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我欠他們兩個星期的通知嗎?
abitcurious
2016-07-28 21:35: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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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大學畢業(冬天畢業),六個月前就搬到了一家從事iOS應用開發的軟件開發人員的職位。這是一個令我興奮並有經驗的領域。剛開始的那一天,經理告訴我,我將成為一名Web開發人員,將我自己投入到一個龐大的項目中,每三天呼吸一次,讓我知道我做事的速度不夠快,本質上是在暗示要取代我。

我不是Web開發人員,我不想成為Web開發人員,並且沒有提到在採訪過程中成為網絡開發人員的地方。因為我已經搬遷了,所以我無法當場辭職,在花了數千美元的搬家費用和最初的公寓押金之後,在求職過程中我的大學後收入也沒有浮動。

我告訴自己,我將堅持六個月,掌握一些新技能(我不懂JS語言,幾乎不懂HTML / CSS),在將其應用到其他地方之前,將其視為挑戰。在那段時間裡,這是一個非常有害的環境,經理不時把我扔在公共汽車下。例如,他告訴首席執行官,儘管我申請的職位和職位細節顯然是iOS中的軟件開發人員的職責,但我在面試過程中曾明確表示我是一名Web開發人員。我並沒有為自己辯護,因為首席執行官和經理在過去十年間一直是非常親密的朋友。

當我為客戶完成了一個非常明顯的里程碑時,CEO公開表示對他印象深刻我的工作(它利用最先進的框架來完成一些巧妙的工作)。當時在場的經理打敗了CEO的熱情,“嗯,另一家公司本可以僱用一個可以在一半時間內做得更好的人”。

我不會再走了,但希望它提出了一個關於這種環境的想法,這使我經歷了許多不眠之夜,這是我第一次驚恐發作。我已經並且已經接受了另一家公司的要約,這家公司的環境和管理水平很高,除了專業和禮貌外,別無其他。他們希望我盡快開始。

我是否應該向現在的公司欠我兩個星期的通知呢?我是唯一的前端開發人員……這意味著自從我來這里以來,我就沒有人去尋求有關Web開發,jQuery等方面的幫助或指導。這也意味著該公司將如果我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就離開了,就被皇家擰了一點。但是另一家公司希望我立即開始工作,老實說,我想擺脫當前的困境。我覺得我不應該因為他們對待我的方式而欠他們任何東西,但是無論如何,我的一部分都會感到內。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轉移為聊天](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43181/discussion-on-question-by-abitcurious-do-i-owe-them-a-two-week-notice) 。
請注意兩週的合同要求嗎?
_“我並沒有真正為自己辯護,因為首席執行官和經理在近十年來一直是非常親密的朋友。” _那是你的錯誤。您現在沒有追索權。
您應該提供兩週的通知時間,但是鑑於您對當前雇主的描述,如果他們將您帶到門口並將您扔到路邊,您應該不會感到震驚。最好將所有個人物品從辦公室空間中移出,然後再上交通知,以防萬一發生這種情況。
+1對@BobJarvis的評論-我有一個雇主曾經對我這樣做,我不得不打電話給別人,讓他們去找我。經理甚至不想讓他們這樣做,但我警告他,這是我的私人財產,如果他不讓我收回它們,我將非常樂意讓警察介入盜竊罪。
您不欠他們任何東西,但應欠您自己提供和發出為期兩週的通知。如果您選擇不給出兩週的通知,那麼您實質上是打算將這家公司從關於您在那裡所做的事情以及它如何幫助您成長為距現在5年的驚人開發人員的任何專業對話中刪除:-) 。 “剛從大學畢業後,我就被一家名叫Barnacle Brothers的快節奏公司僱用,我在那裡擔任Web開發人員角色,並直接受到CEO的稱讚。
附帶說明,如果您要跳槽的公司認為“盡快”的意思是不加通知,那是*那個*公司的危險信號:這表示他們願意僱用在離開時不發出任何通知的人員,因此您將與隨時可能做同樣事情的人一起工作!!
好笑..被解僱後會收到2週通知嗎?當從您的問題中您被當成狗屎對待時,為什麼人們會如此關心您呢?
«如果我不加任何通知就離開公司,這家公司將陷入一團糟。誰在乎?
不需要兩週的通知。他們不保留2週的通知。但是您永遠不會後悔走這條路。因此,找到一個新的演出,在3週內開始,提前2週通知您,並享受額外的一周時間來丟掉您的情感包bag。
@Insane我認為大多數人在被解僱後確實會得到2週的通知。但是,有一個稱為“建設性解僱”的概念可能在此處適用(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nstructive_dismissal)。 “當僱員因雇主創造敵對工作環境而辭職時,由於辭職並非真正自願,因此實際上是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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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ane可以隨意僱用,兩種方式都沒有強制性的通知期。大多數信譽良好的雇主會在2週內發出通知。 OP應該給予2個星期的通知,除非他覺得自己有一個“敵對的工作環境”,在這種情況下,他將被“建設性地開除”,並且不會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辭職,而只是承認他的“事實”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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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的經驗,我認為@Insane大多數雇主都會給解僱僱員兩週的通知。但是肯定有一些我並沒有進行全面的審查。
我完全不同意@corsiKa:。 “盡快”的意思是“請在本週給您發出通知,按照義務進行處理,然後與我們一起工作”。
我要說的是,在發出通知之前,請確保您擁有一些同事的聯繫信息。您很可能會失去所有公司電子郵件的訪問權限,例如如果他們決定將您踢出局,那麼您可能想在此類事件發生後與他們保持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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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的一部分卻感到內regardless,*”-這是您的第一份工作很正常。這是您需要克服的問題。如果您處於批評位置,那麼他們會更改您的合同以要求更長的通知期限(例如,對於重要職位來說6個月並不罕見)。
您的合同說有2週通知嗎?您有未用的假期嗎?
@Insane是的。每個人都會收到合同中定義的通知。通常,您會收到通知,並被要求離開建築物,但在紙面上,您仍然受僱,並在剩餘期間內獲利。方案2:雙方同意立即終止合同。第三種選擇:一方指責另一方已經違反了合同。例如,當員工根本不干工作或雇主不支付已完成的工作時。但這是一個嚴重的指控,必須予以證明。底線:工作只是合同,雙方都受合同約束。
嗯,我會在這裡提出反對意見。糟糕的公司需要繼續學習。禮貌地對待他們只會獎勵他們的行為。如果您已經有新工作,則不需要它們。
@LightnessRacesinOrbit 100%這也是我希望公司的意思。我的評論是:“如果公司認為ASAP意味著今天就走出去,明天就開始與我們合作,那您將經歷一段糟糕的時光。”另一方面,如果它們的意思是“明天通知您,並在這段時期結束時為我們工作”,那麼您將擁有更好的時間。
@Kik:當您有合同規定的通​​知期時,您可以這樣做。雖然那會在這裡;在美國,我聽說事情沒有得到很好的管理。
AiliwkxndnCMT是的。
@LightnessRacesinOrbit是的,在美國,大多數工作沒有這樣的合同,儘管可能有人簽了合同,但是根據我的經驗,這是例外。相關:https://en.wikipedia.org/wiki/At-will_employment
@reirab有什麼區別?您是否真的希望在最後兩週內將您轉移到頂層的角落辦公室和行政洗手間的鑰匙?
@emory什麼?我不確定我是否了解角落辦公室。所不同的是,被解僱的員工沒有時間潛在地破壞公司作為被解僱的“報仇”。例如,具有網絡管理員訪問權限的人可能會造成一些真正的破壞,尤其是如果他們也有權訪問備份時。他們可以刪除重要內容,安裝特洛伊木馬,獲取專有數據等。工程師可以破壞代碼庫或引入細微的設計缺陷或刪除/損壞/竊取設計信息等。
@abitcurious:那麼您決定了什麼,如何制定的呢?
這聽起來像我的老工作。沒有經驗的獨家Web開發人員。我取得了很多成就,但最終因類似的原因而退出了(儘管那不是我告訴他們的)。我給了兩個星期的通知,但是一周後他們說:“您可以回家,我們將在您的最終薪水支票的第二週付給您”。
@corsiKa盡快!=現在
@Noldor130884自然。如果您在下午3點接受報價,那麼沒人會期望您在下午5點到達。有人覺得第二天早上你應該在那裡。正如我所說,用人單位如何盡快定義可能是一個危險信號。
十一 答案:
djohnson10
2016-07-28 21:51: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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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達兩週通知。

您的新雇主可能會尊重這一決定,因為他們希望有一天能得到同樣的禮貌。*

對於您以前的公司,沒有通知就離開,給人的感覺是您不專業。您可能不在乎前公司的看法(聽起來好像還不太好),但是您應該在意前同事的看法。您永遠都不知道何時會遇到另一家公司的員工,並且您希望在每項新工作中獲得良好的第一印象。您是否想被當成開發人員受到惡劣對待並優雅地辭職而被人們銘記?還是前同事發脾氣呢?

正如邁克爾·科恩(Michael Kohne)在下面的評論所指出的那樣,即使您提前兩週通知,一些公司還是會決定立即將您帶到門口。如果您的雇主碰巧屬於此類別。您也許可以告訴您的未來雇主,您的空缺時間比預期的要早。同樣,這是在發出通知之前從辦公桌上偷偷取出任何貴重物品的充分理由。您不希望遇到困難。

**如果您已經告訴新雇主,您可以立即開始工作,那麼最好還是離開老雇主而無需通知。您將與以前的同事建立橋樑,但您也不想以錯誤的方式開始新工作。第一印象和最後印像都很重要。如果是這種情況,請支持新雇主的第一印象,並在將來避免出現此類情況。

+1好吧,通知書為僱員提供的服務比雇主提供的服務更多。兩週的職業是專業的,但仍會“懲罰”舊雇主,因為他們將無法迅速取代您。
此外,有些公司(我認為是愚蠢的公司)將決定讓您立即離開。發出通知,看看會發生什麼。哦-在發出通知之前,請盡可能多地從建築物中帶走您的個人物品。您永遠不會知道他們會如何反應,而且很可能(儘管不太可能)會遇到問題。
“您應該關心您以前的同事對您的看法”,如果他們知道他的情況,就不會怪他。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移至聊天](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43257/discussion-on-answer-by-djohnson10-do-i-owe-them-a-two-week-notice) 。
即使您答應了新雇主,也要在不滿足通知期限的情況下離職是有風險的。
同意,但是違反對新雇主的承諾可能更多。因此,建議避免將來出現這種情況。
我離開工作的通知只有1週,而且我也是最後一名開發人員。他們住了,甚至給了我一些自由職業。祝他們好運並繼續前進。如果他們決定不再需要您,他們會將您帶出門。
IMO,@MichaelKohne的貢獻應添加到答案中。我見過有人甚至不許去拿錢包,有人去花了三個多小時。這位女士只是坐在停車場,沒有開車鑰匙回家,甚至沒有手機打電話給出租車。幸運的是,在一個午餐會上(現在是以前的)同事在午餐時看到了她,跑回她的書桌拿起她的電話和鑰匙,然後她等待其餘的進來。不要讓它發生在你身上!
@MichaelKohne,將您的評論添加到了答案中。感謝您的輸入。
@Jim是。但是他們知道情況嗎?在他走後的第二天,有一個關於他為何如此突然離開的疑問,會不會有人在那兒講述他的故事?如果他們知道他的處境,他們也可能會發出通知。
Wesley Long
2016-07-28 22:07: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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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非常主觀的領域。您已經有另一份工作,因此該公司“找回”您的能力很低。

但是,首席執行官公開稱讚您,所以我相信這不是公司問題,而是經理的問題。

下面是您可能要開始使用的草稿:

尊敬的CEO先生

感謝您的認可我在大褲Industries行業的工作。感謝您抽出寶貴的時間來關注我的工作。

您知道,我是一名iOS開發人員,而當我受聘從事iOS開發時,卻被分配了此Web開發項目。我很喜歡這份工作,但這不是我受僱做的事情,也不是我在職業生涯中要嘗試的道路。

我已經在另一家公司任職,以追求這個目標,並將離開M / D / YYYY的ThisCo,LLC。

我真的很感謝您對我的工作給予的個人認可。

謝謝你,

iOS Guy

通過向首席執行官上交通知,而不是敵對的經理,您正在發送有關工作環境所需的每條消息,並且您沒有在燃燒任何橋樑。

但是,這完全是您的要求。不過,走上高路,從現在起5年後會比放棄憤怒的感覺好得多。

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是首席執行官將如何調和Manage(管理人員)說OP是一名網絡專家,而OP則說他是iOS專家?我的猜測是,首席執行官將與經理站在一邊,尤其是如果首席執行官與最初的聘用無關,這會使您要提出的基本想法無效。
@PeterM-您無法與之抗衡。您不想參加他所說的/我所說的論點,尤其是在那一刻對首席執行官而言毫無意義的時候。他們失去了僱員。應該分配給他的東西不再重要。這是麥克風下降的“禮貌”對等。 “我是iOS。好奇![mic drop]”您已經說了事,再也沒有討論了。現在,他們是否相信無關緊要。
我想我的意思是,如果您期望他們不相信它,那為什麼要這樣寫呢?因為如果CEO不相信它,那麼它就有可能引起負面反應(並因此可能造成橋樑燒毀)-這是OP試圖避免的事情。
@PeterM-我明白您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只有員工知道他換工作的原因。如果他們不能接受員工在被告知離職原因時所說的話,那麼沒有任何論點會有所作為。做你的情況。禮貌地做。感謝他們提供的機會,並完好無損地走出去。您只能控制自己。您無法控制它們。你只能說實話。其餘的不取決於您。
聽起來這是一家小公司,但首席執行官可能不處理營業額。將您的通知告知他可能沒有幫助,並且可能不遵循他們可能採取的任何政策。我認為這裡的情緒很好,可能值得在最後一天給他發送類似的感謝信。
我認為電子郵件是在離開之前提供對經理BS的反對的好方法。我喜歡。
我同意將其發送給首席執行官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它使他知道為什麼離開但沒有“打電話”。 OP指出他是iOS開發人員,因此工作不適合。
我真的非常喜歡這份草案。假設首席執行官不是一個假人,這將使您的聲譽絕對乾淨,同時使經理處於非常非常尷尬的位置。
一個小問題。 *從不*說“您所知”或“您所知”。 CEO可能實際上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並且它可以弄亂您不需要弄皺的羽毛。說“我是iOS開發人員,而不是Web開發人員,在我面試並受僱進行iOS開發時,我卻被分配到了該Web開發項目。”
@JohnR.Strohm-這就是使整個方法實現其目標的原因。
我不同意這份草案。辭職信應註明您正在某某某日期生效,僅此而已;不超過兩三個句子。如果他們想知道您為什麼要離開,他們會在您的面試中問您。將其寫下來並沒有任何幫助,有些人可能認為它具有防禦性。
我同意該草案。首席執行官可能會認為您在撒謊,而經理則是對的。但是他一定會記得那封信。而且如果將來發生類似的事情,他仍會記住。雖然這對您沒有任何影響,但對於下一個被錄用的人來說,如果首席執行官記得那個辭職的那個人也說他沒有被聘為網絡開發人員,那麼這可能會改變世界。
該電子郵件草稿為_excellent_。微妙的方法非常強大。
@JohnR.Strohm是的,永遠不要以為CEO知道塔外發生的“細節”。更好的措詞可能是“您可能知道...”或“我不知道您是否知道...”或類似措詞。而且,他說“這不是我受僱做的工作”的部分是錯誤的-這是他受僱做的工作,他們只是在騙他什麼。
@WesleyLong,我不同意推論。我不同意“如您所知”。首席執行官可能不知道。假設他這樣做了,並告訴他他已經知道這一點,那是光顧的。它會打褶您不想要或不需要打褶的羽毛。
雖然我知道這個問題和答案可能已經過時,但我認為我會考慮討論的“如您所知...”結構。我原則上同意答案作者的觀點,即這是談話的關鍵部分,但也同意例如@john-r-strohm的存在風險。我首選的措辭(這使作者/ OP承擔更多責任)是:“據我的理解,當我被錄用時,我的職位需要一名iOS開發人員。儘管我很喜歡分配給我的Web開發工作,但並不是我正在嘗試的職業道路。”
@DerrellDurrett,我完全不同意。 “如您所知”實際上使首席執行官可能*不**意識到這一事實而變得愚蠢。他*應該*意識到這一點-這封信不僅是民事的,而且實際上是非常友好的,而且完全沒有批評性。放入“這是我的理解”會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描繪整個場景,並且會帶來更多負面影響,並且*具有指責性*,因為這意味著雇主沒有正確地描述工作。給出的草稿太棒了。
拿兩封信,一封通知兩週,另一封立即辭職,包括一些短語,例如“由於您同意較早的辭職,我辭職有效(並留有日期)”-標記它們以便您不要不要感到困惑,然後去與CEO談談,並說您很感謝他對Web設計的反饋,但是您想在IOs開發人員中擔任職位的廣告。然後簡單地問他是否需要兩週通知,或者您是否可以立即被釋放。根據他的回答,遞給他適當的字母。
Dan
2016-07-28 21:46: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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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您受到多麼嚴重的待遇,黃金定律是永遠不要燒毀橋樑。關於這個世界的可悲事實是,工作場所對您的控制比您對他們的控制更大。信譽意味著一切,但永遠都不要忘記您的待遇。

話雖如此,我知道您很沮喪,但請嘗試在這裡成為大人物。投入兩週時間,說再見,留下您的聯繫信息,然後繼續處理更大的事情。您將成為專業人士,即使在最壞的情況下,我也強烈建議您成為一名專業人士。並且相信我,即使在移動中或在大型技術領域中,也有很多情況是真的。

有一個時間和一個地方燒橋樑(EG受到人身威脅),但是我不認為這是一種情況。
@PeterM我認為您有權利在某個時間和地點燒橋,但我不同意這種情況。想像一下,當一個應屆大學畢業生,搬到一份您告訴過要從事iOS開發工作的工作,然後在第一天被告知:“嘿,您現在是一名Web開發人員,這裡沒有人可以培訓您”。操作人員說,經理每隔幾天就會與他交往,有解僱的威脅。那真是一團糟,威脅要解僱一個新孩子,他試圖學習/從事他/她沒有報名參加的技術工作,而你也不願意幫助他/她。
@PeterM然後當OP達到一個里程碑時,經理不尊重她/他對CEO的工作?不,不,謝謝,我會立即離開那裡,再也不會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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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M我感覺到了,但是有時候在您遭受了6個月的痛苦之後,每天的生活都會比以前更加糟糕。 OP說他/她驚恐發作。那種壓力是無法擺脫的。
@8protons儘早離開(在您的通知期結束後)是可以走的路,但是,沒有理由在出路時受到侮辱或纏擾。我已經不像以前在技術展覽會,會議上遇到過的同事了。...總是點頭和微笑比總感覺要躲避總是更好。短暫的自鳴得意的滿足時,麥克風下降帶給您的好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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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強烈希望燒毀橋樑,但這是一個很好的建議。因為在5年內經理的職位可能會消失,所以CEO可能正在招聘,而您可能又是一位傑出的程序員。我過去曾燒過橋,然後發現幾年後那些地方拼命地僱用了大筆金錢。儘管在賺錢之前真是太糟糕了,我已經足夠回到那裡了。
燒傷寶寶燒傷。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這不會有所作為。如果您明天或兩週後離開,經理會發脾氣,並責備您好幾年。
AndreiROM
2016-07-28 21:56: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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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爭論一個不受歡迎的觀點:

遵循您自己的興趣。

如果他們要擺脫您,您必須當場清理桌子,有人站在您上方。

是的,通常這是發出通知的好方法。但是:

  • 這是大學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
  • 您只在那里呆了6個月
  • 您已經找到了另一份工作

這意味著您不再依賴這些人作為參考。實際上,如果您願意的話,在短短的一兩年之內,您甚至不需要在簡歷中包括這種經驗,反正沒人會期待很久以前的引用。

我的觀點是做任何您認為合適的事情。停止向自己施加壓力,告訴他們您辭職,花幾天時間放鬆自己,然後開始新工作,臉上帶著新鮮的微笑。

撇開風度,比您想像一個未來的雇主更好的機會是認識您在這家公司工作過的人,並讓他們說“雄心勃勃?是的,他是不經通知就辭職的人”。
@PeterM標籤“ united-states”不能告訴您OP所在的國家/地區嗎? :P
@8protons D'oh ..顯然,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我不允許進入這裡
回复:“如果他們要擺脫您,您必須當場清理辦公桌,有人站在您上方”:許多公司在裁員時會給予遣散費。遣散費的細節千差萬別(有些公司根本不這樣做),但至少要有兩週的薪水是很普遍的,從本質上講,這相當於公司發出兩週的通知。
這完全取決於合同的內容。如果合同說他需要給兩個星期的通知,他真的應該在兩個星期內工作。他現在可能不依賴該公司作為參考,但是當他離開下一家公司時,他的第三名僱用者幾乎肯定會回來。但是,如果合同上說“雙方都沒有通知期,直到12個月”,他可以在任何喜歡的時間合法地道別。
我覺得這是這裡唯一基於現實的答案。我理解_“以榮譽而來的超級專業人士”的方式發出通知,儘管被視為POS,但是要提前兩週通知,是的,燒毀橋樑幾乎沒有幫助。但是如果OP已經找到了一份工作,誰說他們希望盡快她/他,那麼OP擺脫困境並繼續他們的生活似乎是最大的利益。這可能會吸引其他員工,但是如果每個人都清楚管理層是一個敗類,那不是OP的問題。
@8protons-哦,天哪,我並不瘋狂,哈哈。我開始認為我是某種怪物,以為我會離開。
@AndreiROM將此答案視為唯一的答案,使我認為,我們是持這種觀點的怪物哈哈。我在Google上搜索了“退出通知”之類的查詢,大多數專業博客/文章都說,如果您處於有毒環境中,這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我很佩服The Workplace有這麼多“做專業的事情”的答案,但同時,要成為一個痛苦的員工再吃兩週,要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花幾天時間放鬆一下,然後帶著新鮮的微笑開始新工作。”是這裡的關鍵。
@ruakh:如果您當場退出,並為他們節省了2週的工資,您還可以把這看作是您的2週時間嗎?我的意思是,如果金錢==時間,從解僱您的角度來看,為什麼不呢?我喜歡這個答案。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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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akh-您提到了體面的員工和體面的公司,但我認為沒有理由在一家像對待廢話的公司中擔任體面的員工。
@ruakh,是的,也許是“直接”等價物,但是“相反”的等價物呢?如果您解僱我並給我2週的薪水作為“我的休假通知”,或者我辭職並*保存*(即給),您將2週的薪水作為“我的休假通知”。 === 2週時間。此外,我站在AndreiROM的身邊,這家公司聽起來像個檸檬。當生活給你檸檬時……說些檸檬並保釋:)
這是最好的答案。通知期是一種禮貌,通常應該給予,有時甚至延長。但是,如果您準備好了,而住宿並沒有真正幫助您的事業或福祉,請做一些最少的準備,並給出一周或更短的通知……只是說您已經提前做好準備,別無其他做。在兩次作業之間絕對要抽出至少一周的時間進行壓縮和充電。
@Graham:“如果合同規定沒有通知期,他可以隨時合法地告別。”請注意,這與很多人說“很不相稱”,這是說您的專業是工作通知,而不參考任何合同。我本人並不真正不同意您的觀點,對我來說,如果一家公司沒有勇氣給予通知期,那麼它就不應接受。但是,真正的文化問題超越了契約。因此,隨心所欲的員工通常沒有合同,但仍可以遵守參考中未成文的標準。
@SteveJessop公平點。我的主要問題是與安德烈(Andrei)意見不同,如果您不按合同規定的通​​知期限辭職,這並不重要。如果合同規定了通知期,那麼如果您不工作,它將*嚴重*影響未來的工作前景。如果合同中沒有任何內容,將來可能會成為問題,但至少您處於可以捍衛的地位。
這是最現實的答案。您不是在燃燒橋樑,而是在每一步都在燃燒帶有圖釘的土路。告訴經理,當您故意愚弄一個聰明,誠實,勤奮的人時會發生什麼。 “榮譽”和“專業”方法不適用於您這樣的情況。
@Graham我同意你的看法。如果OP必鬚髮出通知,則不這樣做即違反合同並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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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2016-07-28 23:19: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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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必須照顧自己的利益。您是唯一會照顧您的人。

但是什麼才是您的最大利益。我一直走高路,總是得到通知,並且總是讓自己對接任者的問題有所了解。為什麼? 從長遠來看,這符合我自己的最大利益。

我看到了一些案例,其中有我離開公司A到公司B工作的情況,幾年後我們收購了公司A。現在,我要么為以前的公司工作,要么為我工作,等等。

您工作的人可以離開該公司並加入您的新公司。或者,您可能有一天會進行諮詢並遇到這些人。

您永遠不會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是一個很小的世界。

我以前遇到過這種情況,新公司要我立即出現在這裡。如果只是偏愛,那麼我要注意兩個星期。但是我遇到了需要立即進行戰略比賽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我與前雇主一起工作,直到兩週後才通知我,但是那幾天有幾天要為新雇主工作。

通常,一旦新雇主做出了決定,決定僱用誰,如果您要求他們等待正常的兩週,他們不會被推遲。實際上,它可能只是表明您是一名道德參與者。但是,最好打電話給他們,聲明您認為這是對的,然後詢問他們是否可以支持。

這是另一種想法。通常,上層管理者都知道貧窮的管理者就是這樣。但是,如果他們把事情做好,那就有點被忽視了。而且,即使他們願意,也經常有更換它們的時間問題。我可以和我的一位經理成為朋友,但這並不意味著我是盲人。如果這位CEO知道這個傢伙是個多麼可憐的經理,我不會感到驚訝。但我不確定您甚至需要指出這一點。當您離開時,首席執行官可能會正確猜測。但是,如果他來找您並問,請不要感到驚訝。因此,請準備好您會說或不會說的內容。

我對您有感覺。我知道當您想從那裡伸出時將其伸出來是多麼糟糕。

Bill Leeper
2016-07-28 22:24: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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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在這裡做出自己的決定,但似乎並沒有真正的橋樑。我會接受新的機會。告訴你的經理你要離開了,祝你好運。

別對他不好意思,但是要坦白。我發現了一個更好的機會,並立即採取行動。事情對您有毒,並且出現了新的機會,因為時間不允許完成通知期。給他一些細節,例如您被雇用來開發iOS,沒有網絡經驗,並且在招聘過程中從未表示過。您很抱歉,您的經理在這個地區誤導了他,但是您想在離開時清除空氣。

請記住,如果您在美國,公開誹謗您或向其他公司誹謗是非法的,並且如果他們這樣做,您將有充分的理由起訴他們。不要威脅這件事或任何事情,但請放心,如果他們“在您之後出現”,他們將為此付出代價。
Myles
2016-07-28 21:48: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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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合同,請在合同中提及通知期限。在美國,規範是您沒有工作合同,而您的工作將是“隨心所欲”的(儘管這可能因州而異)。如果您是隨意工作的,並且與您簽訂的任何合同中都沒有規定通知期限,那麼您可以自由地在零通知時退出。

這不是一個好主意,也不是專業人士的舉止,但如果那是您想要的方式,那麼什麼都不會阻止您。祝你好運。

還可能值得諮詢合同,看看它是否明確提及您的工作角色和工作說明。並不是說我同意僱傭法的合法性,但我想知道,讓您從事與合同中規定的不同的工作是否代表他們違反了合同。
Socrates
2016-07-29 04:44: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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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已經被問過了。

我在無通知營。如果公司解雇了您或將您解雇了,您將收到0天的通知。您什麼都不欠。

話雖這麼說,不要對此無禮。直截了當:“我明天(或後天或任何時候)開始在另一家公司工作,請問您有什麼要我完成的工作嗎?請確保您已經刪除了個人物品。因為小雇主有時會在有人辭職時選擇香蕉,所以您不想在退出過程中丟東西。

隨意就業就是這樣:在WILL就業。您可以隨時離開您想要,並且您在法律上和道德上都擁有這樣做的一切權利。如果他們想永久地與您聯繫,那麼他們應該已經同意簽訂有固定日期的合同,但他們沒有這樣做,這意味著他們認為您是一次性的。兩種方式。

這種事情又回來了。後來,其他前僱員會說:“哦,我記得他。他是一個不經通知就辭職的人。”而OP因搶七而失去了工作競爭。
@TonyEnnis我已經看到無數員工為我工作,或者為我辭職的公司工作,恕不另行通知。我記得一個人辭職去摩根大通工作,另一個人去谷歌,另一個去推特。我可以告訴你:我嚴重懷疑JP Morgan,Google或Twitter是否知道或不在乎他們是否辭職而不另行通知。
如果您出於道德原因退出通知,這是完全可以的。也就是說,如果公司強迫您執行不道德或違法的事情(例如,盜版軟件,偽造數據等),請退出通知-請務必讓他們知道您是否得到了光鮮亮麗的評價,然後您將向您收取費用(或提起訴訟)。在發佈公告之前,請確保擁有所有證據。不必擔心未來的雇主,大多數公司由於擔心受到法律制裁,根本不會提供任何參考(只是承認)。
RandomUs1r
2016-07-29 02:17: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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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您為什麼要在兩週內發出通知,我想提供更長期的看法:就業背景調查。隨著您作為開發人員的職業發展並通過更徹底的背景調查來找到工作,他們會打電話給您的前雇主並詢問諸如以下的事情:

 工作開始和結束日期職稱薪水工作職責終止的原因(在某些州)和重新使用資格 

根據 http://www.hireright.com/blog/2015/03/employment-verification-a-crucial-check/

這樣,您就不會遇到以前的雇主報告您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走出去的情況。

現在,您的工作中有一線希望請注意,請至少注意兩週,至少要做一點,或稍做一點,不要轉移知識,禮貌地告訴您當前的雇主與您聯繫是離職後的限制,但請記住,您的同事將在

我也將遵循韋斯利的建議,辭去CEO而不是經理&的職務

最後,請考慮參考,如果您想從上述提到的一個人那裡獲得參考,那麼最好是安靜地放置兩個星期,然後不做任何額外工作就離開。

dwoz
2016-08-01 01:21: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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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注意的是:您的直接經理對他對您和您的工作不屑一顧。

此外,大多數工作驗證過程都由基本的“姓名,職級,序列號”數據組成:就業日期,職稱,離職方式。現在,大多數公司都有嚴格的政策禁止提供更多的東西,因為這使他們容易受到誹謗/誹謗訴訟(無論是否合理)的訴訟。

因此,不必擔心引用。

“對鵝有好處,對甘丹有好處”的原則確實發揮了作用,因為如果您願意在不通知的情況下拋棄雇主A,您也有可能在同一情況下拋棄雇主B。方式。

axsvl77
2016-09-18 11:47: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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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OP已經轉移到綠色牧場上,但是我想為“兩週”通知添加另一個視角。

如果您立即離開,您將錯過留下一個重要部分的機會。工作:關閉。如果有可能良好地結束人生的這一章,並為下一章新的令人興奮的篇章做好情緒準備,那麼就這樣做。

在您接到關於離職的通知後,最近兩週可能是最佳的就業時間。您沒有被分配新的工作,友好的同事會帶您出去吃午餐和飲料,無需加班,並且截止日期變得毫無意義。您的老闆可能給您的任何壓力都消失了,因為這位經理不再掌控您。 (我給了三個星期的通知一次,以延長這段愉快的時光)

任何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您遇到的人。與您的同事告別,並一起分享邪惡經理的恐怖故事。在這兩周中,隨著立面的逐漸消失,您將知道哪些關係將持續到遙遠的未來,哪些將是簡單的LinkedIn連接。

您可能會發現與您處於同一水平的其他同伴會變得非常熱情。對於其他人來說,這是解決人際衝突並按良好條件離開的機會。

不幸的是,您的第一任老闆是一個粗魯的,說謊的& ^%#& ^#。如果您不小心,這種破裂的關係所產生的毒素可能會毒害您與經理的未來關係,甚至顛覆您的職業生涯。因此,當老闆問你計劃是什麼時,說出自己的想法很重要。您應該坦率地告訴他,並且還告訴首席執行官,他們欺騙了您,他們顯然對您的工作職責沒有承諾。告訴他們,他們的謊言使您(一個新的專業人員)在沒有任何有用理由的情況下陷入財務困境,而他們本來可以只僱用某人進行Web開發。嘗試說這句話時不要生氣或惡意,並要明確表明他們對您個人做錯了事,並且將來他們應該避免與其他人,尤其是新職業人士這樣行事。告訴他們的原因是讓您對此感到不滿意;您不想將其納入與新經理和同事的未來關係中。這是一項艱鉅的任務,帶有很多情緒上的壓力,但是如果您能做到,它將解放。

這正常嗎?3張否決票而不是評論?顯然,這不是垃圾郵件,也不是垃圾郵件。我誠實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但略有移框。問題是“我欠他們嗎?”但我認為最好問一下“我應該...”
更甚的是,我從uni出的第一份工作也有非常相似的情況。從20年的角度來看,我認為我在這裡寫的內容遠不止於此。讓一個恐怖的人體驗毒藥的觀點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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