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限制項目中“關鍵”人員的外部活動,以降低風險
user43744
2015-11-06 03:22: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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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緊縮時間前進時,限制關鍵人物在工作以外的活動(例如非必要的個人旅行)是否合理?這樣做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降低關鍵人員在關鍵時刻發生的事情的風險。

如果是這樣,關鍵人員會要求什麼呢?

其他人如何管理或執行此操作?

這與特定的公司政策或合法性無關,而是與合理性或一般情況下的處理方式有關。

編輯添加:這是IT項目類型

某些合同包含“利益衝突”條款(不從事可能干擾履行職責的活動),是否可以包含在其中?不必要的活動(帶來風險)與完成項目有衝突嗎?

您對誰可以和誰一起旅行有限制嗎?這不是兩個關鍵人物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第一次。
您是作為“受到限制”的人還是想“實施”此類限制的人問的?
這就是為什麼保險公司出售組織中關鍵人物的保單,並支付給該公司的原因。
我首先要問這種措施的有效性。所有非平凡事故中的很大一部分實際上發生在日常工作中。斷背就是斷背,無論是由於淋浴間打滑,通勤時發生的車禍還是攀岩事故所致。在試圖解決潛在的風險的同時,如果事先沒有達成共識,並且可以適當地補償,這種措施肯定會*產生*真正的*怨恨。
我聽說NFL球員的[合同中有條款](http://sports.espn.go.com/nfl/news/story?id=2481292)禁止他們從事某些冒險活動。當然,他們的薪水很高,我懷疑您的公司是否向這些受影響的人支付了這麼高的薪水。
您應該讓他們標誌,禁止他們攀登任何階梯。這似乎是生命中最大的風險。
對於Workshop.SE來說,這是一個非常糟糕的問題。答案非常廣泛,試圖涵蓋OP可能會詢問的無數不同的事情-您是受虐待的員工嗎?老闆管理職業橄欖球隊?管理一家初創公司?您能負擔得起所建議的冗餘嗎?管理公司?等等等等
另外,為什麼會有“緊縮時間”?您是在讓員工在緊縮時間後的幾個星期裡讓他們半個星期工作,給他們巨額獎金,讓他們休假嗎?還是這只是單方面的事情,管理層開始虐待員工一段時間,然後假裝從未發生過。
@PieterB對“一起旅行”的限制並不罕見。對“旅行”的限制將會是。
這就是為什麼我問@Yakk的原因,在我看來,您是從這裡開始的。
甚至問這個問題都是不合理的,更不用說將其視為可行的策略了。請注意,以下所有(相當有效的)答案都說出了這一事實的許多原因,但無論是從道德上還是在降低風險方面,沒有一個人似乎同意這是可以的。試想一下,如果您是提出這些要求的工作場所中的關鍵人物,那麼您會不會成為第一個跳槽並找到一個實際上以您認為前任雇主認為對您的才華具有價值,對成功至關重要的價值對待您的雇主的人呢? ?公司還沒有發明足夠的濫用方法嗎?
@Pieter B是差旅政策限制不止一個人一起旅行。
十 答案:
Charmander
2015-11-06 03:37:2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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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在工作時間以外限制人們的工作是不合適的。這是他們的私生活,例如,如果某人想要在您應該交付項目之前的一個週末跳傘,那麼他/她有權。如果通過合同禁止這種冒險活動(例如,職業足球運動員以及本賽季與朋友踢足球的限制),情況就不同了。

承擔適當風險是經理的工作管理計劃,其中應包括不同的方案,這些方案將如何影響項目以及如何應對這些風險(避免,控制,接受或轉移)。

請參閱[如何為被公共汽車撞上做準備?](http://workplace.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9128/how-can-i-prepare-for-getting-hit-by-a-bus)
如果您的流程不支持此類緊急情況,那您做錯了。如果關鍵員工“鮑勃”中了彩票並決定他不再工作並且不接聽電話怎麼辦?您的解決方案是否禁止員工玩彩票?
@DLS3141:不,它要起訴Bob ;-)
@DLS3141有些合同禁止員工組建彩票集團,我想這就是原因。
從我的角度來看,如果您想限制我在辦公室外的活動,那麼我仍然不停工作,並且您需要以適當的加班費向我付款,每週工作168小時。
-1
John Hammond
2015-11-06 03:38: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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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a)在您所在的任何國家/地區這都是不合法的,或者至少沒有法律強制執行力。

b)無法驗證員工是否遵守該規則,這意味著您尚未減輕風險,只是用另一種希望代替了它:“我希望關鍵人物沒有意外。”替換為:“我希望關鍵人物留在家裡。”希望不是風險管理策略。

c)減輕關鍵人物因任何原因而無法工作的風險的正確方法是投入資金和時間進行替換。請注意,這不一定意味著要培訓另一名員工,但是例如,您可以尋找具有類似專業知識的承包商,並按小時準備支持合同。

a)在某些地方,通過合同當然是合法的,如果不是法律的話(在美國,某些僱傭規則可以被合同推翻)。 b)大致上是正確的,但是如果發現員工做了他被禁止做的事情,可能會受到懲罰,或者是鼓勵員工避免這樣做。 c)對於小型組織而言,可能會抑製成本。
@GreenMatt a)在合同之外執行此操作的唯一方法是以解僱威脅員工,如果您的目標是不丟掉員工,那是毫無意義的。如果將其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則該問題將不存在。 b)在風險變成問題之後懲罰員工不是項目管理中的風險管理。無法確定激勵措施對風險的影響。即使我付給人一百萬美元,風險仍然是風險。實際上,我花了一百萬美元仍然可以失去關鍵人物,從而增加了風險。
您為什麼認為解僱是“唯一”可能的懲罰措施?例如,您可以清楚地表明,參與風險行為會在加薪或獎金時反映不佳。對於激勵措施,您的邏輯沒有遵循,因為您不會花費一百萬美元而失去關鍵人物。
我喜歡這個答案。從項目經理的角度來看,這是一個答案,沒有任何士氣原因。並且仍然顯示相同的東西:這不合適。
減輕風險的另一種方法也許是讓關鍵員工“隨時待命”。通常,應急人員定期輪流進行此操作。除非加薪,否則對於辦公桌工作人員而言,這將是一項艱鉅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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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43754
2015-11-06 09:51: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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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您有關鍵人物,如果這個人被公共汽車撞到,得了流感,找到了更好的工作,那麼您所有的限制都是無用的。

如果您沒有關鍵人物,豬的工作人員,最好的緩解策略是總是讓幾個人參與這項技術,而不是組建專家,而是建立通才。

他們不需要了解整個項目,但是應該能夠隨時接管。這也意味著要記錄所有內容,以便下一個人知道該做什麼。從以下場景開始:您的主要玩家和他的筆記本電腦不見了,在攀岩或其他任何動作時掉入了火山。然後,一個“新”傢伙進來,得到一台新的PC / Mac,並嘗試設置系統,以便他可以工作。他是否擁有所需的所有信息?如果一兩天沒有這樣做,那麼您將面臨嚴重的風險問題。

應該指示不再重要的人始終為下一個將要工作的人工作他們之後的項目。當他們進行維護時,這也將使他們自己受益,他們可以在晚上睡得更好,更有效率,因為他們知道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取決於他們,而且他們在計劃休假或請假方面更具靈活性。

如果您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並且會冒險完成項目,那麼您的項目管理將不是最佳選擇,您應該始終為那些輟學並需要替換的人員提供緩衝。

理論上,您可以對關鍵參與者,但前提是他們同意,這絕對不會降低風險。風險是整個知識都與這一關鍵角色綁定在一起。您越早意識到這一點,就越可以開始減輕它。

這個。 “坐公共汽車打”是絕對標準的項目計劃方案。您絕對不應在沒有絕對無法成功的人的情況下。如果確實發生了這種情況,那麼您最優先考慮的就是讓他們培訓他人或記錄事情以消除這種風險。
什麼是養豬人員?
我也偶然發現了@stannius:。也許是指員工在絞盡腦汁(即不共享知識和責任)。這將使得難以實施所描述的解決方案。
Móż
2015-11-06 08:30:1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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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您倒霉了。與其限制關鍵人物,不如給他們動力。從根本上說,該公司根本不適合嘗試這種方法。 “關鍵人物”具有不可替代的基本技能。您的解決方案似乎是:給他們一個辭職的理由。

在許多行業中,存在這些限制,而且幾乎總是從一開始就將它們內置於工作和合同中。 “想要:夜間填充操作員” ...必須在晚上工作,“想要:稅務會計” ...必須在納稅時間進行很多工作,依此類推。如果您的公司沒有做到,他們只能說服主要人員完成所需的工作。

通常,說服力是針對個人的,無論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僅當有人為錢而提供獎金並且認為獎金將被支付並且是一筆可觀的金額時,提供獎金才有效。威脅要解僱某人或以有建設性的方式解僱他們(使工作難以忍受),只有在該人無法辭職(無其他工作,家庭原因等)時才有效。


如果重新詢問一個人,找出您想要的東西並提出要求。當您要求更多信息時,您可能會被告知不接受,並有損與管理層的關係。特別是在美國,這種關係通常一文不值(如果能為他們賺到一美元,他們會在一秒鐘之內解僱你),所以員工經常要求提供可笑的東西……並得到它們。在其他國家,情況有所不同,我曾讓公司直接賄賂我去做他們強迫我做的事情(從假期等地返航等),有時我要求他們做這些事情作為價格。讓我工作。

過去,我在一個愚蠢的項目中為“ leiu的時間加班半”工作,後來享受了一個漫長的假期。不可否認的是,我花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每週工作80個小時),並花了一周的時間在客戶現場工作了近120個小時(是的,總共7天中有48個非工作時間)。在那種情況下,我確實認真考慮過公司的管理方式並最終退出。

user8365
2015-11-06 03:35:4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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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公司,行業和部門都有一些關鍵時間,不允許許多員工在此期間請假。通常,每個人都意識到這一點,並在考慮這些工作的前提下接受這些工作。在獨立日會有納稅季節,假日零售購物,季度末會計或銷售菸花爆竹。嘗試盡可能多地提前通知。如果您不必總是有絕對的所有人,則可以進行某種輪換以覆蓋範圍。

糟糕的是,如果這些緊縮時間過於頻繁地發生或干涉個人事務。除非為時已晚,否則沒人會這樣說,因為他們不想危害自己的工作。不管是不是周末,我都有一份工作將我鎖定在月末會計批處理中,因此我一直在尋找沒有該要求的工作,不幸的是,對於該公司而言,這並不難。

謝謝,澄清一下,我的意思是說,當他們處於“休息”時間(週末,休假時間,如果允許等)時,要限制他們在這些個人時間內的工作?我完全理解在某些關鍵時刻,個人時間並不是一個好主意。很高興您繼續前進(?)
HLGEM
2015-11-06 05:39: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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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工作場所都根據個人的工作受到限制。

這些行業通常是薪金較高的行業,人們從事體育活動,需要一定水平的身體能力才能完成工作。或者在某些比賽日期他們必須保持健康。

其他行業是處理機密數據的行業。我知道,您曾經可能會因前往錯誤的國家/地區,與同性戀或婚姻或什至與錯誤的人結婚而失去很高的通行證。任何可能使機密信息面臨風險的事物。這些限制通常是事前已知的。

以及其他行業可能會根據旅行時間表或工作的關鍵時間段來限制個人生活。例如,我知道一家本地公司在提供稅務軟件,並且他們限制人們在聖誕節假期休假,而他們正處於緊縮狀態以準備納稅季節。

醫療專業人員可能會被禁止在傳染病嚴重的國家工作。高級企業和政府僱員可能會被限制前往某些危險的國家旅行。

如果根據您的問題,您被要求在緊縮前不旅行,那麼我可能會要求其後再請假,或者如果我不得不取消現有機票,請該人支付我的假期費用。這肯定發生在我身上,我得到了額外的一周假期,以換取在最後一分鐘重新安排行程。但是,如果您沒有計劃任何事情(按計劃,我的意思是實際上有機票和預訂),那麼您幾乎沒有能力獲得一些東西,以換取您原本不打算進行的旅行。是不合理的要求嗎?可能不會。我當然不認為這是最後期限遷入我計劃的假期的時候。如果假期不能像您兄弟的婚禮那樣容易地重新安排,那本來就不太合理。

我認為這裡的關鍵是雙方必須談判並接受這種限制。
我認為對於職業運動員,是的,他們需要談判。對於大多數其他人可能不是。您接受還是離開。
我的意思是,OP可以就他/她想要的任何事情進行談判。最壞的情況是-員工不會接受這筆交易。
Stephan Branczyk
2015-11-06 04:21:3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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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您尚未制定現有政策,這不是法律問題。

您可以提出讓公司自己支付假期費用。如果您可以通過升級現有的假期計劃來吸引工人,那麼他可能會願意推遲或更改他們的計劃。

如果公司願意為此付費,那麼他們可以做很多事情。如果工人是要心疼區域,公司可以提供支付安全細節。如果工人要在海洋上航行,該公司可以提出支付衛星電話和緊急GPS信標的費用。

如果公司不喜歡有獎員工回老家探親的想法,那麼公司可以為親戚支付費用,讓他們以更安全的方式來探親。國家。

mephisto
2015-11-08 01:49: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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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獲得超出您所支付的價格永遠是不合理的。因此,如果您每天支付8個小時的勞動費,那麼請決定對於每天其他16個小時(加上週末,患病加假期)合理的獎金或認股權數量是合理的。

ii)如果您負擔不起這些費用,則可以嘗試告訴關鍵工作者您快要破產了,請他們讓您應聘的另外三名員工來做。對於這樣的經理,我會發出通知,然後離開。

iii)對於一個更謹慎的經理,他試圖在不直接詢問的情況下度過一生,我會評估情況,得出結論:

一會兒我發現,機器與國際通訊網絡之間具有7個級別的口香糖的ip v4是a腫一項技術以確保其安全的一個重要例子。明智的人總是要依靠別人的善意,他的事才能發揮作用。

Pepone
2015-11-07 05:37:5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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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關鍵人物保險-您可以確保風險。

ZenInTheWorkplace
2015-11-08 04:08: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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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限制員工的個人活動是不合理的。但是,考慮到更廣泛的經濟和就業形勢,如今的公司幾乎可以滿足他們的需求。由於工作不容易獲得,因此員工越來越願意接受管理層在“專業”行為準則下強加給他們的一切。經理和高管充分利用了這一優勢。

如果有人想進行報復,最好的選擇是在緊縮時間前3週辭職並給予2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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