有問題的公司 https://stackoverflow.com/jobs/companies/payever。我考慮過擔任初級產品經理一職。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轉移至聊天](https://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101174/discussion-on-question-by-d344z-startup-working-hours-is-it-normal-to-問)。
您直接問過他們嗎?*“我想澄清一下工作時間是什麼意思。您是否希望我從早上8點到晚上7點每天工作10個小時(假設午餐時間為1個小時),每週總共工作50-55個小時?”*
您能否澄清錄取通知書/廣告中的用語?由於這在其他情況下是非法的,因此我假設措辭意味著您應該將工作時間設置為上午8點至晚上7點之間的時間(但不在此時段內),但不在此範圍內。換句話說:工作時間僅限於合理的“常規”工作時間,並且不會有非工作時間。
“ ...但是工作時間應該是從早上8點到晚上7點,...”難道說早上8點到晚上7點實際上就是辦公時間/他們希望員工通常從什麼時候開始工作?意思是,您一天工作8個小時,但他們更喜歡將這8個小時放在上午8點至晚上7點之間的任何時間。
你知道你的休息多長時間嗎?如果總時間超過1.4小時,則會導致許多答案不正確
@Mars仍在等待反饋,但對我來說,強制性的長時間休息比長時間的陪伴還差。
我看到了@D344z。得到答案後,請務必更新所有人!PS,沒有人喜歡強制性的長假,但如果附近有健身房,我也不介意2個小時的午餐!
十三 答案:
nvoigt
2019-11-16 16:08: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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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不道德甚至不道德

在德國,這是非法。就像違法一樣。相關章節為“工作時間法(ArbZG)”

§3:員工的工作日不得超過8小時。如果在六個日曆月內或24週內的工作日內平均不超過八小時,則最多只能延長十個小時。

翻譯:

員工在工作日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如果六個月或24週內的平均時間不超過8個小時,則每天最多可以延長10個小時。

請注意,在德國,星期六被認為是工作日,因此有些雇主嘗試將其出售,例如每天9.6個小時是完全可以的(6天內為8個小時,而僅工作5天卻有一天休息)。由於第一句話非常清楚法律的意圖是什麼,因此通常只有真正卑鄙的卑鄙小人才能嘗試。但是乞g不能成為選擇者,反正很多人被迫接受這份工作。

但是,受僱有時會打敗正確的人甚至在法庭上試圖正確的人。這是非法簡單明了的。每天11小時合法工作的唯一方法是自僱(或成為法律中列出的許多例外之一,但上班族都不是其中之一)。該公司的所有者可以在他們認為合適的任何時間工作。但是對於員工來說11個小時是非法的。

有何建議?進行談判,以書面形式獲得合同,然後將其發送給您選擇的機構(警察可能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我認為是Zoll(海關)檢查工作時間和非法僱用的工人)來開懷大笑。 / p>

在您做所有這些事情的同時,要找到一份真正的工作。不是創業公司,不是工作,而是剝削。在德國,作為開發人員,您不可能在一兩個月內沒有固定工作。我們非常渴望開發人員,半年來我沒有用德語主持過一次採訪。我們很高興能在幾個月後找到另一個歐洲大陸的人搬過來並從這裡開始。獲得工作應該沒有問題,而不是卑鄙的非法“啟動”提議。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轉移為聊天](https://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101178/discussion-on-answer-by-nvoigt-startup-working-hours-is-it-normal-to-問)。
您還必須考慮週六也是工作日,因此從周一至週五每天允許您工作9.6個小時。
嗯,是的,@Jessica已經描述了
-1表示創業公司不是“真正的工作”,而是天生具有剝削性。似乎過於籠統了。
顯然,在德國,應聘者說德語有多重要?我所知甚少,最終會通過沉浸式學習來學習,但是阻礙我前進的一件事是我會英語和另一種語言,而不是德語。(或者,如果您能估計出德語:開發領域中說英語的職位的比例是多少?
@nvoigt的“ startup = not real job”方程式幾乎成立。我和許多其他人一樣,在德國的一家初創公司工作,該公司的工資和工作時間適當。
@ИвоНедев至少在柏林,您根本不需要德語(儘管對於日常生活,官僚機構等來說很方便)
我認識德國的其他人,他們的工作時間預計為10-12小時。當然,沒有人在合同中寫下這一點。但是很顯然,少做工作意味著您永遠都不會得到加薪或晉升。
[司法部](https://www.justiz.nrw.de/Gerichte_Behoerden/fachgerichte/Arbeitsgericht/arbeitszeit/index.php?fragenId=14732280#frage_14732280)的兩個重要提示:您的翻譯似乎是錯誤的。MoJ將其作為*但是,平均24週或6個月的每週工作時間不應超過48小時。*
@Mars午休時間不算作工作時間,因為否則需要付費。休息時間不收。當然,它確實算作中斷,並且您鏈接的網站沒有其他說明。
@Mars我已經刪除了所有對它嚴格遵守8小時的規定。誰是對的,則由法院決定,並且無論您如何閱讀法律,都不應該偏離11小時錯誤的事實。
DE中技術短缺的根源是什麼?德國以其技術和工程能力而聞名-很好奇,因此有很多職位空缺。
哇,德國必須真正關心自己的人民。
[8:00-19:00是**不** 11小時](https://law.stackexchange.com/a/46666/26309)
@Mars我將按要求回答問題。我不會猜測OP是否確實有其他含義。當然,我們可以假設強制性的最小休息時間(在這種情況下,仍然是非法的10:15小時),或者我們可以假設列出的11個小時中,完全可以坐在公司的游泳池旁聊天3個小時以使其達到正常水平完全合法的8個工作小時。兩者都有可能,但兩者都不能作為答案。我喜歡回答所問的問題。
詢問的問題在詳細信息中指出9:00-19:00,因此任何正確答案都應考慮在內。但是OP是在這裡構成兩個衝突場景的人,所以我想您可以怪OP :)
Jan
2019-11-17 18:01: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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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已經在評論中指出兩次,但尚未包含在任何答案中:

德國辦事處的工作通常需要您每天工作幾個小時(通常是七個小時)每天8個小時,或每週35到40個小時),以及一個預期的時間範圍(在我工作的公司中,從早上6點到晚上8點)。在該時間段之外,門將被鎖定,燈光和暖氣可能會關閉,並且安全可能會認為您正在入侵。

由於您的帖子並未明確您與“公司,我的假設是您每天不會工作11個小時,但預計不會在早上8點之前或晚上7點之後不在辦公室。

也就是說,有些公司確實希望您做無償加班。通常,他們在工作合同中的句子類似於“工資已經涵蓋了可能出現的任何額外工作時間”。 請注意,德國勞工法院認為此類條款無效。您可以簽合同,加班,並在下一份工作後起訴公司(除非您在管理上相當高,如另一個答案所指出)。 s>(最後一部分是不正確,請參見下面的評論。)

就談判而言,請明確表示您希望賠償每週超過40小時的任何費用。清楚地表明您正在跟踪自己的工作時間。詢問他們是否進行時間跟踪(我總是在採訪中問這個問題)。

這在其他地方也已經指出:德國開發商的就業市場非常好。找到不同的東西應該​​不難。

在合同明確列出員工期望的任務和職責(以便估算您實際簽署的內容)或工作的條件下,這些規定在德國有效(“全包合同”)超過了目前8萬歐元的“高薪階層”。 https://www.focus.de/finanzen/experten/arbeitsvertrag-ueberstunden-mit-gehalt-abgegolten-ist-oft-ungueltig_id_7704745.html
knallfrosch
2019-11-17 23:28: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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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點至晚上7點的工作時間不是表示您的工作時間為08:00至19:00。這意味著只允許您在此時間段內工作。購買汽車12個小時,這意味著您可以在此時間範圍內購買汽車。

[需要引用]
@Mars我來自某個叫做亞洲的大陸,而我目前公司的彈性時間描述是(大致翻譯為):“彈性時間開始工作06:00-10:00,結束工作16:00-22:00。”如果他們沒有“核心時間”,那麼他們只是寫“彈性時間06:00-22:00”並非難事。
@muru很高興聽到您有靈活的工作環境和健康的工作時間。在許多地方,標準工作日仍為〜9:00-〜22:00,無彈性:p
@Mars是“標準”一詞的非常可疑的用法。無論如何,正如在其他答案中所說的那樣,這個問題是針對德國的。
很難說出OP的含義,但我懷疑這是營業時間的“上班時間”,還是讓人們在3-4個工作日內上班40個小時的漏洞。
Jessica
2019-11-18 19:12: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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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的雇主為我們提供了“出於給定原因”闡明德國法律的課程,我將嘗試通過這些法律,正如我在一些評論中看到的一樣。

讓我們從某種翻譯開始吧,這真的不是那麼容易。 Werktag意味著通常需要工作的一天,對於所有現有的職業都可以看到。由於週日是唯一不允許特殊工作的日子,因此週一至週六為Werktage,即一周6天。相反,是您通常在公司工作的日子。必須在您的合同中指定這一內容,例如週一至週五(每週5天)。大多數合同只規定了每週40小時左右的時間,因此留給您的雇主如何分配(意味著:他可以告訴您在星期五的中午12點結束,而在星期六的工作-不太可能,但是有可能)。

每天最多可以工作10個小時。下午8時至19時,您正處於該限制內,如果您能休息一小時(這是正常的時間),則由於評論員的原因,最少需要45分鐘。超過8小時。人們在某些評論中暗示這意味著每週40個小時。錯了Werktag是星期一至星期六,這意味著每週6天,即每週48小時。如果您每週工作五天,這在德國工業中最為常見,則意味著每個Arbeitstag 9.6小時的工作時間是完全不可能的-但絕對合法。

此平均值將遵循半年的時間。但是你也有假期。根據法律,這些為24 Werktage(注意:Werktage!)。如果您每週工作6天,那麼這就是四個星期。這意味著,如果您每週僅工作5天,則法律上只有20個Arbeitstage假期是可以的。

讓我們回到那半年。如果您每年有24個Werktage假期,那就是半年中的12天,也就是每月2天,您就不用花時間了。因此,您可以將每天增加16小時(每個Arbeitstag平均記住8天)。假設一個月中有22天的工作時間,又是每天0.72小時。

每天9.6小時+每天0.72小時=每個Arbeitstag平均半年超過10.32小時在法律上可以-是不是每天最多不超過十小時。

我什至沒有考慮過像聖誕節這樣的法定假日。由於他們不是Werktage,因此減少了該半年的合法工時。 s>感謝@cbeleitessupportsMonica,我現在知道的更好:法院裁定您的假期和法定假日可能不用於補償加班費。 德語文章

換句話說:計算正確,德國的大多數雇主真的很慷慨。合法的工作時間更多。每週5天每天9.6個小時絕對可以(當然,這太可怕了)。這意味著,如果您通常的休息時間是每天1.4小時,那麼晚上8點至19點是合法的。

儘管這樣的合同是完全合法的,即使在德國,也是如此。由於實行Gewerkschaften(工會),每週通常工作40小時甚至更少。順便說一句:停留一分鐘以上將是非法的。還請考慮您的旅行時間,因為每個Arbeitstag上班時間可能不超過12小時-包括一個小時的休息時間。這意味著您的通勤單程時間可能不會超過半小時。

注意:到目前為止,我只談論過行業,工會等。對於工匠來說,這些工作時間絕對是平常的。他們甚至大多數時候都違反法律(只需考慮這意味著什麼!)。在工業中工作是一種奢侈。當然,作為一名開發人員,您可以做得更好,但是...

編輯@nvoigt:12小時的旅行時間是正確的。我知道只是靠口口相傳,卻找不到支持這一點的法律。因此,這就是我的發現:

  • 如果您正在開車,則將旅行時間計為工作時間-則最長為10小時,包括旅行時間(法院裁定)

  • 如果您的工作場所是固定地點,請回家旅行-工作場所不是上班時間-儘管發生某些事情,保險必須像工作事故一樣來支付

  • IGM(IG Metall-工會)規則規定,Dienstreisen必須每天支付12個小時的報酬(與10個小時的最高工作時間衝突= ???)

因此,對於我以前的雇主來說,IGM可能是告訴我們最多12小時的原因,但這並不能解釋為什麼我現在的雇主(此處沒有IGM)告訴我同樣的道理。兩位雇主都同意,如果我包括旅行在內的時間超過12小時,我應該入住次佳的酒店。老實說,查了一下之後,我不明白為什麼。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移至聊天](https://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101221/discussion-on-answer-by-jessica-startup-working-hours-is-it-normal-to-問)。
CSM
2019-11-17 00:09: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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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還違反了歐洲(EU)工作時間指令,該指令將您限制為每週48小時。指令與法規不同,必須由成員國簽署成法律(法規自動具有約束力)。

好吧,起初這就是我的想法,但不是:)。
11小時-1小時午餐-30分鐘休息時間= 9.5小時。9.5 x 5 = 47.5-不違反任何規定。
11小時-30分鐘-15分鐘(超過6小時的必修時間)= 10:15小時=違反ArbZG。雇主可以*單方面*強制要求大量休息時間(例如,需要輪流休息,以便有人一直在辦公室),但這必須是公平的。強制員工必須每天*額外進行45分鐘的無薪休息*。在法律上可能的例外是說,僱員在這45分鐘內得到了報酬-但他們仍然需要休息一下,即,僱員可以在這段時間內離開並自己做自己的事情。
Kilisi
2019-11-16 15:32: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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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要求每天工作11小時是正常的嗎?

不,不是正式的

除以下以外的任何建議/想法跑山嗎?

Damon
2019-11-18 18:52: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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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應該確認自己應該在07:00至20:00正常工作。這些很可能只是工作時間,但您只能在這11個小時內工作8-9個小時。
很有可能團隊甚至有重疊的輪班來覆蓋整個範圍,或者您有一定的“自由”,從7到9的任何地方開始,等等。有這樣的雇主,特別是那些自稱為“創業公司”的雇主。如果啟動成功,您大概可以享受一些超級利益。但是請確保您已書面記錄了所得到的(如果您選擇接受)。

法律是否允許這樣做?不,但是誰在乎。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德國,“ Recht”(法律)聽起來很像“ gerecht”(正義),似乎“ Gerechtigkeit”(正義)來自“ Recht”(法律)。

(實際上,有一個竅門,因此法律確實允許這樣做,這會使您被騙上雇主一半的社會保險金。一定不要擔任分包商。)

政客們總是喜歡指出我們是一個民主的,制憲的國家,人民平等,法律適用於所有人(等等),但這不是“這種情況。實際上,只有在適當的時候才是真的。

法律規定您不得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而您的雇主可能 強>要求)。除了... 可以是10個小時,如果在六個月內平均不超過8個小時,則例外。
法律規定,如果您工作9個小時或更長,您必須必須休息45分鐘(否則為30分鐘),則休息時間不得少於15分鐘,您可能沒有更多休息時間一個區塊中要有6個小時以上的工作時間,並且您必須有11個小時的休息時間才能再次上班。後者與您在20:00回家並在07:00重新開始的情況差不多。

法律還規定您不能也不可以在假期工作,並且您不能也不能出售假期(不僅對您的雇主來說是非法的,而且對您來說也是非法的)。除了在非常激烈的情況下,例如否則公司會破產,被告知去度假或取消假期。

法律還有很多其他愚蠢的事情(性別平等嗎?你在跟我開玩笑嗎?)。沒有人在乎。

現實中,並非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沒有人在乎。沒人在乎這是否違法,沒人在乎您是否對此感到不滿。現實情況是,不僅有些公司,而且整個專業部門每天都在系統地違反法律。現實情況是,一些非常知名的公司會 試圖買斷您的假期,而強迫您休假,因為這對他們來說更有利可圖。是的,大多數人都遵守該規定,因為如果您不這樣做,您會發現自己很快就會失業。當然不是出於這個原因,他們會找到另一個原因。大多數人買不起正確的奢侈品。

在確認您確實確實每天要工作11個小時後,您唯一(現實)的選擇就是選擇其中一項,或找到其他工作。如果您認為您可以說“是的,沒問題”,然後不能按協議工作,請注意,在頭六個月內,他們可以隨時根據需要取消合同,而沒有理由。

可悲的事實是,您不會談判任何事情。要求工作時間這樣的雇主知道他們要問的是什麼,也知道這是違法的。他們還很清楚知道自己會找到其他人在這種情況下工作。

它會一直起作用,直到不再起作用為止。如果有人想知道為什麼在德國看醫生會遇到這樣的問題,那正是原因。長期教育,高素質,高責任感,11小時工作日(假設沒有待命狀態,儘管它的名字確實不是待命,但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工作30個小時,從凌晨2點到凌晨5點睡眠3小時)。在每次的休息時間都被騙了,為此總共得到了6.5萬美元的報酬。不開心?該死,還有很多其他人會這樣做。直到沒有。
哇,這真是令人驚訝。

最終,“創業”型的雇主可能會遇到類似的問題,即找到足夠愚蠢的人去做,但是到目前為止,這是不現實的。實際上,您可以選擇保留它或保留它。

謝謝戴蒙,我知道你的意思。
Issel
2019-11-17 02:34: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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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與美國的創業文化相比,我可以提供一些見識。我認為您在這裡遇到了很多麻煩。在一家創業公司工作很多小時並不少見,但從長遠來看,應該會帶來更多潛在的好處。

更長的日子::如果您是創始人,或獲得大量股權,則預期並且有必要延長工作時間。實際上,如果您一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11個小時,那麼對於創業公司的創始人來說,每週工作55個小時是很短的。但是你不是創始人。沒有人會期望正式員工會像創始人一樣有更多的工作加班時間的激勵。

薪水:這是:以較低的薪水換取股本並不罕見。有時,初創公司會吸引一些關鍵員工,其薪水要高於市場價格。可悲的是,您的情況都不是這樣:(

股權:這是每個人都想要擁有一家初創公司的原因。擁有一家小公司,開發一款利基產品,以及希望Google或Amazon以淫穢的價格將您買斷。同樣,由於您沒有股權,因此沒有動力使公司價值足夠大公司買斷。

附帶福利小型創業公司有時會根據附帶福利,午餐,表彰,良好的工作文化等來招募和留住員工,但這聽起來也不是那麼簡單。

結論:要求您的雇主解決這些問題,他們需要以高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向您付款或以股權付款(這條路線將您鎖定了幾年),並解決了工作文化。工作時間不是這很有趣,但是每個人每週要在初創公司工作60-70個小時才能使它成功。您必須問一下,將來可能獲得的回報是否值得為此煩惱。

每週70個小時?這相當於一天14個小時(週一至週五)或一天11,7個小時(週一至週六)。既違法。法律規定,平均8個小時,每天最多10個小時。
像這樣的初創公司成功地使人們每週工作70小時,而不是因為他們。是的,在緊急情況下,您可以執行一個星期,甚至兩個星期,但這是不可持續的。在這些小時的工作中,人們的生產力飛速攀升。“ 80小時工作週”文化是癌變的。研究反复表明,即使40小時也已經是太多了,從歷史上看,在19世紀之前,人們的平均工作時間從未超過25-30小時。中世紀農民在田野上從黎明到黃昏工作的想法是一種現代發明,用於證明這些瘋狂的時間表是合理的。
@Demonblack如果您有一些實際的數據,我會很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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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nblack您是如此難以置信的錯誤。我認識成功的企業家。除非您從天使投資人那裡獲得大量現金,或者您可以獲得銀行貸款,否則您的工作時間是荒謬的。企業主成功完成了3個人的工作。您以很少的營運資金開辦了一家企業,每週僅工作30個小時,然後向我們展示其運作方式,因為您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Issel“您不知道您在說什麼”那麼,您認為我從未工作過?我已經完成了80個小時的工作,這足以讓我終生難忘。由於長期疲勞,長時間工作的人長期生產力較低。對於長時間工作的非智力工作,也顯著增加了工作場所事故的風險。有大量的研究支持這一點。您對那些神秘的勤奮企業家的欽佩之情是無關緊要的。
Melad Basilius
2019-11-18 18:50: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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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國和歐盟,每天工作11個小時都是違法的,該公司必須已經知道這一點,我認為他們不會因為告訴您這樣的事情而愚蠢地告訴您類似情況。

恕我直言,

工作時間應該是從上午8點到晚上7點

,這表示您可以工作在此時間內,您可以在上述限制內的任何時間工作8個小時,因為有些開發人員喜歡在很晚才開始和完成他們的工作時間。您應該與公司聯繫,並要求清楚地說明這一點。

Mike
2019-11-17 09:42: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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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食品津貼,每天大概10歐元,因此每年大約2000歐元。我認為初創公司主要是為許多實習生做這些,因為如果他們付更多錢,實習生將不得不開始納稅。通常,您會得到免費的咖啡,我從來沒有見過一家沒有像樣的咖啡機的公司,它還可以做卡布奇諾咖啡和類似的東西。如果您願意的話,也常常可以得到免費的蘇打水,但是所有這些又只有幾歐元。你自己例如,如果您不喜歡咖啡並且想帶自己的飲料,您仍然可以得到較低的報酬。

正如許多人已經指出的那樣,這11個小時是非法的。如果您查看IGMetall規則,它們甚至可以達到每週35個小時的工作時間,並且可以排除某些百分比的工人每周可以工作40個小時的例外。但這僅是屬於IGMetall的大公司中的一部分。我聽說他們創辦了規模較小的公司,這些規則不適用,每個人每週工作40個小時。如果您喜歡更多的閒暇時間,那麼在行業中的其他地方,通常每週40小時或更短的時間是正常的。

我還聽說人們賺了很多,以至於保護法不再適用,但是我認為也有嚴格的規定,您必須是真正的經理,負責僱用和解僱員工,等等。

我建議您進行更多的面試,直到找到一份既有趣又很好的工作為止付了。如果您在漢堡,我們在漢堡有一個不錯的辦公室,我們做很多有趣的事情。 :)特別是在啟動坦克的時候,您會很樂意避開那個地方。但是請確保他們確實要求您每天工作11個小時。如果您複製相關段落,我們可以幫助翻譯。

CodeGnome
2019-11-18 10:29: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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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 DR

我不能代表德國法律,但總的來說,提供工作並不是求職過程的最後一步。似乎缺少與招聘經理或雇主的主動溝通。如果您對報價或公司文化有疑問,請向雇主詢問,而不是在互聯網上陌生人。

分析

[W]上班時間應該是從上午8點到晚上7點...除了向山坡奔跑以外,還有其他建議/想法嗎?地域文化和律師風度。我不住在德國,所以在該分數上轉向其他答案。取而代之的是,我會在與雇主明確報價條件時解決您可能要探索的一些框架。

辦公文化和每週工作的定義

從文化的角度來看,創業公司(尤其是科技創業公司)通常具有長時間工作的文化。應該以某種方式激勵這項工作,但根據經驗,合同可以指定兩方之間實際上並不非法的任何協議。因此,如果實際的約定是您將為X的報酬工作更長的時間,那麼只要您所在的地方不違法,就可以同意。

一種不同的文化觀點(在“敏捷技術創業公司”中最常發現的一種方法是核心時間。這裡的概念是您定義了每個人都應該工作的一組重疊時間(例如,上午10點至下午2點)。然後,只要員工在定義的“核心”時間內出席會議,就可以圍繞它制定靈活的時間表。

您所描述的聽起來像是相反的:您(可能是與您的經理合作)適合您同意的工作時間的工作窗口。例如,如果您希望每週工作40個小時,並且工作窗口為上午8點至下午7點,則可以選擇每天從上午8點至下午4點或上午11點至晚上7點進行輪班。您甚至可以在這些窗口內(也稱為“彈性時間”)滑動時間表,只要您在定義的時間段內每周平均40個小時即可。

您需要弄清楚哪個這些事情是對的,或者是否還有其他解釋或意圖。

律師

實際上,沒有“一刀切”的合同。除了不同的目標和情況外,合同的質量可能會因簽署人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有時,非律師將合同粘貼在一起(有時非常糟糕),而一家沒有大量律師費用資本的小型初創公司可能會這樣做。另一方面,執業律師通過以聽起來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檢驗基本條款和條件來賺錢,但對非律師而言並不總是有意義。

請考慮合同可能只是簡單地寫得不好,或者只是不必要地造成混淆。做到這一點的唯一方法是要求雇主進行澄清。

建議

無論措辭背後的原因如何,唯一知道什麼的方法對方想到的是問他們。儘管可能存在個人或文化障礙,這使得向潛在雇主提出這類問題,但這實際上是了解他們的意圖的唯一途徑。

至少在美國,很少有人要求 澄清(而不是 change )標準化合同的條款作為不合理的談判嘗試。如果您明確表示自己是這個國家或行業的新手,則尤其如此,因此需要更多信息以評估所提供的報價。

您不能有效地接受或修改你不明白的協議。除了與另一方進行交流之外,也沒有辦法(通過做出可能不正確的假設)來獲得這種清晰度。因此,除非您只是問自己這是否是一種社會規範,否則沒有替代品與您的潛在雇主進行對話。

將其視為展示您的批判性思維的價值的機會和溝通技巧。如果事實證明與行業或文化準則有關,則打開對話框也將幫助他們了解潛在的差異,並擁有足夠的軟技能來成功解決它們之間的問題。

這是非常有用的建議。正如德國人所補充:在德國,提出澄清問題也不被認為是不合理的。我還建議您不僅詢問合同中的法律要求,而且詢問您將加入的團隊/小組是否有任何偏好。就像“是的,我們有彈性的時間,但我們更喜歡站起來10”。
eee
2019-11-19 01:43: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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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檢查創業公司對“創業承諾”的滿意程度。這些通常是:

  • 您被允許至少在業餘時間從事夢想中的工作,而這些任務在普通公司中是您不容易完成的。您可以學習想要學習的東西並獲得很多經驗。
  • 會為您提供股份,但不會提供某些“選項”,“優惠券”或其他類似的 Katzengold
  • 您不希望被各種公司規則和流程所束縛,而這些規則和流程卻使大批人可以高效地協同工作,而您卻不是。
  • 您感覺到一種真實的受到公司老闆和團隊的普遍尊重,並感覺到自己想成為的地方。

如果這些要求至少部分是正確的,則它們可能被視為實際工資的一部分,而不僅僅是工資。我不知道這到底有多少合法,但是是的,有一些原因(我是指業主以外的人)加入初創公司並在那兒加班,並且薪水較低,這是有原因的。是的

如果業主真正相信自己的內心深處,他們已竭盡所能為您完成上述工作,他們可能會看到您抱怨金錢和工作時間沒有到位。

如果上面的事情比真實的錯誤得多,那隻是純粹的工作。因此,您應該在自由市場浪潮中轉而轉向另一份工作,並獲得與您的市場價值相稱的獎勵。

Mars
2019-11-20 11:07: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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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有其他答案可以簡單地說明...

11個物理小時與11個工作小時不一樣。

根據SE法則

我想公司有1小時的午餐時間和30分鐘的休息時間(或兩個15分鐘的休息時間)。
我有兩種不同的設置三種不同行業的國家/地區,因此我認為這個假設是不合理的。 sub>

通過這種設置,您的工作時間為9.5小時。在德國,這是合法的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根據我在30秒鐘內發現的一項無源聲明

17%的開發人員每週工作50個小時或更長時間。此外,軟件工程師可能必須在晚上和周末工作,才能按時完成任務並解決問題。

9.5小時並非荒謬的時間,如果補償合適,許多人會選擇類似的工作時間。


您問:

除了跑山路以外,還有其他建議/想法嗎?是為了體驗嗎?

很顯然,您很重視很短的工作時間。如果是這樣,這個地方可能不適合您。我個人沒有看到很多開發人員職位的廣告時間至少不超過8個工作時間(除了母親帶著6個孩子的工作時間),所以我認為您可能會發現自由職業是這種風格

您不需要做任何事情-您可以將這個職位留給更適合的人!祝您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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