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在我辭職前要等待另一份工作的最終報價。我剛剛從老闆那裡獲得了獎金(明天將支付)。
困境:辭職後,我應該把獎金還給我嗎? > 理由:我已經在這裡閱讀了很多帖子,這似乎很常見,在發放獎金後有些辭職。許多評論使OP感到放心,因為他們說“ 這不是老闆自己的錢,所以請不要流汗”。但是我在一家很小的諮詢公司(約5名員工)工作,所以我知道這筆錢絕對是我們董事自己的錢(本可以通過我們的項目費用來資助的,但不太確定)。老闆對我很好,拿走獎金然後馬上離開我感到內。我辭職是因為我想尋求其他機會。
情況:在我辭職前要等待另一份工作的最終報價。我剛剛從老闆那裡獲得了獎金(明天將支付)。
困境:辭職後,我應該把獎金還給我嗎? > 理由:我已經在這裡閱讀了很多帖子,這似乎很常見,在發放獎金後有些辭職。許多評論使OP感到放心,因為他們說“ 這不是老闆自己的錢,所以請不要流汗”。但是我在一家很小的諮詢公司(約5名員工)工作,所以我知道這筆錢絕對是我們董事自己的錢(本可以通過我們的項目費用來資助的,但不太確定)。老闆對我很好,拿走獎金然後馬上離開我感到內。我辭職是因為我想尋求其他機會。
不,你不應該。
獎金是過去工作的獎金。您已經完成了這項工作,並且已經獲得了獎金。並以這種方式思考,如果您在獲得獎金後六個月離開,您會感到內嗎?三個月?一個月?兩個禮拜一周?如果您當天辭職,會有一天您會感到內,但是如果您第二天辭職,您會不會感到內gui?
您需要檢查合同上寫的是什麼,或獎金隨附的文件是什麼。
如果獎金表明如果您仍在工作,該獎金將支付,例如在12月31日,如果該天仍在工作,則保留該獎金。如果它顯示“如果您已被雇用並且沒有發出通知”,則您必須在發出通知的情況下償還。如果您給14天的通知,您仍然受僱14天。
保留獎金總是比強迫公司將獎金送給您要容易得多,因此最好不要在獎金落在口袋里之前就發出通知。
儘管可能有償還獎金的法律義務,但沒有道德義務。獎金是獎勵您所做的出色工作。
保留錢可能沒問題。
但是,鑑於您最近對這是一家五人公司的編輯,我願意將其退還給您。不是因為您欠它(通常是過去的工作所獲得的獎金),而是因為如果橋沒有被部分燒掉,它會更有價值。
現在您不這麼說吧,但是如果這筆獎金是您期望的薪水,請不要退還。
我曾經做過類似的事情。在一家非常小的公司工作,並在決定離開之前獲得了獎金。在解釋辭職時,我提出退還獎金。老闆強調要無論如何都要保留我的獎金。但是,每種工作情況都不盡相同,我很幸運能為大多數真正出色的公司工作。相信您的直覺。如果您覺得公司比您需要更多的獎金,或者暗示獎金是留下的誘因,請退還。人們在這裡說“獎金是過去的工作!”完全是錯誤的。只有您知道獎金發放給您的背景。
我會與您的老闆交談,並指出您至少對保留獎金存有疑問。從您對問題的表述來看,到目前為止您似乎擁有良好的工作環境,我懷疑老闆還是會讓您保留獎金。
絕對不是。
實際上,如果您今天離開公司,並且他們在今年的3-4個月後給予獎金,那麼您有資格在他們付款時獲得獎金。
這是對您辛勤工作的回報。
在工作期間,如果您對公司的工作價值大於公司對您的賠償價值,則會給予獎金。這意味著公司認為它欠您錢/工作補償不足。您的老闆希望從您的工作中獲得X份工作/質量,因此您對項目的貢獻為Z $(您的薪水)。您進行了X + Y,獎金是將未計入的Y轉換為$。
您的老闆/公司很討人喜歡,是為他們工作的好處的一部分,並且這也取決於您的薪水,並接受您的職位(如果他們太糟糕了,您要么要求更多,要么就不在那里工作)。
如果您感到難過,他們會用自己的錢付錢給您,而您不是提供足夠的投資回報,請考慮以下兩件事:
最後,當您向某人發放獎金時,您通常會接受他們第二天要離開的風險,並且如果發生以下情況,也無法期望將其退還他們是這樣。因此,如果風險可以接受,您只能將獎金交給他們,這意味著這筆錢對公司而言並不是太可觀(可以不冒損失就可以冒險)。
這筆錢是您的,則無法“退還”。如果需要,可以將其贈送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