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我可以取消上一天結束後在周末工作的提議嗎?
Teegan Amor
2019-12-18 13:53: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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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種種原因,我將在新的一年之初離開我目前的公司,在與高層管理人員的討論中,我犯了一個錯誤,即提供整個一月的周末時間來繼續為新候選人提供幫助和入職。

我之所以提出這個建議,是因為我的一位隊友最近離開了,而我的離開將只剩下一名專職工程師。從那時起,我們已經獲得了2名工程師的支持,並且很可能還有1名工程師,都是從1月開始的。在過去的一年中已經保留了大約10%的員工),尤其是自從我在一月初開始在另一家公司工作以來。前幾名員工的情況已經惡化,他們正在外出,但突然有了一份延長合同或最後一天。我會拒絕花更多的時間培訓新員工並繼續前進嗎?

是要進行談判還是只想離開?
如果您在那些週末上班,您會得到報酬嗎?是否會有一份預期的合同和一個特定的結束日期,或者只是您承諾的/您期望的空閒時間中未指定的空閒時間,否則您將自願為與公司無關的公司培訓員工?
@MatthewGaiser我想離開,但唯一令我感到難過的是離開我目前的隊友來應對新員工。
@Imus據了解,我的結束日期將延長至1月底,但我還不知道其他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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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新雇主知道這種安排,對嗎?我無法想像許多人會對此感到滿意。
我不認為這個問題是正確的。您能否在即將成為新任雇主的情況下提供更多有關當前狀態的信息?當您正式辭職時,您給您的最後一天是什麼?您如何協商“提供”工作的周末的薪資水平?您是免稅還是非免稅(假設您在美國)?到目前為止,您只說了“願意花週末”來“幫助”。該報價是口頭還是書面形式?是給誰做的?該公司的代表如何回應這一提議,他們的回應是什麼?
當您提供週末時,您是真誠的嗎?您不認為他們會支持您嗎?
OP,他們是否接受了您的報價,並且您不想再這樣做了?還是在問“理論上”是否可以撤消?我問這個特定的問題,是因為我本人也處於類似的位置(?),這是出於讓人們陷入困境的感覺。他們沒有讓我接受,而且我不確定是否應該感到放心(因為我並不是很想這麼做,但覺得必須對隊友有責任)或受到傷害(我想我畢竟是不可或缺的)!)這裡沒有足夠的答案,但是我希望您仍然可以考慮到它。我假設這將是無償的
九 答案:
SZCZERZO KŁY
2019-12-18 14:07: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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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報價都可以隨時撤消。

您的計劃可能已更改。您的新雇主可能希望派遣您參加週末培訓。您可能只是不喜歡它。

即使您簽署了一份合同來完成該工作,也可以辭職,就像您從當前工作辭職一樣。

如果這是一項口頭報價,那麼它將轉到高層管理人員的所有口頭報價。

關於“高級管理人員口頭報價”的內容加1 :)
在我看來,這個答案表明報價,合同等沒有任何意義,您可以做任何您想做的事,無論做什麼,而無需任何進一步的思考。儘管在某些情況下這在功能上可能是正確的,但我認為您可以通過討論潛在影響,學習機會或對OP可能重要的其他因素來完善答案。或者,至少,關於OP如何傳達其計劃變更或與雇主討論變更的建議。
@dwizum儘管您的評論的核心是一個絕對好的信息,但是他們將要做什麼?消防OP?
A)一位前雇主,B)應該說這位前雇主應該與OP討論“學習機會” C)如果還有其他重要因素對他們而言,OP不會影響他們的思想。我並不是說要約沒有意義。我寫道:“任何報價都可以隨時撤銷。”不多也不少
如果要約被另一方接受,則要約不會變成具有約束力的合同。口頭合同通常也有效。@Mast很好,他們可以起訴要求賠償(大多數公司不會)
僱傭協議也是有約束力的合同。但是OP設法擺脫了困境。
“任何報價都可以隨時撤銷”。根據合同法完全錯誤。要約一經接受,便無法撤消。說“ OP設法擺脫了[有約束力的合同]”是一個稻草人的論點。可以根據合同條款終止合同。這與報價的撤銷無關。現在可能的情況是*實際上*您可以忽略已接受要約的法律效力,因為沒人會對此做任何事情,但這與說“任何報價都可以隨時被撤銷”不同。
我不明白為什麼這個答案獲得如此多的讚譽。報價無法隨時撤消。您不能只為某人提供一份新工作,而一旦他們辭去了當前工作,就撤消您的工作。還有很多其他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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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Bentley-您似乎在解釋“ _Any報價可以隨時撤消。_”為“ _Any報價可以隨時撤消而沒有後果**。也許我不能“實際上忽略法律效力”,但我可以確定法律效力的結果比履行合同的結果更為可取。即我給某人一份工作,他們辭掉了目前的工作,我放棄了這筆交易,他們提起訴訟,我要支付高額罰款->我仍然撤銷了該提議。即使從紙上說可以,您也不能強迫我做任何事情*。*大多數事情
@RyanfaeScotland謝謝。
@RyanfaeScotland不,我完全不會那樣解釋。我是說“任何報價都可以隨時撤銷”是完全錯誤的。作為一項核心法律原則,要約一旦被接受,便無法撤消。在您的情況下,您“沒有撤消要約”,而您所做的只是選擇忽略其要約。當他們起訴並向您支付罰款時,這是“因為”,因為他們沒有取得成功的要約被撤銷。我們不同意是因為您在討論實際結果(我已經同意),而我在談論要約的法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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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我們在事情的本質上幾乎是一致的,但是您的擔憂非常紮根於以下事實:“撤銷”具有特定的法律含義,儘管有些重疊,但您需要記住,這不是法律。SE,人們可以自由使用其法律定義以外的方式來使用術語,這就是OP所做的。但是,我承認您的原始評論確實指出您是從法律角度出發,因此,我同意您的觀點。
@Clockwork從理論上講,是的。在實踐中,如果適合他們,他們會找到解決方法,我們也可以。我從經驗和大量軼事證據中知道這一點。不幸的是,在普通的工作場所,榮譽不再是一件事情。
並非每個口頭協議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否則我們會有更多的法院案件。
@JonBentley接受要約後,該要約不再存在,它現在是合同協議。報價確實可以撤消,只要它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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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han Branczyk
2019-12-18 14:30: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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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說:

我知道我在說什麼。我只是改變主意了。我的心不在了。我周末不上班。沒有我,新的開發人員將不得不解決問題。

說。除非您的原始報價為書面形式,否則請不要通過電子郵件發送。

很好奇,為什麼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呢?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關於此的任何官方著作。

如果您想取消口頭報價,最好不要以書面形式提出。如果它要經過法院審理,就會給他們負擔證明您所說的話的責任。我知道這不是很好。但是請相信我,如果情況逆轉,他們會對您採取同樣的措施。

現在也許您可以發送電子郵件,但不知道您的合同,您的員工手冊,通知期限,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或任何其他詳細信息,以及我在不是律師,只是讓我在提出建議時要謹慎一點。

Mars
2019-12-18 16:25: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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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了要約,所以它的您的一詞有風險。

·取消會發生嗎?是
・有什麼事嗎?是
・您有法律義務嗎?可能不是,尤其是因為它是口頭表達
(我想您要問的問題)
·這會損害您在即將離開的公司中的聲譽嗎?可能

如果公司取消了您的擴展名,他們可能不會對此承擔任何責任,但是您會抱怨並可能散佈該公司的聲譽,因此如果取消。

TLDR
可以嗎?是。你應該?如果您重視在這家公司的聲譽,或者擔心損害聲譽,就不會這樣。

我認為風險應歸功於他/她的聲譽。撤回從未接受的報價沒有任何害處。由於當前正在編寫OP,因此不知道接受情況。附言如果我是雇主,我將在提出要約的那一刻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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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要約是在公司處於困境時提出的。他們已經對此進行了糾正,因此可以合理地認為不再需要OP的報價。坦白說,它從來不需要。如果僱員決定離職,雇主(而不是僱員有道德義務保護生命和肢體的責任)是僱員的責任,以確保業務的連續性。即使在這種罕見的情況下,雇主也要承擔更大的負擔。因此,只要OP在這裡不顯得晦澀難懂,我認為他們在撤消它方面是非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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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 Drost
2019-12-18 23:45:1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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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遺漏了很多細節,可能對理解這種情況至關重要。

他們是要按月向您付款嗎? ,這是一筆非常非常豐厚的交易,相當於向您支付每單位時間2.5倍-5倍的薪水。這也意味著這至少是一個合同要約,如果該公司已明確表明他們計劃接受您的報價,則該合同將成為合同。假設他們可以要求法院強迫您培訓其僱員以換取金錢,或者根據這對他們而言值得的數額(少於一個月的工資)要求賠償。

請注意,一旦您提出要約後,在您將其撤消之前,它才是有效的。也就是說,在美國和英國以及大多數類似的地方,進行“我將以20美元的價格割草”的談判策略是非法的。 “交易。” “實際上,我拒絕,這對我來說會比那還要貴……但是我會花50美元去做。”還是有興趣?”。因此,這就是為什麼律師喜歡參與這類事情的原因,他們說要約,例如自我終止,“要約要到X日期才有效。”還要注意,協議是口頭還是書面都沒有關係,要約是口頭還是書面都沒有關係:律師可能會建議不要就口頭合同提起訴訟,因為它很難弄清協議的內容,但它們仍然是有效的合同。在這裡,兩個人同意互惠互利交換東西。

另一方面,如果他們沒有接受要約,則可以隨時撤消。只需說“嘿,我已經考慮過要在1月份繼續接受培訓的提議,但由於種種個人原因,我不再願意討論了,我不再願意這樣做。”

如果您獲得報酬,那麼您是免費的。從技術上講,免費提供某項服務不再是一項合同,它在法律上被歸為禮物。禮物沒有相同的規則。 “噢,你摔斷了腿真是糟透了,今年夏天,我每週都會割草坪給你。” ...“嘿,我不能再修剪你的草坪了。”完全合法。這是對禮物的承諾,您可以在不涉及合同法的情況下兌現任何此類承諾。

您是否願意受僱?這在美國勞動法非常薄弱的​​國家非常普遍。假設這是合同擴展,那麼這一次對您有利。如果您查看您的僱傭合同,而您在美國,則可能會看到其中包含“隨意”字樣。在美國,這是一種特殊的僱傭身份,它允許雇主隨時出於任何原因或無緣由解僱您:這完全使與僱傭相關的法律無效。但是,勞動法的這一部分有兩種做法:如果您被隨意僱用,您也可以以任何理由或無緣無故地隨時離開。如果您被隨意僱用,那麼發出通知就成為一種禮貌,而不是一種義務。即使您的合同規定了通知期,也可以認為這是錯誤的:您必須要請律師,但我的理解是,律師可以提供很好的理由,如果您在不通知的情況下終止了自由僱傭關係,那麼指定了通知期的合同將立即被廢除,通知期將不再適用:因此,從一開始它就從法律上講不可執行。

在重新談判方面,如果您確實提出了要約並被接受,並且涉及到他們向您付款,並且您不願意,那麼您就不能簡單地終止它,那麼您仍然可以詢問必要的條件。 “嘿,我不想每個週末都讓您的員工勞累,您可以不花一整個月的薪水來節省一點現金,為什麼我們在第一個週末之後不縮短薪水,我會給他們足夠的錢知道他們以後可以解決其他所有問題嗎?他們只需要知道我們的服務器的佈局以及代碼的存放位置,他們就可以在實際工作週內自行閱讀代碼。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似乎都贏了。如果您真的需要,也許我可以在另一個週末出現,以回答任何問題,如果您準備再支付我一周的費用。”

Koray Tugay
2019-12-19 02:11: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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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守諾言,這就是使您成為一個體面的人的原因。讓本課程成為您的教訓,不要再三思而後行。諾言應兌現。如果您信守諾言,很長一段時間後您都會感到難過並失去自尊心,這不值得幾個週末。

我們不是機器或公司,讓我們保持這種狀態。

真。信守諾言的最好方法是**不給**。
我不認為這是工作的承諾,我知道人們在談話中所說的話,他們可能會感到有提供某些東西的動力,而且我知道如果我是一名業務經理。當您談論超出正常範圍的此類講話時,您的講話確實不是那麼精確。而且我不會感到有義務,因為我忘記了在對話中進行限定。不過,這可能是一些談論進一步援助的起點。
Polygorial
2019-12-18 23:48: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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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新公司是否接受過您為另一家(您的舊)公司以及他們的公司工作?您是否以書面形式得到的?

如果以上任何問題的答案都為否,則法律上不允許您為競爭對手工作。您可能會遇到各種麻煩,被解僱是其中最少的麻煩。

在告訴您的當前雇主時使用此功能。告訴他們您沒有想到您不能為兩家公司工作的事實,並且因此您不能在周末為他們工作。我認為這是您可以採取的措施,對您的聲譽影響最小,因為不是您不願意幫助他們的選擇。

除非有明確的書面規定,否則您當然可以為兩家競爭公司工作。例如,沒有什麼可以阻止您週一在沃爾瑪(Walmart)擔任收銀員,並在本週餘下時間在目標市場擔任收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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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怎麼知道什麼是合法的?這個問題沒有說明任何一家公司的所在地,因此沒有依據來了解適用哪些法律。
我檢查了一下,這是我住的地方的法律。正如@jwenting所說,它在其他地區都在合同中。結果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是我沒有想到要進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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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定的@MattSamuel-在工作時為競爭對手工作?立即解僱。大量的文書工作。NDA。不值得-損害您的聲譽。
@J.H您正在談論一份全職工作,可能像該站點上的每個人一樣,都是軟件開發人員。對於兼職工作,不一定是正確的。
@MattSamuel實際上,沒有,甚至臨時職位或志願者職位都沒有經過審查。我們收到了廣泛的利益衝突,儘管有一些人可能會質疑,但該衝突使公司對您的工作擁有強大的力量。我認識一個人,他執教過小聯盟並且必須獲得年度豁免,因為為這項工作“報酬”可能意味著他“絕望”地賺錢。 同一個公司,賣出6倍,不同的僱傭合同,相同的理論,不同的詞語...
Uchiha Madara
2019-12-20 14:48: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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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帖子表明您的報價是免費的。您尚未明確說明公司將為您的周末工作支付什麼。我強烈懷疑您將其遺漏在這裡,因為沒有任何討論。

是否可以取消您的(假定)免費工作要取決於您的目標。讓我們看看您的選擇以及可能產生的後果:

  • 您按照提供的條件進行週末工作

    • 公司明顯受益。他們將從中受益多少取決於您對新候選人的“幫助和支持”程度。

    • 您將從……中受益,嗯,讓我們看看……信守諾言的“滿足感”?從您的帖子總體語氣來看,我認為不是。

    • 讓我們再試一次。保留與公司的橋樑,您將從中受益。但是,鑑於公司的營業額達到90%(哇!),我強烈懷疑感激(以及類似的情感)是否屬於公司文化的一部分。換句話說,這個橋樑可能並不重要。

  • 您重新接受報價

    • 公司將明確在這裡茫然。但是,他們必須責怪自己。如果他們的管理不善,導致他們的換手率達到90%,那麼如果他們遇到連續性問題,誰也不會感到驚訝。特別是:
    ,而我的離開將只剩下一名專職工程師。

    這不是您的問題。管理業務而不是您的是管理人員的工作。管理業務涉及預見風險和管理風險,以及即時處理不可預見的風險。如果有人期望事情會一直順利進行而沒有問題,那麼他們就不應該進行管理。

    • 不必做不想做的免費工作,您會從中受益。

現在,讓我們考慮一下您如何擺脫這種困境:

  • 只需走開,什麼也不做:當您的最後一天是完成後,只需走出門即可。週末來臨,您可能會接到公司打來的電話,“提醒”您的報價。只需回答“對不起,由於我不想討論的原因,我不能這樣做。”這行得通,但可能會破壞您的周末,尤其是在您做出回應後,他們長時間待命時。因此,請考慮下一個選項。如果您沒有接到公司打來的電話,就不要理會,繼續前進。

  • 將報價重新協商到離您最近的“中間地帶” :由於環境變化,在離開之前告訴他們,您週末不能來他們的辦公室,但是與新工程師進行一個小時左右的Q&A培訓會令您很高興。他們必須事先做好準備,並準備好提出問題。當您變得“有幫助”時,這會將大部分工作放在公司的肩上。

  • 利用報價中的“漏洞” :您最當然不想這樣做,但是我還是會把它留在這裡。根據他們在剩下的住宿期間如何對待您,您可以決定扭轉刀。您提出在周末“幫助”該公司,但(大概)不同意完全您將做什麼。漏洞的存在空間很大,具體取決於您想成為一個混蛋。

Akavall
2019-12-21 09:44: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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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了一個錯誤,那就是提供整個一月的周末時間來繼續幫助和招募新候選人。 ,或整個週末幫助他​​們。

如果您的情況發生了變化,並且您無法像最初認為的那樣提供最大的幫助,那麼一個有理智的人就不會對您不利。只需花大力氣解決他們的主要問題,您以前的同事將不勝感激。

此外,通常聘用前僱員作為承包商。如果您的新雇主同意,則可以考慮使用此選項。

Rob Grant
2019-12-21 19:04: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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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我無法告訴他們他們是否同意為此工作付款。如果他們沒有這樣做,那麼您當然沒有義務這樣做。但是,您提供了。關鍵是在這裡:

最初我覺得在如此不合時宜的時間離開感到難過

由於您的感受,不提供任何東西,如果您感覺已經改變,則準備取消報價。如果您在這些週末這樣做,並且您可能應該(請參閱下文),請使用它們作為提醒,僅提示您準備要堅持做的事情。

話雖如此,鑑於此:

從那時起,我們已經獲得了2名工程師的保護,並且很可能還有另外一名工程師,他們全都在一月開始

有可能您不需要這樣做還有。打電話給與您交談並安排的人,然後進行對話。準備遵守您的諾言,但也要先估計一下現在認為要交出的內容。例如,也許現在只是一個週末。

祝您好運,並祝賀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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