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我有義務執行有害的公司政策嗎?
James Chevrolet
2017-06-26 08:48: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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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有嚴格的政策,要求員工必須在上午9:00之前到達辦公室,否則他們必須參加PTO一天。我個人認為這是荒謬的。 (我們都是專業人員,只要有人完成所有工作,我都不在乎是否要遲到。)

我注意到我的一名員工經常來附近上午9:30。他的表現高於平均水平,我知道他每天都工作到很晚。我真的不想給這個員工遲到的辛苦時間,特別是因為我不在乎。他做得很好,我希望他繼續做他正在做的事情。還是我應該安靜地忽略這一點並假裝我不注意到他來晚了?我是管理層的新手,但我仍在努力找出我的更大責任:確保滿足公司準則或創建高效運作的高效團隊?

我本來以為是(行政)(https://workplace.stackexchange.com/q/89136/3192),您將在*改變*毫無意義的愚蠢政策中擁有更大的發言權。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移至聊天](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61137/discussion-on-question-by-james-chevrolet-am-i-obligated-to-enforce-有害)。
我不確定您發布的問題是現實生活中的問題還是情景小說的形式。
可能會有一個規範的問題(“如果我發現公司政策XX不理想,該怎麼辦?”),然後可以將該問題用作此類問題的重複目標。
七 答案:
sleske
2017-06-26 15:15: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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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執行公司策略以使其合規是否更好?還是我應該安靜地忽略這一點並假裝我不注意到他遲到了?

都不是:-)。

您當然應該不如果您認為這樣做不好,就盲目執行公司規則。但是您幾乎也應該肯定地不要悄悄地忽略公司政策,以免落後於上司。這樣做既無視您的上司,又剝奪了他們重新考慮其政策的機會(此外,如果結果出爐,您和您的員工很可能會受到影響,甚至可能被解僱)。相反,請與您的直接主管約會。然後:

  • 像您在問題中所做的那樣,敬請解釋您的疑慮。
  • 理想情況下,還提出如何更改政策的建議(某些員工例外,所有人例外,每週例外一次...?)。

然後,聽取您的反饋意見並進行相應的處理。

理想情況下,老闆會同意您的意見,並且您將共同找到更好的政策。或者,更現實的是,您的老闆會理解,但是說需要一些時間來更改政策-在這種情況下,與老闆和員工討論臨時解決方案。

或者該政策是一成不變的,不可能更改。這樣一來,事情就變得不那麼容易了,您將不得不執行它。在這種情況下,您可能需要重新評估這是否仍然適合您-這是您的決定。

由於OP的職位似乎相對較新,所以有關員工可能已經是他們不知道的規則的例外。在討論一般規則之前,首先應該對此進行調查。
@TheLethalCoder這很可能是正確的。我的公司有一些相同的政策,只是對我們來說是上午8點(儘管他們不會強迫您參加PTO),但是它被指出並被用來對付您。我們有一個人是在上午9點進來的,儘管是由於與先前的經理達成了先前的協議。
另外,請與遲到的人交談,並告訴他嘗試服從該政策,直到您可以真正更改它為止。這讓他知道(A)您正在保護他,並且(B)您正在努力改善他的生活。
我也避免在與老闆會面時提及員工的名字,也沒有必要把他們扔在公車上。
而且,如果您想與您的上司討論該政策,請僅對您和您的上司進行討論。您不想成為一個問太多問題並使其他人感到不便的人。您的管理層可能會說:“人們真的不遵守我們的時機嗎?然後我們應該嚴格執行它”。因此,即使該政策已經存在,您也可以成為讓管理層實施該政策的人。我希望您不想為此而聞名。特別是公司裡的新人
StephenG
2017-06-26 15:56: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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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致同意@sleske的回答,但可以補充一下:

如果該員工有一個習慣,即開始遲到半小時開始,但還要熬夜半小時,看看是否可以被正式任命為他們,例如豁免或合同的一部分。還要檢查是否有某些特定原因(例如家庭義務)。

請記住,如果您的其他員工都受此規則約束,並且沒有明確的理由不適用此員工,可能會引起不滿。對於沒有嚴重問題(例如,您覺得值得為之承擔重大家庭責任)的一名員工,不要冒險。

不解決該問題將為將來積trouble麻煩。您忽略它的時間越長,其他人(人力資源,您的老闆,其他員工)就越有可能對此大加惡名。您為他而戰,您可能不會贏,他們可能不得不改變他們的習慣。向老闆解釋為什麼要尋求政策變更或豁免。

最終,這不是您的選擇,還是他們的選擇,這是其他負責確定這些問題的人所設定的條件。嘗試忽略它們是對他們的不尊重,同樣,這只會導致毫無意義的衝突。

嘗試為一個人或您所在的部門談判變更或豁免是合理的。但您必須首先尊重製定此政策的人員,因為(大概)這樣做是有充分理由的,即使您不同意。

更糟糕的情況:您必須強制執行政策。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您的員工有權遵守,抗拒或離開。但是你的義務很明確。

他甚至可能擁有什麼合同?也許在美國境外情況有所不同,但美國的大多數員工都沒有任何合同。
@Casey可能是地點性的東西或行業性的東西,但是我從來沒有(或者沒有人知道)沒有合同的“真實”工作,甚至臨時的兼職工作通常也只有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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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合同幾乎沒有任何意義。當您已經因為不執行X而解僱他們時,文檔上說“做X或我們會解僱您”有什麼意義?當然,不管合同說什麼,員工都可以隨時辭職。
正確的合同可以避免法律上的歧義,後者導致員工起訴公司,而公司起訴員工(或稍微降低這種可能性)。它為公司和員工創造了更穩定的基礎和框架,因為解決不涉及核選擇的問題的基礎和流程都有明確的基礎,例如火災或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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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y我聽說這個網站上的人有時會這樣說,但是我確實從未見過沒有合同的在美國工作的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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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y7當然可以。但是您可以隨時告訴您的雇主您只想工作39個小時,否則您會滿意的。您的雇主可以告訴您,他們正在減少您的薪水,否則您將被解僱。因此,儘管它確實滿足了當前的寫作期望,但實際上並沒有做其他任何事情。(例如,除非您無故解僱,否則它不能保證獎金。但這很少見。在那些例外情況下,可以確定合同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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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y7我想您的經歷和我的不同。也許這是地區性的事情?我一直認為這只是簡單的雇主政策,以書面形式向員工披露(例如在《員工手冊》等中)。我見過最接近的合同是員工必須簽署但雇主沒有簽署的“行為準則”。
@industry7您是在談論錄取通知書嗎?那不是合同。
Gabe Sechan
2017-06-26 08:52: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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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您從不做任何事情。您可以選擇是否執行該策略。當他們發現時,該公司可以選擇是否懲罰您而不遵守它。對您來說,保持工作或在道德上更重要?我會選擇一周中的第二天。

我會努力將政策更改為更有意義的政策。對於該政策,我會以相同的方式對待您所有的員工(如果您讓一個人忽略它,那就讓所有的人)-否則可能會成為問題。

我同意最後一點,只要更明確地說:“如果讓一個人忽略它,而他們正在完成所有工作,則讓他們所有人-只要他們也完成工作。”因此,請對它們進行相同的對待,前提是它們實際上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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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nax我認為我們正在嘗試說同樣的話。我的意思是單挑個人接受優先治療可能是有害的,因此我會給所有員工以通行證。如果某人不執行強制他們在上班時間進來,則不太可能解決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該公司也可能會懲罰您所支持的人。
雖然我同意第二段,但我不太理解第一段。您寫道,您個人會選擇保持工作道德上正確。這是您對OP的建議嗎?這與問題有什麼關係。也許您可以編輯該部分以進行澄清?
這裡的“道德”有什麼關係?您“必須在特定時間到達”的工作數量很多。
-1“您從沒有義務做任何事情”?您當然有義務履行與公司簽訂的合同(其內容肯定屬於“任何”類別)。“道德上”?“道德”與這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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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一個合同協議。無論如何,**聽起來好像公司很糟糕,我建議立即離開** :)但這與道德無關。
@Fattie如何潛在地出賣您的“道德”以遵守與“道德”無關的合同協議?
***將工作時間稱為道德問題,這是一個很大的難題,我的男人!這些是在第一世界國家內富有的應用程序程序員,他們對靈活時間大驚小怪。
Miller86
2017-06-26 18:36: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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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從“溝槽”的另一側看過去。幾年前,我在一家呼叫中心工作,會定期在上午9點開始工作,這很好。當開始時間退後15分鐘至0845時,這有點成問題,這是由於較高的起伏引起的“準備時間”問題。我當時像其他人一樣,努力調整時間,但上司的反應是將工作模式改變了15分鐘。

她注意到我經常接聽電話中的最後一個電話。白天,甚至是在午休時間工作,並且作為一個勤奮的工作,當我按時工作時,她不想不公平地懲罰我。

她因此將我的正式工作時間提前了15分鐘,這適合所有有關方面。這也可能是適合您的解決方案。 Iirc(我可能不會!)我只需要簽署一份更新的合同,但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略有不同。

Bernhard Barker
2017-06-26 18:55:4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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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先與他談談以後再進來,並嘗試找出他這樣做的動機以及這對他有多重要。您可以這樣做,而不必強加於他。

我注意到您已經在9:30左右進來,並且稍後還要離開。雖然這不是我個人有的問題,但我們確實有一項政策,規定從9點開始工作。

請問您當時的原因是什麼?對您來說特別重要嗎?如果是這樣,我很願意請上級審查此政策,或者在需要時為您提供例外。

在此之後,如果對他們來說很重要,您可以選擇以下幾種方法:(適當地修改以上內容和/或考慮員工的回應)

  • 與您的主管交談,並詢問是否有例外情況或可以針對此特定情況進行更改。

    這可能涉及更改該員工的正式工作時間,或者是“是的,您可能會忽略這一點”,甚至“我們沒有此對話”。

    如果公司特別嚴格地執行此政策,則取得積極結果的可能性似乎很小,如果您的請求被拒絕,則您基本上將被迫執行該政策,否則您面臨更高的風險。

  • 與您的主管更籠統地討論該政策。

    他們可能很好懷疑這與特定僱員有關r員工(如果不是您),則可能導致上述情況和/或更仔細地了解向您報告的人員的工作時間(如果不是您的整體管理素質)。

  • 視而不見。

    最簡單的方法-忽略它即可。

    這是唯一的選擇,如果被發現,它實際上可能會使您的工作面臨風險或導致公司對您採取其他行動(除了針對相關員工的訴訟之外),因此請您這樣做

    。如果您想說謊就知道自己沒有做任何事情(我不建議這樣做):您是否不知道該員工通常比要求的時間晚(您認為合理)?即合理的可否認性,可能重要或不重要)?高層可以在將來的任何時候找到答案,通過自動查看日誌,專門尋找該員工,也許是由於包括他們在內的一次會議,只是在他們的辦公桌旁隨意漫步並看到他們不在那裡還是有人告訴他們?後一個問題的答案可能是“是”。

  • 執行該政策。

    在一定程度上,一個快樂的雇主可能比快樂的員工更重要。

  • 找到沒有如此嚴格政策的工作。

    這可能有點極端,但只需將其放在那裡。

gnasher729
2017-06-27 00:58: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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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我是管理層的新手,我仍在努力找出我的更大職責:確保滿足公司準則或創建高效運作的高效團隊?”

您的責任是為公司做最好的事。這將創建一個高效運作的高效團隊。

阻止您這樣做的公司準則是愚蠢的。您可能有一個主管,堅持要求您做一些簡單的蠢事。做對您公司最有利的事情可能會對您在公司中產生負面影響。如果事實如此,那麼您將要做出個人決定。

順便說一句。你不能讓我請假。當我旅行去上班,又遲到了一點時,要么我要工作,而您要付錢給我,要么您開除我。如果公司具有這樣的愚蠢規則,則要么忽略規則,要么更改規則,否則公司將很快用盡體面的員工。

儘管對您我來說都是如此,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像我們一樣幸運,能夠選擇工作。處在更加不穩定狀態中的人可能不太願意將他們的工作置於困境。
Mohair
2017-06-27 20:13: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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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問我的老闆為什麼實行這樣的嚴厲政策。它背後的歷史是什麼?一定有一個原因,這個原因是否仍然存在?我還建議它可能不合法,即使合法,也肯定會適得其反。您是否真的會強迫某人遲到一分鐘接受PTO?您不僅會失去當日的員工,而且他們明天可能不會回來。我不會。

這些年來,我在員工手冊中看到了很多荒謬的政策,但是其中大多數出於某些特定原因而存在,這些原因在當時看來是合理的。一個或多個員工的不良行為導致管理層做出反應,而這些反應不一定是理性的或理性的(或合法的)。也許那是幾年前的事,現在情況完全不同了。除非您在定期審查其政策的公司工作(好運),否則,像您這樣的人需要指出哪些政策是荒謬和過時的,應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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