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我的合同即將結束。不用與雇主討論就可以離開嗎?
Yuropoor
2017-07-24 17:00: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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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信息:我知道在我的工作場所通常在合同到期前1天(有興趣的員工去要求合同)續簽合同。但是,我通常認為,如果沒有在紙上簽名的東西不存在。所以,合同到期兩週了,沒有新工作的提議,我開始尋找新工作。

雖然我非常喜歡現在的工作場所以及我的直屬同事和經理,但我不喜歡非常喜歡公司的整體運營方式。因為我收到了可以直接轉換位置並加薪的報價,所以基本上可以肯定我會離開。

我的問題是,如果我的雇主不採取任何行動,那還可以,並且不是不專業嗎?只是出現在最後一天,照常工作,並在最後結束時與所有人握手,希望他們以後一切順利,然後回家?

編輯:要回答最多答案/評論部分的常見問題:

  • 是的,我已經通知我的經理,沒有任何延長合同的要約會讓我在其他地方尋找新的機會
  • 是的,我提議培訓另一名員工,因為我的職位是公司獨有的-請求被拒絕了
  • 是的,我已採取步驟將自己的工作記錄在案,並為某人繼續工作指明了一條正確的道路
  • 不,除了合同上寫的內容外,我個人認為我沒有欠我雇主的東西-我花了X錢在Y時間內產生了Z值。我得到X錢,在Y工作了一段時間,提供了Z(以及更多)結果。這是一項業務,而不是家庭事務。

編輯2:

如果有人對這一切最終如何產生好奇,請簡單回顧一下:

  • 我手頭又提出了一個要約,與我的經理取得了聯繫,並正式告訴他我不續簽合同
  • 10分鐘後,我坐在老闆辦公室裡,當然每個人都表現得很驚訝,要約已經準備好一段時間了(真有趣,這是我最感興趣的一方第一次聽到這一消息)
  • “您需要多少住宿費”這樣的標準問題被問到了
  • 我向他們展示了我所提供的報價,只是問他們是否可以匹配
  • >
  • 跟了很多話,但對我而言,這全都是“不,我們不能”
  • 因此,我這次在所有有關人員面前重申了我將不續簽合同(不提為什麼,我不認為說再見是磨鹽的好時機),我感謝他們在一起,安排了合同的剩余天數,以解決可能出現的所有問題,而我計劃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採取“帶蛋糕或甜點,握手,祝大家最好並在其他地方開始”的計劃。
我只想與您的經理核實,以確保他們知道您不打算續約,否則,這就是定期合同的目的。
請記住,作為承包商,您的下一份工作可能取決於某人向您推薦的同事。您在這裡喜歡的經理可能會繼續前進,而在擔任新職位時,她可能希望得到她信任的承包商。因此,我的建議是:始終保持良好的休假;永遠不要燒任何橋樑;確保他們知道如何與您聯繫;並在適當時與經理討論退出策略。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移至聊天](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63019/discussion-on-question-by-yuropoor-my-contract-is-ending-is-it-it-acceptable-to-ju)。
非常感謝您告訴我們故事的結局。我知道我並不孤單。謝謝。
九 答案:
Kent A.
2017-07-24 17:26: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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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您已簽訂合同,因此應查看合同,以確保沒有與到期有關的條款可能需要您採取某些措施。 (我不是律師,因此,如果您對此有疑問,應與有資格解釋合同的人聯繫。)

如果合同中沒有任何內容規定您必須提供某種通知,那麼您就是完全可以按照您的建議去做,而只需完成最後一天的工作即可完成。

如果在最後一天結束時,您要與所有朋友道別,是他們第一次聽說您要離開,這可能會讓他們感到驚訝,並為您和他們帶來尷尬的處境。您可能會考慮給您的經理一份通知,告知您打算完成合同並離開。除了合同中規定的最後一天將是您在公司的最後一天,您無需提供任何解釋。

我的合同規定,我從A日期到B日期受僱,通知期為30天,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要求。日期B實際上是01.08.2017,所以從現在開始一周。明天假休假時,我將通知他那位迫切的主管,並就我是否應該通知團隊其他成員的建議進行審核。
@Yuropoor,,您還是公司,誰有義務提供30天通知?
我和公司都可以,但從書面上看,這似乎僅適用於我或雇主想提早終止合同的情況。
那聽起來你很好。祝你好運!
我認為提前通知的唯一弊端是雇主會讓您立即離開的風險。它發生了。
從聲音上看,@Rocky公司將無法讓OP提前推出,因為那樣會破壞合同(無30天通知)
即使您的合同在指定的日期結束,也沒有發出通知就離開,就像在燒毀橋樑一樣。如果您在最後一天之前什麼都沒說,請不要指望雇主會高度評價您。至少要讓他們知道您不會續約是有禮貌的。這聽起來很像您的雇主甚至不知道截止日期即將來臨的情況。
@am21我向我應聘的經理提出了問題-告訴他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收到任何要約,雖然我感到有些責任,但我也感到如果公司表示願意找一份新工作對我來說是不合理的無意更新它。我還相信(基於我與經理的經驗),他將立即向最高管理層提出這一建議-他表示,他理解並同意我的觀點。所以我覺得我已經發出了足夠的警告。
@am21如果雇主不知道人們的合同何時完成,那麼他們就應該失去忠誠而不是忠誠。再加上“在我的工作場所通常在合同到期前1天續簽合同”,那麼OP應該不需要做更多的事情了。
即使您有通知要求,他們也無法依法要求您這樣做。(假設您處於“隨意”工作的位置。)您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辭職(但不要計劃獲得良好的推薦信或將來再被該公司僱用。)
如果您的合同有30天的通知期(雙向),則在合同終止前30天發出通知不會有任何傷害。可能不需要,但肯定不會造成傷害-嘿,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無法早日擺脫您,對吧?
@Yuropoor聽起來您已經做好了自己的職責,並且尋找另一份工作絕對不是不合理的,作為承包商,我一直在關注新工作。我在評論中的目的是確保您了解與公司的關係不僅僅是合同。作為人員和員工,我們所做的事情超出了我們在紙上必須簡單承擔的責任,而且與合同規定的義務相比,公司更容易記住這些行為。就是說,聽起來您已經相當專業地對此進行了介紹。
Joe Strazzere
2017-07-24 17:05: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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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老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可以在最後一天露面,照常工作,並在工作結束時與所有人握手,是否希望他們一切順利

是的,那完全可以。

如果您不想延長合同,則無需討論(除非雇主先提出)。

最重要的是+1,因為OP`確實喜歡工作場所以及直屬同事和經理`,因此值得添加“,並向(以前)發送“再見最好的人”電子郵件同事 ?
詢問即將成為前同事的一些人是否願意成為您將來工作的參考也是一個好主意。
@DLS3141我已經獲得經理和團隊中大多數高級開發人員的批准,如有需要,可以將它們用作參考。
在這裡,也應該帶一大袋甜甜圈。
需要注意的是……可能沒有義務,但是如果您關心這位經理的未來形象,則至少應與他們進行對話。
@OldPadawan OP已聲明:“與所有人握手,祝他們今後一切順利”-比電子郵件要好得多。電子郵件僅適用於當天不在的那些人。
AnoE
2017-07-25 00:44: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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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立即擺脫焦慮。

舉辦派對

對您來說,重要的部分不是“離開”,而是您找到了更好的公司。這意味著您很幸運,應該將其視為喜事。

舉行一次歡送會,其規模和手段完全取決於您所處的文化。例如,在我目前的公司裡,我會帶一些椒鹽脆餅和一些非酒精飲料。或為每個人準備甜甜圈等。

在上一個到最後一個工作日結束時,使它成為一個快樂的小事件,並回想一下你們在一起的美好時光。

很顯然,您必須提前幾天邀請您的前同事,這是傳達您的決定的完美方式。

尊敬的同事們,

我的合同將在一周內結束,特此邀請您參加週四早上6點的歡送會。提供食物和飲料,隨便吃吧!

RSVP &,您的

這是一個非常令人愉快的答案,雖然我的工作場所以男性為主,並且鑑於東歐的文化,無酒精飲料可能會氾濫成災,但我當時正在考慮帶些蛋糕和糖果,讓這一天心情愉快,而不是全部“好,我今天要走,再見”。
我很樂意對下選民發表評論。這個答案不是開玩笑,而是100%的認真。當人們按良好的條件離開時(這是操作人員所做的,至少在人的層面上,他只是對整個公司的管理層不滿意),這是在這裡發生的通常的事情。
Christy
2017-07-24 17:42: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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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所說,我將謹慎確保合同終止方面沒有條款。

另一件事是,您說過,您喜歡與我一起工作的人會提前準備離開的打算,尤其是在其他人接您的工作出現問題的情況下。這取決於您,取決於您是否確定不會有負面後果(因為您似乎與您的經理相處,似乎是這種情況,因此可能還有法律保護您)。

雖然我知道有人接我的工作會出現問題(我的職位很獨特,我只做我的工作,但我受過訓練才能這樣做,請原諒我吹牛一分鐘,這表明我有能力在幾天之內找到新職位,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應該是更感興趣的一方,而不是我,並且沒有安排任何換人的時間-我知道,因為我將不得不培訓他),我確實覺得我有義務記錄我到目前為止的工作,綁緊一切零散,說再見,離開,別無其他。
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在最後一天簡單地道別。他們很快就會陷入困境,這確實是公司的錯。我認為此舉不會在專業上幫助或阻礙您。祝您在新角色中一切順利。
是的,從技術上講,這是公司的錯,他們無法順利過渡,但請記住,在現實世界中,將要陷入困境的人是您的經理和同事。如果您還可以讓他們遇到問題,可能對您有一些不滿,請繼續。從專業的角度來看,我可能會嘗試讓我的團隊知道發生了什麼並嘗試轉移我的一些知識,但是可能沒有人有興趣進行學習...如果是這種情況,最少嘗試。
@bluegreen在我的合同中,我多次提出培訓“後備”人員的情況,以防“遇上公交車撞到”情況-遭到拒絕。正如您所說,我嘗試過。
@Yuropoor-好的,那麼。正如我所說,您嘗試過,現在就開始嘗試。
@bluegreen“ _並可能對您有些怨恨_”如果我是在這種情況下被遺忘的同事/經理,我的怨恨將直接針對公司,因為他們定期將續約報價留在最後一天,而不是事先計劃。對於離開的人,我的感覺是“對你有益,在其他地方充分利用它”。
我確實說過@TripeHound。幾年前我也處於類似情況。我的合同結束於一個我一直獨立於其他所有人的項目。我嘗試了數週的時間,以使任何人都可以注意到我要離開的筆記,而且沒人在意。9個月後,替換我的人打電話給我,看看我是否可以在某些系統上告訴他root密碼。我有禮貌地告訴他,我相信這會違反某些協議。後來我發現,我離開後很多事情出了錯,我為此受到了指責,這與我無關。
user74514
2017-07-25 00:26: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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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按照他們的規則進行遊戲。我認為他們把工人拖到最後一天是一種粗魯的粗暴行為:如果他們隨後決定不延長合同,那麼您將陷入困境,並且不得不爭先恐後地尋找另外一份工作,而您的成本卻不斷增加。 p>

我認為,如果該公司了解到扮演上帝的代價很難的方法,那麼您正在對您的同事幫個忙。事後,您的費用可能最終會增加他們的負擔,而有了這樣的政策,我不希望他們對此感到過分合理。他們只能回答他們是否可以接受,我懷疑答案是否定的。從外部的角度來看,我發現您不願意等到最後一天才能確保您的續約完全合理,但您可能沒有機會解釋。

當您獲得機會時,說“我不想等到最後一天才能獲得延期聘用”並不是您真正需要向新雇主隱瞞的東西。

我不清楚的一件事:您聲明“我知道在我的工作場所通常在合同到期前一天(有興趣的僱員去要求合同時)續簽合同。”當感興趣的員工去及時而不是在第二天要求時,會發生什麼?他們被告知了嗎?為什麼用這種方式做事通常會很常見?

至於不清楚的部分-如果您的合同將在一個月後結束,您去問“我的合同在一個月後結束,我們是否打算延長合同?”您會得到“是的,當然”的答案,但直到最近幾天才能獲得PAPER記錄。雖然有些人可能對此感到滿意,但我不是。
jpmc26
2017-07-25 00:33: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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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他們

您沒有給出任何希望避免提前告訴他們的理由。因此,要確保他們了解您即將到來的缺勤情況,這會更加專業和禮貌。發出通知的所有常見原因均適用:

  • 允許他們開始尋找替代品。
  • 允許他們轉移任務以為缺席做準備。
  • 讓同事知道,如果他們需要您的幫助,您以後就不會在身邊。
  • 讓他們有機會說再見。 (您的某些同事在您離開的那天可能不在,或者他們可能比您早離開等等。)

您知道,在您的公司文化中,簽訂合同很常見在最後一分鐘更新。因此,如果您的管理層希望續約,也不會感到驚訝。儘管他們可能不會期望一個,但最好弄清楚您不會續約,這樣可以確保沒有人感到驚訝。如果您知道這是一種可能,那麼故意避免解決它並冒給他人造成麻煩的風險是非常不禮貌和不專業的。沒有充分的理由,這種風險是不必要的。告訴您,這是一件很不錯的事情(因此是正確的選擇),無論您是否在技術上必須這樣做。如果您擔心要成為專業人士,那麼您將想起被記住的是做得很好並且為每個人做好準備的人,而不是一個沒有警告就站出來走走的人。

此外,您在評論中提到您已經嘗試過準備離開的事情。很好,但是您正在做一個巨大假設,他們沒有想要的事情,而他們卻沒有想到。

如果您在與每個人保持良好的關係,也可能會造成傷害。您的一些同事可能想與您共進午餐以告別,而不讓他們知道會剝奪他們機會。

我認為,您已經很直觀地知道了所有這些,或者您根本沒有必要問這個問題。

在我的支持下,我發表了一條聲明:正如對此處所有出色答案的評論中所表達的那樣,我已事先警告我的經理,儘管我知道這是一種普遍的作法,但這並不是我期望老闆提供的穩定性。這是我與這家公司的第二份合同,當我的續約第一次完成時,我提出了相同的觀點-第一次我準備兌現承諾時,第二次我不是。我確實要感謝所有工作人員的愉快經歷,最關心的人要感謝和解釋其原因和意義。
@Yuropoor您在說什麼?您似乎以為我是在建議他們給他們機會說服您留下來的東西。但這與發出通知無關。
預計您提早離開時會發出通知-情況並非如此,我正在等待合同終止的那一天。我沒有理由相信他們會延長我的合同-我可以在前一天到來並說“所以,關於這次續約...”,並得到一個嚴厲的“否”作為答案。我確實認為,說服我留下來符合他們的利益,而不是我的利益-我同意在Y時間里為X錢工作。在Y時間之後,我的合同已履行,我要離開了,這不是秘密知識。
@Yuropoor除了*您自己*表示,在您的環境中最後一天的續約是正常的。正如我的回答所解釋的那樣,*那個*因素意味著您可能需要應對不同尋常的期望。他們可以說服您留下他們想要的一切。你不必聽。通知他們*確保*他們有機會為您的缺席做準備。確保他們有這樣的機會是“專業”和有禮貌的事情。由於您並不希望自己受到實際的虐待(您喜歡您的同事),因此隱藏您的離開沒有任何餘地。
computercarguy
2017-07-25 02:40: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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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此處發布的所有其他良好信息外,您所工作的公司可能會忽略您可能不想留下的想法。 “當然,我們不需要您培訓替代人員,您將留在這裡For-Ev-er!(混響)”

為他們做好準備,現在問您需要什麼留下來,甚至希望您爭先恐後地訓練替代者。一旦現實打在他們的臉上,他們可能會驚慌。

如果他們提出要約,請對自己保持現實,以留住你。如果他們不能與之匹敵或更好,我建議您繼續學習當前的課程。似乎您了解到,公司的運作方式與支付的金額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

培訓替代者很少很有趣。我已經做完了,有時我不得不花本應花的時間的1/10來做,這讓我感到自己做的工作好像很糟糕。即使有“大量的通知”,有時您仍然會在最後一刻收到培訓某人的通知,就好像這是事後才想到的。

或者,他們認為他們只需要您的職位(簡要)您的合同期限。如果是這樣,當他們完成合同後,當他們詢問您的工作方式如何時,請為以後的電話做準備。是否幫助他們取決於您。如果這樣做,請確保他們為您付出時間,而不是為您付出時間。一個警告是,如果是同事而不是公司打電話給您尋求幫助。然後,取決於您是否要付款,由您“我有多好”反映出來。為了保持友善,我想說一點點好,但不要太好。另外請注意,公司可能會強迫您的同事給您打電話,以為他們可能會通過這種方式從您那裡得到免費的工作。

我已經看到了“求助”的幾個方面。我認識的一個人接了幾筆薪水電話,把公司理順了,這樣他們就再也不會打擾他了。甚至在他的工作結束多年後,另一個人也偶爾會要求提供有償援助。我認識的另一個人經常被要求提供免費幫助,他不知道該如何停止。

最後,這一切都與您有關。出門在外時保持友善並保持良好的參考力也關係到您和您將來的工作。聽起來您的職位已經“超越了”,而您明天將要發出的通知進一步證明了這一點,所以我必須同意您在做正確的事情。

祝你好運!

很好地分析瞭如何處理以前的同事打來的電話-我會記住這一點,謝謝!至於還價部分-我下定決心不接受,因為我確實相信,即使他們出價大大超過我現在提出的要價,我也將成為“那個一旦發現我們就會出門的人替換,現在就開始搜索,開始吧。”
對於有免費電話的人:要停止通話,拿起電話後首先要說的是“我將帳單發送給誰”。如果答案是“我不知道”,則他或她需要說“找出並再次給我打電話”。
Lilienthal
2017-07-25 17:03: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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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是,如果我的雇主不採取任何行動,可以在最後一天露面,照常工作,然後在最後與所有人握手,這是否可以,而且不是專業?他們將來最好的,然後回家?

沒關係,但是您可能不想那樣處理。因為您正在處理固定期限的合同,您無法律或專業義務將最近幾週視為通知期。但是您可能還是想要這樣做。您正處於工作場所的其中一部分,由於雇主和僱員之間的權力不平衡而發揮雙重標準。等到最後個月談論續簽長期合同完全是完全不合理的,更不用說最後一天了。因此,假設您的合同不會續簽是完全合理的。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已正式表明他們希望在最後一天續簽員工合同,從而提高了人們的期望,即員工會信守承諾。但是從員工的角度來看,這在專業上和財務上往往是不負責任的。簡而言之,雇主是不合理的。

因此,當遇到這種情況時,取決於您要清楚地交流信息,因此採取行動至關重要這裡的道路既行事,又似乎行事很專業。儘管您可以在最後一天說再見,然後繼續做更大更好的事情,但您不想像這樣蒙蔽您的雇主,因為即使他們只是在收割自己的東西,它最終也會對您造成不利影響

在與雇主進行溝通之前,您應該特別清楚地指出,最後一分鐘的續約不適合您。進行以下修改可能會起作用:

如果您不能在第X次(sup> th sup>)之前續簽我的合同,我將假定不會續簽該合同並開始尋找工作。如果您確定之後確實要續簽合同,則很有可能我無法跟上您的合同。

根據您的描述,您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沒有得到您管理層的真正反應。就在他們身上。您向他們提供了他們所需的所有信息,他們決定不採取任何進一步的措施。

這就是您的責任結束了。但是,在處理離職問題時,您仍然希望將最後幾週視為通知期。如果可能且可以接受,我會在您最後一天的前一周寄出一份提前辭職郵件,以解釋您最後一天將在何時結束,並讓您的同事有機會再見或在您離開前提出任何最後的問題。這樣做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清楚地表明您不打算續簽合同。您的管理層現在應該已經意識到,但是根據他們到目前為止的反應,如果他們做出驚訝的反應,我不會感到驚訝。

在發送此類郵件之前,您可能應該先郵寄您的直接經理和人力資源部,以確認您的最後一天並詢問退出程序。一些公司對員工宣布要離開感到很奇怪,希望您先與他們聯繫,然後再談論與辦公室其他人員的溝通。但是,對於您來說,以前的郵件可能就足夠了,您最好判斷一下。

總結一下,雖然只剩下最後一天了,但是您應該多處理一點專業地。您的管理層可能不值得考慮,但是這樣做會給您的聲譽帶來一些風險,並且可能被您的同事認為很奇怪。

gnasher729
2017-07-25 10:48: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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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家公司堅持在最後一天續簽您的合同。顯然不是。因此,從您的角度來看,如果您依賴於此,那麼您可能會失業,而不會發出通知。顯然,這是您需要避免的事情。您的經理可能想要您留下,甚至可能需要您留下,然後更高的人決定沒有錢。對公司的任何損害都是從他們自己造成的。沒什麼可擔心的。

如果您告訴經理14天前合同即將到期而您要離開-如果您有新工作,那對您來說很好。如果您仍在尋找,顯然您不會告訴他們任何事情,除非您已簽署新工作。這對您的同事和經理很糟糕,但這不是您的錯。

我已經向經理指出了這個問題(出於明顯的原因,我沒有提到我正在尋找任何人的新工作)-我遵循的思路是“嘿,我的合同將在4/3/2週內到期-我們希望繼續我們的商務關係?”。現在,我簽署了意向書並準備好要約(和工作),我將變得直截了當。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3.0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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