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團隊中有4個人使用公共交通-火車。他們生活在城鎮的兩側,所以不要走同一條線。兩個總是準時。由於“火車問題”,其他兩個(來自另一側)在90%的時間內晚了大約1個小時。我知道火車上有很多延誤或電纜被盜,有時會很困難。我知道火車延誤不是他們的錯,但是我也覺得這不是公司的問題,對其他人來說,總是遲到是不公平的。
他們也傾向於提早離開,因此對他們的9小時輪班沒有貢獻大約1小時。
與他們談論一直以來的遲到並說不能以公共交通為藉口是否公平?
我的團隊中有4個人使用公共交通-火車。他們生活在城鎮的兩側,所以不要走同一條線。兩個總是準時。由於“火車問題”,其他兩個(來自另一側)在90%的時間內晚了大約1個小時。我知道火車上有很多延誤或電纜被盜,有時會很困難。我知道火車延誤不是他們的錯,但是我也覺得這不是公司的問題,對其他人來說,總是遲到是不公平的。
他們也傾向於提早離開,因此對他們的9小時輪班沒有貢獻大約1小時。
與他們談論一直以來的遲到並說不能以公共交通為藉口是否公平?
員工有責任確保他們按時到達工作地點。拖延習慣性遲到不是公司的責任。
如果您的團隊中有一半定期遲到(他們知道自己已經遲到),則應由他們早點離開家鄉來抵消延誤,或者找到導致到達時間一致的另一種路線/方法。
如果最終到達工作時間比預期的要早,請給他們一些彈性的補償時間(如果公司政策允許)。
我本人依靠公共交通工具上班。我已經採取了一些措施來緩解這些問題,希望它們會有所幫助。
事先與我的老闆一起制定了計劃,讓他知道情況會大大減少影響。知道公共交通工具不能完全可靠地提早到達,然後進行“上班前休息”,幾乎可以消除所有晚點公交車的問題。最終結果是,我通常每個月只有一次,比輪班開始晚5分鐘。
老實說,第一點和第三點可能是最重要的。如果您和您的工人在達成解決方案之前達成了一致,並且他們會向您及時告知他們與正常工作時間表相比偶爾出現的強迫差異,那麼這應該有助於減少任何不公平的感覺。
我管理一個軟件開發團隊。我要問自己的第一個問題,這個問題真的有多重要?我理解對一致性,公平性,規則和守時的渴望,但是,認真地講,“遲到” 15分鐘或30分鐘到底有多重要?團隊在生產嗎?是否按時完成?遲到的員工是否仍在全班工作,儘管今天起步較晚?準時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您是否會在員工應該出門之前2小時宣布強制加班?是一樣的,對嗎?
我的上級主管向我施加壓力,要求他們修改各種行為,這些行為絕不會影響操作,因此我認為這是毫無意義的任意規則。我為團隊而戰,最終得以證明一些規則/政策無關緊要。即使您是所有者或管理者有權設置規則,也可能不值一提。
TL; DR -在我的團隊中,每個人都工作八個小時每天(有時更多),但我們有“核心”團隊工作時間。在團隊確定的六個“核心”小時內,每個人都在這裡。如果您在核心時間不在辦公室,我們(團隊)希望能與您進行溝通。我們不會在核心時間以外安排會議。
我有一些團隊成員是早起的人,有些是夜貓子,有些是傳統的9-5歲的人。它使每個人都可以靈活處理交通問題,早餐會議,育兒問題等。如果發現有問題,我們將對其進行更改。
作為一名員工和從未遇到過這種情況而處於權威地位的人發言時,我發現當別人反复遲到時,這是不可原諒的。當然,我們每個人都會不時地遇到這些事情,但是,如果這是一個已知問題,那麼請確保您留有足夠的時間上班,以免出現任何延遲。想像一下,他們在去車站的途中絆倒了。這不是他們的錯,但火車不會等待他們。
有點像“狗吃了我的功課”的藉口。當然,這可能不是您直接的錯,但是如果您知道您的狗喜歡吃與教育相關的文具,那麼學生就應該保護它。老師很可能最終會厭倦這個藉口並將學生拘留,從而解決了這個問題,因為“功課”將在離開學校之前完成,並且無法用於狗的營養。
通過允許您的員工“擺脫它”,您隱含地表示可以遲到,並且您可以有效地懲罰遵守合同的其他員工。歸根結底,他們將獲得應有的工作報酬。如果他們得到薪水,那麼公司就會輸了。
您所說的那樣,彈性工作時間系統可能會出現問題,並使公司的人均行政管理/軟件成本高昂。當涉及疾病時,無論問題出在什麼地方,大多數公司都不會容忍反复缺勤,並且會將員工納入出勤檢查計劃,並且肯定不會無限期地全額付款。拖延是相同的,也是績效管理的完全合理的理由。
您現在可能遇到的問題是,您把它留得太晚了,現在看來太多了意想不到的反應,槍聲如火。就是說,如果巡迴演唱會的優秀員工覺得自己對此無能為力,那麼他們可能會失去他們。
我的立場是,這最終將影響到您的整個團隊,而不僅是那些遲到的人,您可能需要犧牲批評者,以使團隊更加高效。
好吧,這是我的兩分錢。無論如何,我的“晚”早15分鐘。
除了下雪外,答案:公平不是您應該使用的詞。因為不存在公平。
你一直是他們的經理嗎?在過去的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做出有關旅行時間的承諾。確保這些都不是。雇主和僱員可以進行特殊安排的事情是無限的。也許您的前任與這些員工做了一些安排。看看紙面上是否有什麼東西。
我碰巧的是,我的老闆要我在我們其他地點之一的特殊項目上工作,我沒有必要對此表示同意。其中包括每天為我增加3個小時的通勤時間。我將項目時間安排為“ 5小時”天而不是“ 8小時”天。您可以想像,當一位總經理對我缺乏職業道德發表評論時,我並不高興。是的,這是一個甜蜜的交易,但並非如此。而我把它寫在紙上。
如果您首先嘗試對員工進行紀律培訓,然後他們就通勤達成協議向您打lap,這會不會很尷尬?
我想這個論壇上的任何問題都是如此,但是對此問題的最佳答案應該來自公司的人力資源組織。在員工手冊中已經找到了更多的指導,如果沒有,應該有。這種類型的事情需要得到一致的管理,並且在逐個經理和逐個人員的基礎上進行處理為員工抱怨這些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奠定了基礎。
通常,員工有責任按時上下班,並減少因任何原因造成延誤的風險。無論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還是自己的汽車,還是自己擁有直升機,員工都必須據此管理其交通工具。
如果確實存在某些員工經常出現公共交通延誤的趨勢,那麼不幸的是,這些員工必須通過早起早退來緩解這種情況。他們的投訴應直接針對公共交通工具。
我敢猜測,運輸並不是每種情況下的真正原因,而且員工已經學會了以運輸為藉口。
話雖如此,如果員工和公司可以達成協議,以使員工不必首當其沖地浪費時間,那將是最好的-但同樣需要在整個過程中公司不是基於個人。
一個想法是對早到的員工(因為他們在通勤中增加了時間以減輕延誤而沒有時間)給予信貸,因為信貸時間可用於將來的拖延。
我見過一些公司,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這些公司都允許員工將日程安排推遲兩個小時。有些工作8-5,有些工作9-6,有些工作10-7。不用說,這使該公司很難在上午10點之前提高效率。但是,由於這是C級高管在整個公司範圍內製定的政策,因此,希望所有部門都可以處理。
首先,您需要與他們討論有關及時性和工作時間的期望。 90%的時間遲到早退是不可原諒的。我曾經從事的每項工作都會使某人被解僱。他們需要知道該行為無法繼續進行,否則將被解僱。
與HR討論將某人納入績效改善計劃的過程。這些員工需要處於這種情況下,並且必須得到執行。他們將需要提供任何火車晚點的證明,無論他們是遲到的時間,還是需要補齊所有錯過的時間,或者應該從年假中抽出時間(取決於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規定)。這種行為的後果。
我認為他們需要通過解僱過程的原因是,他們在兼職工作以獲取全職薪水和福利。換句話說,他們在欺騙您的公司。我完全不會去搶救這些員工。
公平地跟他們談論一直很晚並且說公共交通不能被當作藉口嗎?
絕對。這不僅是公平的,而且必須盡快進行。我將更廣泛地回答:公平的是,要求員工根據計劃的工作時間按時出現,並說“不可以”作為藉口不能這樣做。簡而言之,如果某人在與雇主的政策和對該僱員的期望相一致的時間不能進來,那麼他們就不應有工作,而應將工作交給能夠滿足這一基本要求的人。如果有些員工準時出現,而另一些員工不准時出現,則會產生雙重標準,這對那些按時出門的員工來說是不公平的。
我的工作場所不是嚴格的生產環境,但是在辦公室工作的確切地點並不重要。但是,必須有一些一致性才能防止事情失控。
根據個人經驗,我的2美分:
問題:當我接任經理時,我發現那裡在工作日的開始/停止時間方面,我的團隊成員之間沒有明確的指導或理解。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僵化,我提出了一個慷慨的彈性時間策略,員工可以從計劃的開始/結束時間開始彈性調整45分鐘。只要他們在一天結束時有相同的額外時間,他們就可以遲到45分鐘。然後,我得知團隊中的幾個人常常遲到超過45分鐘。當我提出這個問題時,我得到了很多的藉口:從火車延誤到途中使用洗手間,等待簽到建築物,等待電梯,以及他們的手錶距離我的手錶只有幾分鐘的路程。
要解決的步驟:
告訴他們其他員工也有自己的處境,但仍然設法按時到達。我說過,如果您知道自己始終遲到X分鐘,請提前離開X分鐘(或更多),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出現。如果您不這樣做,那麼(a)您必鬚根據您的休息時間收取多餘的費用;(b)我將酌情調整您的開始/結束時間,使其與您實際出庭時的時間保持一致,並且(c)我可能會提出向高層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門採取糾正措施,因為這將有效違反我和組織的出勤政策。需要確保它們準時到達或至少在彈性極限之內。
警告稱,如果他們不清理自己的行為,則會調整其正常工作的開始/結束時間以反映其實際到達時間(上午8:30與8: 00am)。
在截止日期之後,我了解到他們仍然將其切割得太接近截止值,並且又遲了幾分鐘。我立即通知他們,他們的開始時間現已調整,從第二天開始,他們必須比以前晚30分鐘開始/結束一天。我還告訴他們,該問題現在已通過紙質記錄很好地記錄在案,並且如果重複相同的模式,則該問題將立即上報給高層管理人員和人力資源部門以採取糾正措施。據我所知,這解決了問題。
摘要: 彈性時間策略是一種嘗試,以適應通勤和到達時間的正常變化,同時保持時間報告的一致性,並避免在給定範圍內對變化進行“分裂”。據我了解,45分鐘要比其他許多工作場所都要慷慨。它保留在整個組織的策略範圍內,因為我有一些餘地為團隊制定規則。提前通知了員工,並根據新的限制時間調整了他們的日常工作。我最終所做的更改部分是由於員工做出的選擇(未能準時到達)而不是隨機的規則,並且在公平與靈活性之間取得了平衡。
我希望這會有所幫助。祝你好運!
工人的價值通常不是他們度過的工作時間,而是完成的工作量。如果他們按時正確地完成工作,那麼應該完全沒有問題。
如果缺少的時間很長,例如他們的同事為他們做工作(當時失去自己的職責),然後再做自己的事情,這是完全不同的情況,必須處理。
如果他們正在輪班工作,而另一個人由於必須將工作交給其他人而長時間待在工作中,那就是同樣的情況。您的新進員工沒有履行職責,他們的實際職位也沒有空位-您可以建議在公司內部或外部轉移到無關緊要的其他職位。
但後來我也覺得這不是公司的問題
我大體上不同意這一說法。公司的問題是考慮到員工遲到多長時間以及員工需要多少互動,使員工總是或大部分時間都遲到。我的意思是:及時的2名員工是否需要等待另外2名員工遲到才能開始工作?
這裡重要的是及時的員工不要閒著,不要看待員工。特權或豁免規則的後來者。必須建立和執行規則,但是在執行規則時,我們必須對例外情況保持人性化。從您的 90%的時間語句中,他們的遲到已成為規則,而不是例外。
假定員工必須在上午9點到他們的工作站來確保公司的生產力,並且根據企業的說法,加班並不是一個解決方案,我會力圖對那些員工進行人性化的訓練。是的,他們正遭受由第三方造成的延誤,該第三方對成千上萬的其他人的及時性負有公共責任。
如果延誤發生了90%,而且是在地方政府採取政治行動之前,唯一的選擇是要求這些僱員在可行的情況下並進行適當的觸摸。
請考慮以下選項並進行討論:
最後,您有權與當您是他們的經理或人力資源經理時,他們僅(從問題的措辭看來,您似乎是經理)。
此外,您還可以避免在上午9點召開會議如果您擔心有人會失踪。如果您需要早上開會,請嘗試將其安排一兩個小時後再進行,不要過多地破壞您的工作計劃。
有一個簡單的解決方案:將他們的薪水停在沒有工作的時間。如果他們不上班,就不會賺錢。
我不認為不應該給員工提供改善的機會就將其開除,但我也不認為所有人可以被強制放入合同大小的盒子中,並期望它們像相同角色的相同機器一樣工作。作為經理,您的角色既要為人為問題提供一定的靈活性,又要不要太溫和,防止濫用。
為工作而付出的時間是公平的,並且會激勵他們證明休假的合理性。必要而真正不可避免的事或要做得更好。
使用一些工作時間跟踪系統,有很多可用的方法。即使您只是要求人們獨立報告工作時間,這對於那些不打算作弊,火車有問題的人也可能足夠有效(因此可以在晚上呆更長的時間以彌補早上的遲到。 )。
在大多數工作中,有足夠的錢可以確保每個人每個月都支付全部工作時間。
員工之間的關係應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如果他們以公共交通問題為藉口-這是不能容忍的-實際上,這是非常嚴重問題的有力跡象,其嚴重程度難以解決。
如果確實只是公共交通,應該做的第一件事-明確指出存在問題(對此可能沒有其他意見),並且您期望應該以某種方式解決此問題。
可以有很多不同的選擇,這些選擇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能適用或不適用(例如,您知道,如果您是銀行家,就不能遲到;除了準時之外,還可以選擇其他方式)是不可接受的)。
以下是這些選項的不完整列表:
我絕對不建議進行談判的一件事:“如果您遲到20分鐘,則應在20分鐘後離開”。以我的經驗,這是行不通的。您將發現自己總是負擔繁瑣而絕望的嘗試,總是要測量所有東西,這將是一場災難。更不用說人們傾向於作弊(仍然稍早離開)或只是坐著而基本上什麼也沒做以填補剩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