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上一篇文章的延續:
我即將離開以獲得新的機會。我應該在離開時向經理提及同事的不足嗎?
一些背景知識(對於那些不想閱讀整個故事的人):
- 我有2個完整的SDLC項目
- 我的同事不足我已辭職,並將於明年一月初完成工作。今天,我的經理聯繫我詢問我的項目進度。
進度不是很好,因為我需要處理兩個項目(該項目中的1個用於2個不同的OS)並且沒有人要處理。幫助我(儘管我每天都工作,包括週末和晚上)。對於是否可以在最後一天之前完成這些項目,我也感到悲觀。
我的經理說,儘管我要在一月份離開(從國外?!),但他希望我為該項目提供幫助。然後,他有點間接地責怪我在項目期間離開。他說我知道我會在項目開始之前辭職(儘管我不知道),而且如果項目在我辭職之前無法完成,我們公司的管理層就會追捕我!
實際上我有得到2個月而不是1個月的通知(這是公司的規定)
我如何與老闆打交道?我相信我的案件有些特殊,因為我有一位同事應該為我的工作提供幫助,但對這些項目完全沒有幫助。
注意:
看來,我經理的觀點是編碼是一件容易的事,也許是因為他來自產品背景(你們知道,與IBM,Microsoft的產品類似)僅需要安裝和配置。
其他:
我的經理還說過要考慮他說的話。雖然我不確定他打算傳達什麼。
2015年12月4日附加信息:
希望這將是有用的信息,我不確定我的經理是否找到了我的替代者,但是他應該告訴我是否有,直到今天,他還沒有與我交談。我還試圖尋找一個能填補我職位的人,但沒有運氣。而且,在我的國家,我的職位非常少見,很難找到一個人。因此,也許這就是我的經理如此行事的原因。
工作時間-休假時間(根據三位用戶的要求):
我可以說在工作日,我可以在下班時間3-4小時工作,在周末4-6小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