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英國的一個小型軟件團隊中工作(因此,此處適用英國法律)。我最近獲悉,我有10年以上的同事本週要離開。
自從我們公司購買了一些其他公司並讓他們負責之後,事情就一直令人不愉快。我的新一線經理位於另一個國家。我們還在第三國新任命了一位不懂我們產品的產品經理。他們都說英語,但是作為第二語言。
因此,如果他發出通知,我不會感到完全驚訝。
通常他本來有三個月的通知期。但是他離開後卻給我不到七天的通知。他本可以在三個月內通知我之前,他和公司都與我們合作,是為了不打擾通知我。我認為情況並非如此。
我們的直屬經理和直屬經理的經理都聲稱不知道他是否辭職。
我私下里問他(包括提出要證明是否有某種待審法庭的提議),他只說了以下內容:
- 他離職的正式原因列為冗員
- 他與公司之間有一項協議,他無法討論,但因此沒有仲裁庭
- 他目前沒有其他工作要去
鑑於當前的COVID-19鎖定危機,“選擇離開”似乎是個奇怪的時機。對我來說有各種各樣的問題:
- 我的直屬經理是否有一種真正的方式不知道他是否辭職或不知道為什麼要離開?這似乎是對我的明顯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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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是我的主要問題,因為它增加了我們的不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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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他離開了嗎?
當然,這裡只有猜測。我的猜測是他提出了某種不滿,而該公司無法解決,因此他們以適當的協議分道揚avoid,以避開法庭。
為什麼這樣做對我來說這件事重要嗎?
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信任我的經理。通常,經理會說“我不能告訴你”,而不是“我不知道”。
我很可能有類似的不滿,並且不如我的同事熟悉合法性如何處理它們。
一個相關的問題。我可以在什麼方面讓我的人事部門幫助我?
這裡最近的相關問題是:
我認為這與我的問題沒有直接關係,但是如果有人要求對我在上面提到的“不愉快”問題進行擴展,那麼。
- 工作場所充滿敵意。 (我不知道它是否達到法律定義。我在法律方面並不精通。)
- 我們得到的工作低於我們的技能水平
- 我們一直被排除在討論之外
- 我們的部門經理幾乎很少與我們交談
- 我們的意見被忽略了。有時我們的電子郵件也是如此
- 例如,我警告過潛在的法律和證券問題
- 我們沒有足夠的資源來開展工作
- 我們一直在為舊產品(實際上使公司賺錢)提供服務,而他們仍在為新產品工作(目前只是一個錢坑)
- 升職的機會為零 >
- 薪酬審查基於針對目標的績效,但是我們沒有得到任何
其他一些示例:
- 我的經理進行了評估對於HR的我來說,實際上並沒有與我會面。他在信中建議我不滿意時應更換部門。
這是非常壓力和毫不奇怪的,我一直想離開自己一段時間,但我還沒有解決。我有一個容易上下班和家庭的考慮。鑑於我遇到了COVID-19危機
所以我再次推遲了我的決定。
這是一個有毒的工作場所,但是我不確定如果我辭職而沒有先去的地方,我將能夠證明這一點或證明建設性的解僱。
另一方面,我現在是唯一有資格使用將在這裡存在一段時間的舊產品的人。從技術上講,我把它們放在桶中,儘管我想不出一種利用它來占我便宜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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