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由於公共交通而總是遲到給員工公平的待遇
Rhona Havenga
2018-01-08 17:40: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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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團隊中有4個人使用公共交通-火車。他們生活在城鎮的兩側,所以不要走同一條線。兩個總是準時。由於“火車問題”,其他兩個(來自另一側)在90%的時間內晚了大約1個小時。我知道火車上有很多延誤或電纜被盜,有時會很困難。我知道火車延誤不是他們的錯,但是我也覺得這不是公司的問題,對其他人來說,總是遲到是不公平的。

他們也傾向於提早離開,因此對他們的9小時輪班沒有貢獻大約1小時。

與他們談論一直以來的遲到並說不能以公共交通為藉口是否公平?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移至聊天](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71353/discussion-on-question-by-rhona-havenga-fair-treatment-for-employees-always-late)。
到達時間的典型區別是什麼?另外,您是在通常希望公交車準時到達或在幾分鐘內到達的區域嗎?
火車多久一班?如果每15分鐘有一趟火車,他們應該早點坐火車。如果每小時只有一列火車,那是不合理的主張。
如果您想回答問題,請閱讀聊天行。關鍵信息在那裡。
幾乎總是遲到的兩個人是否將此視為問題?還是他們只是將其視為非問題而取消?
不幸的是,我們的工作類型不能像那樣靈活地工作。我已經在某種意義上介紹了彈性工作時間,團隊的一半工作是從8到5,然後一半(希望是)是7到4。他們也可以選擇從9到6工作(即使那時他們會從5點開始坐在這裡,沒什麼事。)
僅需少量信息,如果其他答案可以幫助您更好地更改,您可以更改接受的答案。但是,如果當前接受的答案確實可以最大程度地幫助您,那麼您可以忽略這一點。
他們有什麼樣的合同?他們的工作是否有任何延誤,或者他們是在遲到早退的時候及時完成工作?
他們來自德國嗎?昨天有人遇到了同樣的問題:D https://workplace.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1639/inability-to-get-to-work-because-public-transportation-failure
**這是否會對生產力產生什麼影響?**他們的工作職能是什麼?**請使用指標。**您的問題表明您沒有可用於管理目標或生產力的指標,而不是對其時間進行微觀管理(除非他們直接面對客戶)。(眾所周知,對於程序員來說,測量工作時間是沒有意義的,而且是反模式)。
如smci所說,@smci:專注於業務影響。早點不一定是一種美德,就像遲到不一定是一種弊端。重要的是,早晚到達會導致業務問題,例如,如果他們錯過了預定的會議,或者是否導致前一個班次無法離開。如果只是您希望他們不因為遲到本身而遲到,那隻是微管理,您實際上沒有理由。
我坐火車上班,雖然沒有延誤,但火車總是讓我在其他所有人之後30分鐘上班,而我卻提前一個小時離開。我和老闆一起制定了一個解決方案,讓我可以在火車上工作,但我仍然可以全職工作。這對這些同事來說是一種選擇嗎?
@DavidRicherby當一個人接受一份工作時,他們(應該)已經知道了他們預期的工作時間表和工作時間,以及通向新工作地點的通勤時間。因此,如果我知道我要比同事多花1個小時到辦公室,要么我比他們早1個小時離開家,要么我比他們早1個小時離開工作去彌補。如果那不是我的理由,那麼我就是不接受這份工作。
@walen同意。另一方面,在接受時間表更改後,情況也有可能改變;火車可能變得不那麼可靠了。這指出了在給出良好建議之前,人們需要知道的更多信息。不幸的是,詢問者似乎對提供任何此類信息不感興趣。
我的評論似乎已被刪除。審查制度在這裡?
@walen —有時,工作進展順利...
十三 答案:
user44108
2018-01-08 17:53: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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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有責任確保他們按時到達工作地點。拖延習慣性遲到不是公司的責任。

如果您的團隊中有一半定期遲到(他們知道自己已經遲到),則應由他們早點離開家鄉來抵消延誤,或者找到導致到達時間一致的另一種路線/方法。

如果最終到達工作時間比預期的要早,請給他們一些彈性的補償時間(如果公司政策允許)。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移至聊天](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71348/discussion-on-answer-by-snow-fair-treatment-for-employees-always-late-due-to-酒吧)。
我同意。當然,這是員工的責任,以確保他們按時到達工作地點。
aslum
2018-01-08 20:00: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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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依靠公共交通工具上班。我已經採取了一些措施來緩解這些問題,希望它們會有所幫助。

  • 與我的老闆討論了這種情況,並與他一起尋找了可行的解決方案。這主要是因為上次我搬家時,我乘坐的是一條不太可靠的公交車。在上一步中)我提前5分鐘開始輪班。這是因為要趕上我的“家庭”巴士,我通常需要提早離開。我在工作室裡閒逛,喝點茶,看書或玩手機遊戲,直到輪班開始。電子郵件,短信或電話(視情況而定)給老闆,讓他對我的ETA進行估算。
  • 如果我遲到了,我會用請假的時間來彌補差額(或者適當的時候在工作)。

事先與我的老闆一起制定了計劃,讓他知道情況會大大減少影響。知道公共交通工具不能完全可靠地提早到達,然後進行“上班前休息”,幾乎可以消除所有晚點公交車的問題。最終結果是,我通常每個月只有一次,比輪班開始晚5分鐘。

老實說,第一點和第三點可能是最重要的。如果您和您的工人在達成解決方案之前達成了一致,並且他們會向您及時告知他們與正常工作時間表相比偶爾出現的強迫差異,那麼這應該有助於減少任何不公平的感覺。

謝謝您的意見。我同意必須通知我。而且我意識到偶爾的延遲是可以的。現在這已成為近乎日常的事情,甚至可能甚至是他們甚至沒有嘗試儘早訓練,因為如果他們遲到了,什麼都不會發生。因此,我將與他們坐下並嘗試解決一些問題,以便團隊其他成員不必為此承擔更多的工作。再次感謝你。
我還注意到我的公共交通不可靠。在我的工作中,您可以在任何時候站起來,而站起來是從10開始。我的目標是8。最壞的情況是,我還很早。
我會選擇打個電話,而不是第3點中的文字。
@RhonaHavenga,您還應該在初次面試過程中篩查該問題。在美國,我們不允許問他們上下班要走多長時間,或者他們是否有可以使用的汽車(除非是駕駛工作),但是我們可以問一些有關能夠可靠地準時到達。現在,我不知道您所在的司法管轄區,但是根據您所在的位置,您應該告知自己在初始篩選過程中可以問哪些問題,並嘗試針對所有問題全面解決此問題。潛在的新員工。
同樣在美國,我們還可以為員工提供可抵稅的旅行憑證,用於公共交通以及使用出租車/ Uber / Lyft / Chariot班車。每月的金額雖然不多,但是可以幫助減輕打擊,並且在員工根本無法工作時被卡在某處的情況下,可以真正幫助員工。托兒服務也是如此,如果員工由於某種原因不能上學而不能將孩子獨自留在家中,則雇主可以加緊並補貼托兒服務,並且/或者允許員工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將孩子帶到工作場所這個孩子不會太大的干擾。
@Will我之所以說Message,是因為不同的情況將要求使用不同的聯繫方式。文字,電子郵件,電話...這將取決於工作和最有效的老闆。情況當然可以改變這一點...以我的話來說,如果我要遲到5點,一條文字就足夠了。如果公交車改道了,我會打電話給30分鐘或更長時間。
@StephanBranczyk根據您的角色和老闆的角色,差異會很大。如果這樣做,我可能會打斷會議,這比我到達的確切時間更重要。
@employee-X,我想您是在答复Will,而不是我。
@StephanBranczyk我在南非,這意味著公共交通是北側而不是南側的一個大問題。電纜盜竊,故意破壞和火車限速(僅是最近才知道的……很奇怪)絕對是一個巨大的問題。這使得公司非常困難。我想說,這裡的30%的員工很便宜,因為他們便宜得多並且負擔不起車輛,所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那麼答案是要試著在火車保持架周圍工作嗎?讓他們在遲到5點後的時間內工作?那可能是最簡單的。
在德國,提前休息不是合法的休息。您不能在工作開始或結束時使用休息時間。距離班次開始或結束至少兩個小時。如果雇主允許,您當然可以閒逛。有保險要考慮在內。
-1
@RhonaHavenga,這實際上取決於此工作的類型。如果這是咖啡店,保安人員的職位,護理工作或上課遲到的老師,那麼遲到絕對是不可接受的。另一方面,如果這是軟件開發人員工作或清潔工作,則只要員工能夠彌補他/她在晚上錯過的時間,他們的日程安排可能會有所變化。只有你知道這方面有多少餘地。如果您能夠合法地這樣做,請停止僱用需要從北側乘坐火車的人員。
由於某種原因,我的編輯被拒絕了,但是:“ ETA”的意思是“預計到達時間”。您沒有給出估算值。
@Fabian當它是一個修訂的估算值時,您需要做的...
DenaliHardtail
2018-01-09 03:42: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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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管理一個軟件開發團隊。我要問自己的第一個問題,這個問題真的有多重要?我理解對一致性,公平性,規則和守時的渴望,但是,認真地講,“遲到” 15分鐘或30分鐘到底有多重要?團隊在生產嗎?是否按時完成?遲到的員工是否仍在全班工作,儘管今天起步較晚?準時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您是否會在員工應該出門之前2小時宣布強制加班?是一樣的,對嗎?

我的上級主管向我施加壓力,要求他們修改各種行為,這些行為絕不會影響操作,因此我認為這是毫無意義的任意規則。我為團隊而戰,最終得以證明一些規則/政策無關緊要。即使您是所有者或管理者有權設置規則,也可能不值一提。

TL; DR -在我的團隊中,每個人都工作八個小時每天(有時更多),但我們有“核心”團隊工作時間。在團隊確定的六個“核心”小時內,每個人都在這裡。如果您在核心時間不在辦公室,我們(團隊)希望能與您進行溝通。我們不會在核心時間以外安排會議。

我有一些團隊成員是早起的人,有些是夜貓子,有些是傳統的9-5歲的人。它使每個人都可以靈活處理交通問題,早餐會議,育兒問題等。如果發現有問題,我們將對其進行更改。

這個答案沒有考慮到需要有人安排輪班時間表。我也是軟件工程師,但我的上一份工作是:核電站運營商。如果某人遲到了30分鐘,那麼前一個人根本無法回家。儘管不如反應堆安全那麼極端,但仍有許多輪班工作或客戶支持工作需要準時人員進行。在我目前的工作中,我可以遲到兩個小時,只要我不錯過任何一次會議,誰都不會在乎。並非每個工作都是這樣。
有趣的反面是,如果雇主強制規定確切的時間,那麼最終結果是,即使在時鐘敲響的情況下,工人也將*完全*停止工作–某些工作仍在進行中還是無關緊要的(也許有些工業過程)會損壞或產生廢品。小心您想要的東西:)
@JuhaUntinen的確!公司僵化導致員工僵化。而且我已經看到太多時鍾守衛者總是按時到達和按時離開,但提供的時間卻少得多,並且在需要晚上或週末工作時不在。注意:例外情況是需要一個完整的團隊才能成功進行操作。顯然,我們不希望一個人舉起其他人。
通常,對於開發人員而言,“時鐘觀察者”並不是最佳的開發人員-它與大量的開發工作背道而馳。實際上,大多數有這種趨勢的人不會首先成為開發人員。
Ben Tan
2018-01-09 06:07: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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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員工和從未遇到過這種情況而處於權威地位的人發言時,我發現當別人反复遲到時,這是不可原諒的。當然,我們每個人都會不時地遇到這些事情,但是,如果這是一個已知問題,那麼請確保您留有足夠的時間上班,以免出現任何延遲。想像一下,他們在去車站的途中絆倒了。這不是他們的錯,但火車不會等待他們。

有點像“狗吃了我的功課”的藉口。當然,這可能不是您直接的錯,但是如果您知道您的狗喜歡吃與教育相關的文具,那麼學生就應該保護它。老師很可能最終會厭倦這個藉口並將學生拘留,從而解決了這個問題,因為“功課”將在離開學校之前完成,並且無法用於狗的營養。

通過允許您的員工“擺脫它”,您隱含地表示可以遲到,並且您可以有效地懲罰遵守合同的其他員工。歸根結底,他們將獲得應有的工作報酬。如果他們得到薪水,那麼公司就會輸了。

您所說的那樣,彈性工作時間系統可能會出現問題,並使公司的人均行政管理/軟件成本高昂。當涉及疾病時,無論問題出在什麼地方,大多數公司都不會容忍反复缺勤,並且會將員工納入出勤檢查計劃,並且肯定不會無限期地全額付款。拖延是相同的,也是績效管理的完全合理的理由。

您現在可能遇到的問題是,您把它留得太晚了,現在看來太多了意想不到的反應,槍聲如火。就是說,如果巡迴演唱會的優秀員工覺得自己對此無能為力,那麼他們可能會失去他們。

我的立場是,這最終將影響到您的整個團隊,而不僅是那些遲到的人,您可能需要犧牲批評者,以使團隊更加高效。

好吧,這是我的兩分錢。無論如何,我的“晚”早15分鐘。

只是想我要補充一下,這是來自英國。
對員工有一些信任。就我個人而言,我常常不得不提早下班離開我的兒子去日托。但是後來我繼續在家中遠程工作,以彌補早退。我們的工作以結果為導向,而不是以工作時間為導向,但是我仍然堅持每天大約8個小時的時間表,即使不是所有事情都在辦公室進行。
*您離開得太晚了*為什麼?1)問題中沒有什麼可以說這已經進行了多長時間了2)您可以說出您已經註意到的內容,並且它似乎並沒有改善,因此情況需要改變。無需燃燒的槍。
@BenTan“無論如何,我的“遲到”早15分鐘。”讓你聽起來像德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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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ralessa也許在柏林,但除此之外,我看到火車在這裡準時發車。但是話又說回來,我來這裡僅三個月。
@Chani我在巴塞爾附近的角落裡。我過去經常每週下午兩次參加一次RE火車,而且比準時的時間晚了幾分鐘。
Pieter B
2018-01-08 19:29: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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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下雪外,答案:公平不是您應該使用的詞。因為不存在公平。

你一直是他們的經理嗎?在過去的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做出有關旅行時間的承諾。確保這些都不是。雇主和僱員可以進行特殊安排的事情是無限的。也許您的前任與這些員工做了一些安排。看看紙面上是否有什麼東西。

我碰巧的是,我的老闆要我在我們其他地點之一的特殊項目上工作,我沒有必要對此表示同意。其中包括每天為我增加3個小時的通勤時間。我將項目時間安排為“ 5小時”天而不是“ 8小時”天。您可以想像,當一位總經理對我缺乏職業道德發表評論時,我並不高興。是的,這是一個甜蜜的交易,但並非如此。而我把它寫在紙上。

如果您首先嘗試對員工進行紀律培訓,然後他們就通勤達成協議向您打lap,這會不會很尷尬?

我確保沒有其他交易。我使他們能夠從7h00到16h00工作-純粹是為了使旅行更容易,而其他人卻錯過了交通。我將首先與他們討論,並嘗試幫助他們找到準時的方式,並看看我能如何提供幫助。但最終,他們希望他們能夠按時工作。
指出這一點很有用,但請嘗試確保您的答案是獨立的,並且確實回答了所提出的問題。如果您僅添加現有答案,則評論可能更合適。
@Lilienthal註釋易變,出於多種原因可以隨時刪除。如果張貼者只是添加到問題中,他應該對其進行編輯以添加信息。這個答案代表自己,只有“公平”這句話才是另一個答案。如果這個問題(參考另一個答案),我們可以無損失地刪除第一行。
@Lilienthal部分答案真的那麼糟糕嗎?此政策是該網站獨有的嗎?
@employee-X不是此堆棧唯一的。如果您對答案有改進,則應對其進行編輯:https://meta.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0576/why-can-any-user-edit-any-other-users-question-or-answer
@Mindwin不完整的答案通常會被拒絕,這是因為它們只是添加到其他答案中,還是因為它們將實際答案隱藏在鏈接中(請參閱“您的答案在另一座城堡中”)。問答網站上的答案應該獨立存在,但我不同意。這個答案並不能真正回答所提出的問題:它涉及主要問題時引用了另一個答案,然後解釋說可能有歷史原因可以證明遲到。那更多是評論,但評論只是短暫的事實不會影響我們的答案標準。
@employee-X雖然我們應該爭取完整的答案,但對複雜問題的部分答案通常很好。但這更多是評論而不是嘗試答案。請注意,儘管如此,通常認為編輯答案的重大更改是可以的。
在這裡,我在岩石和艱難的地方之間感到有點。一方面,有人給了我想給自己的(部分)答案,但說得更好。因此,對我而言,自然而然地提到這一點。另一方面,我發現它缺乏根本的不同觀點。並將其編輯為答案會對其造成太大影響。這就是為什麼我這樣做是為了清潔。
尊敬的P.很難達成共識,因為達成共識通常意味著走向共同點。我也不同意合併是正確的,因為兩個答案的POV不同。也許解決@Lilienthal提出的觀點並刪除對其他答案的引用可以在此處極大地改善此答案。-堆棧的主要內容不是旨在進行對話(評論只是喧鬧聲),因此每個帖子都必須獨立於我今天所理解的內容。
@PieterB,我認為您可以通過實際描述“公平不存在”的意思來改善此答案。您引用了snow的答案,但這實際上並沒有直接相關,這就是我最初評論的主要原因。您大概指的是下雪幾乎是一樣的事情:員工為自己的時間獲得報酬,而雇主可以期望這些員工更多地努力達到他們的開始時間(並提高他們獲得報酬的時間)。然後,您的主要觀點可能會隨之而來,甚至出現這種遲到的其他可能原因(家庭麻煩……)。
根據記錄,我沒有對您投反對票,我留下評論的主要原因是指出一般建議,在可能的情況下發布完整答案,而不是部分答案或附錄。當時,我評論我不確定如何最好地改善您的答案,或者儘管沒有真正清楚地回答核心問題,但不確定它是否足以勝任。我評論的主要原因是一種建設性的批評,因為我記得以前從您那裡看到過其他好的答案,並認為(事實證明是不正確的)您剛剛在這裡發表文章。
我喜歡使用的措辭是“一般是'F-單詞'和'四個字母單詞',應相應地對待。”我從未見過討論“公平”的地方,每個人都同意公平與非公平。
Thomas Carlisle
2018-01-09 03:25: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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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個論壇上的任何問題都是如此,但是對此問題的最佳答案應該來自公司的人力資源組織。在員工手冊中已經找到了更多的指導,如果沒有,應該有。這種類型的事情需要得到一致的管理,並且在逐個經理和逐個人員的基礎上進行處理為員工抱怨這些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奠定了基礎。

通常,員工有責任按時上下班,並減少因任何原因造成延誤的風險。無論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還是自己的汽車,還是自己擁有直升機,員工都必須據此管理其交通工具。

如果確實存在某些員工經常出現公共交通延誤的趨勢,那麼不幸的是,這些員工必須通過早起早退來緩解這種情況。他們的投訴應直接針對公共交通工具。

我敢猜測,運輸並不是每種情況下的真正原因,而且員工已經學會了以運輸為藉口。

話雖如此,如果員工和公司可以達成協議,以使員工不必首當其沖地浪費時間,那將是最好的-但同樣需要在整個過程中公司不是基於個人。

一個想法是對早到的員工(因為他們在通勤中增加了時間以減輕延誤而沒有時間)給予信貸,因為信貸時間可用於將來的拖延。

我見過一些公司,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這些公司都允許員工將日程安排推遲兩個小時。有些工作8-5,有些工作9-6,有些工作10-7。不用說,這使該公司很難在上午10點之前提高效率。但是,由於這是C級高管在整個公司範圍內製定的政策,因此,希望所有部門都可以處理。

HLGEM
2018-01-10 00:23: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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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需要與他們討論有關及時性和工作時間的期望。 90%的時間遲到早退是不可原諒的。我曾經從事的每項工作都會使某人被解僱。他們需要知道該行為無法繼續進行,否則將被解僱。

與HR討論將某人納入績效改善計劃的過程。這些員工需要處於這種情況下,並且必須得到執行。他們將需要提供任何火車晚點的證明,無論他們是遲到的時間,還是需要補齊所有錯過的時間,或者應該從年假中抽出時間(取決於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規定)。這種行為的後果。

我認為他們需要通過解僱過程的原因是,他們在兼職工作以獲取全職薪水和福利。換句話說,他們在欺騙您的公司。我完全不會去搶救這些員工。

*遲到和早退90%是不可原諒的。*-是的
除非您想解僱人力資源部,否則我不會參與。績效改善計劃(儘管有名稱)被用來收集證據,以此作為解僱的序幕,或者至少是迫使某人辭職的槓桿。我曾在大型公司工作,這些公司的人力資源部從未聽說有人倖免於PIP。
很多人在PIP中倖存下來,但是,是的,如果這些人不能或更有可能無法按規定的時間工作,則需要將其解僱。他們也早早離開的事實告訴了我這一點。他們甚至沒有試圖減輕延遲。
同意-無法完成工作時間是更主要的問題。
我本人以前一直處於這種情況。火車通常比汽車和高速公路通勤“遠”可靠,所以我根本不理解這部分。而且,火車不只是每天運行一次,所以我不明白為什麼在這種情況下為什麼他們不能再多花一個小時才能讓火車全速行駛8個小時。
@T.E.D。火車的可靠性可能取決於位置,但是在此示例中,火車似乎晚了相同的數量,因此應該有可能對此進行調整。
A.S
2018-01-10 21:49: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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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地跟他們談論一直很晚並且說公共交通不能被當作藉口嗎?

絕對。這不僅是公平的,而且必須盡快進行。我將更廣泛地回答:公平的是,要求員工根據計劃的工作時間按時出現,並說“不可以”作為藉口不能這樣做。簡而言之,如果某人在與雇主的政策和對該僱員的期望相一致的時間不能進來,那麼他們就不應有工作,而應將工作交給能夠滿足這一基本要求的人。如果有些員工準時出現,而另一些員工不准時出現,則會產生雙重標準,這對那些按時出門的員工來說是不公平的。

我的工作場所不是嚴格的生產環境,但是在辦公室工作的確切地點並不重要。但是,必須有一些一致性才能防止事情失控。

根據個人經驗,我的2美分:

問題:當我接任經理時,我發現那裡在工作日的開始/停止時間方面,我的團隊成員之間沒有明確的指導或理解。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僵化,我提出了一個慷慨的彈性時間策略,員工可以從計劃的開始/結束時間開始彈性調整45分鐘。只要他們在一天結束時有相同的額外時間,他們就可以遲到45分鐘。然後,我得知團隊中的幾個人常常遲到超過45分鐘。當我提出這個問題時,我得到了很多的藉口:從火車延誤到途中使用洗手間,等待簽到建築物,等待電梯,以及他們的手錶距離我的手錶只有幾分鐘的路程。

要解決的步驟:

  1. 告訴他們其他員工也有自己的處境,但仍然設法按時到達。我說過,如果您知道自己始終遲到X分鐘,請提前離開X分鐘(或更多),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出現。如果您不這樣做,那麼(a)您必鬚根據您的休息時間收取多餘的費用;(b)我將酌情調整您的開始/結束時間,使其與您實際出庭時的時間保持一致,並且(c)我可能會提出向高層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門採取糾正措施,因為這將有效違反我和組織的出勤政策。需要確保它們準時到達或至少在彈性極限之內。

  2. 警告稱,如果他們不清理自己的行為,則會調整其正常工作的開始/結束時間以反映其實際到達時間(上午8:30與8: 00am)。

  3. 在截止日期之後,我了解到他們仍然將其切割得太接近截止值,並且又遲了幾分鐘。我立即通知他們,他們的開始時間現已調整,從第二天開始,他們必須比以前晚30分鐘開始/結束一天。我還告訴他們,該問題現在已通過紙質記錄很好地記錄在案,並且如果重複相同的模式,則該問題將立即上報給高層管理人員和人力資源部門以採取糾正措施。據我所知,這解決了問題。

  4. ol>

    摘要: 彈性時間策略是一種嘗試,以適應通勤和到達時間的正常變化,同時保持時間報告的一致性,並避免在給定範圍內對變化進行“分裂”。據我了解,45分鐘要比其他許多工作場所都要慷慨。它保留在整個組織的策略範圍內,因為我有一些餘地為團隊制定規則。提前通知了員工,並根據新的限制時間調整了他們的日常工作。我最終所做的更改部分是由於員工做出的選擇(未能準時到達)而不是隨機的規則,並且在公平與靈活性之間取得了平衡。

    我希望這會有所幫助。祝你好運!

45分鐘不是很大的彈性時間-正常時間為2小時
@Mark可能在您的組織類型或位置中;我什至從未聽說過任何與此相關的信息,儘管我知道很多工作場所,“ 8:00 am”表示“ 8:00 am”而不是“ 8:10 am”,等等。
@Mark:我認為這裡沒有任何“規範”,只是典型用法,具體用法因國家/地區,文化,行業,公司規模,工作類型等而異。我知道公司對彈性時間等沒有任何限制僅允許15分鐘的時間。
Crowley
2018-01-10 00:49: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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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的價值通常不是他們度過的工作時間,而是完成的工作量。如果他們按時正確地完成工作,那麼應該完全沒有問題。

如果缺少的時間很長,例如他們的同事為他們做工作(當時失去自己的職責),然後再做自己的事情,這是完全不同的情況,必須處理。

如果他們正在輪班工作,而另一個人由於必須將工作交給其他人而長時間待在工作中,那就是同樣的情況。您的新進員工沒有履行職責,他們的實際職位也沒有空位-您可以建議在公司內部或外部轉移到無關緊要的其他職位。

usr-local-ΕΨΗΕΛΩΝ
2018-01-08 23:09: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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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後來我也覺得這不是公司的問題

我大體上不同意這一說法。公司的問題是考慮到員工遲到多長時間以及員工需要多少互動,使員工總是或大部分時間都遲到。我的意思是:及時的2名員工是否需要等待另外2名員工遲到才能開始工作?

這裡重要的是及時的員工不要閒著,不要看待員工。特權或豁免規則的後來者。必須建立和執行規則,但是在執行規則時,我們必須對例外情況保持人性化。從您的 90%的時間語句中,他們的遲到已成為規則,而不是例外。

假定員工必須在上午9點到他們的工作站來確保公司的生產力,並且根據企業的說法,加班並不是一個解決方案,我會力圖對那些員工進行人性化的訓練。是的,他們正遭受由第三方造成的延誤,該第三方對成千上萬的其他人的及時性負有公共責任。

如果延誤發生了90%,而且是在地方政府採取政治行動之前,唯一的選擇是要求這些僱員在可行的情況下並進行適當的觸摸。

請考慮以下選項並進行討論:

  • 嘗試解決一項安排,使他們在90%的時間後通過補償到達。例如。每次加班或加班或減少午餐時間。確保生產力。這與@aslum的答案是一致的,當其他人不需要已故團隊成員開始他們的工作
  • 時,它應該是首選的方式。
  • 如果必須準時(例如,您是一家大工廠,並且需要開始製造鏈條),請推動他們以使用較早的班次。如果到達時間太早,例如請提前30分鐘,確保他們可以在辦公室放鬆自己。例如,在開門前,請確保門是開著的,可以喝些熱飲料或其他東西。我假設高峰時段的最大輪班間隔為30分鐘(在某些城市是)
  • 確保他們實際上並不是第一次輪班。您說過他們來自城市的另一端。我知道人們從省(em省)的另一側在凌晨5點起床,希望能在上午9點及時起床。公共交通工具是在很早的時候開始的,所以我認為那些交通工具不是第一班,可以早一點起床。

最後,您有權與當您是他們的經理或人力資源經理時,他們(從問題的措辭看來,您似乎是經理)。

此外,您還可以避免在上午9點召開會議如果您擔心有人會失踪。如果您需要早上開會,請嘗試將其安排一兩個小時後再進行,不要過多地破壞您的工作計劃。

Danikov
2018-01-10 00:37:5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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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簡單的解決方案:將他們的薪水停在沒有工作的時間。如果他們不上班,就不會賺錢。

我不認為不應該給員工提供改善的機會就將其開除,但我也不認為所有人可以被強制放入合同大小的盒子中,並期望它們像相同角色的相同機器一樣工作。作為經理,您的角色既要為人為問題提供一定的靈活性,又要不要太溫和,防止濫用。

為工作而付出的時間是公平的,並且會激勵他們證明休假的合理性。必要而真正不可避免的事或要做得更好。

我更喜歡遲到,早退的員工,但我願意為他們付錢完成工作,而不是懶散的人,後者嚴格地在8:00上班,在16:30上班。
在許多情況下(例如,受薪工人),這是不可能的。
絕對,在這種情況下,您不必在意他們的工作時間,而在乎他們的工作。如果他們沒有這樣做,則適用完全相同的規則:為他們所做的工作補償他們,而不再做。 而且沒有理由您不能向下調整受薪工人的工資。減薪一直在發生,這只是基於績效的,而不是由於外部因素。 令我感到困惑的是,浪費員工或提拔超出他們能力範圍的人員,然後一旦解僱他們,這是正常的。您需要向下移動。
@Casey可以減少大多數國家/地區不為領薪水工人工作的時間。但是,這是高度對抗性的,應僅在談判和法律諮詢後才能進行。
-1
eee
2018-01-15 03:12:2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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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一些工作時間跟踪系統,有很多可用的方法。即使您只是要求人們獨立報告工作時間,這對於那些不打算作弊,火車有問題的人也可能足夠有效(因此可以在晚上呆更長的時間以彌補早上的遲到。 )。

在大多數工作中,有足夠的錢可以確保每個人每個月都支付全部工作時間。

shabunc
2018-01-09 06:09:3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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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之間的關係應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如果他們以公共交通問題為藉口-這是不能容忍的-實際上,這是非常嚴重問題的有力跡象,其嚴重程度難以解決。

如果確實只是公共交通,應該做的第一件事-明確指出存在問題(對此可能沒有其他意見),並且您期望應該以某種方式解決此問題。

可以有很多不同的選擇,這些選擇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能適用或不適用(例如,您知道,如果您是銀行家,就不能遲到;除了準時之外,還可以選擇其他方式)是不可接受的)。

以下是這些選項的不完整列表:

  • 為整個團隊改變工作日的開始時間,但必須規定這個新時間。沒有任何遲到的藉口。當然,如果團隊的其他成員都可以在一天的結束時間之前沒事,那麼這是可以的。
  • 要完全排除工作日開始這一概念的可能性。在每個人都應該出席時(例如,中午同步會議),有一個強制性要點,而其他人僅依賴任務跟踪器,以及團隊中的特定成員是否符合期望。

我絕對不建議進行談判的一件事:“如果您遲到20分鐘,則應在20分鐘後離開”。以我的經驗,這是行不通的。您將發現自己總是負擔繁瑣而絕望的嘗試,總是要測量所有東西,這將是一場災難。更不用說人們傾向於作弊(仍然稍早離開)或只是坐著而基本上什麼也沒做以填補剩餘時間。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移至聊天](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71507/discussion-on-answer-by-shabunc-fair-treatment-for-employees-always-late-due-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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