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信息:我知道在我的工作場所通常在合同到期前1天(有興趣的員工去要求合同)續簽合同。但是,我通常認為,如果沒有在紙上簽名的東西不存在。所以,合同到期兩週了,沒有新工作的提議,我開始尋找新工作。
雖然我非常喜歡現在的工作場所以及我的直屬同事和經理,但我不喜歡非常喜歡公司的整體運營方式。因為我收到了可以直接轉換位置並加薪的報價,所以基本上可以肯定我會離開。
我的問題是,如果我的雇主不採取任何行動,那還可以,並且不是不專業嗎?只是出現在最後一天,照常工作,並在最後結束時與所有人握手,希望他們以後一切順利,然後回家?
編輯:要回答最多答案/評論部分的常見問題:
- 是的,我已經通知我的經理,沒有任何延長合同的要約會讓我在其他地方尋找新的機會
- 是的,我提議培訓另一名員工,因為我的職位是公司獨有的-請求被拒絕了
- 是的,我已採取步驟將自己的工作記錄在案,並為某人繼續工作指明了一條正確的道路
- 不,除了合同上寫的內容外,我個人認為我沒有欠我雇主的東西-我花了X錢在Y時間內產生了Z值。我得到X錢,在Y工作了一段時間,提供了Z(以及更多)結果。這是一項業務,而不是家庭事務。
編輯2:
如果有人對這一切最終如何產生好奇,請簡單回顧一下:
- 我手頭又提出了一個要約,與我的經理取得了聯繫,並正式告訴他我不續簽合同
- 10分鐘後,我坐在老闆辦公室裡,當然每個人都表現得很驚訝,要約已經準備好一段時間了(真有趣,這是我最感興趣的一方第一次聽到這一消息)
- “您需要多少住宿費”這樣的標準問題被問到了
- 我向他們展示了我所提供的報價,只是問他們是否可以匹配 >
- 跟了很多話,但對我而言,這全都是“不,我們不能”
- 因此,我這次在所有有關人員面前重申了我將不續簽合同(不提為什麼,我不認為說再見是磨鹽的好時機),我感謝他們在一起,安排了合同的剩余天數,以解決可能出現的所有問題,而我計劃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採取“帶蛋糕或甜點,握手,祝大家最好並在其他地方開始”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