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一年半中,我一直在一家軟件工程師承包商中工作,該公司承諾將以正式員工的身份加入我超過七個月。但是,最近有人告訴我,我們的整個團隊都將被淘汰,大多數團隊成員最終將被轉移到不同的團隊。
後來我的老闆告訴我,我將成為其中一員。首批員工將於3月底“下崗”,此後他們再沒有空缺。此外,他希望在此之前可以完成一個非常複雜的項目-包括文檔,測試等。我是唯一知道該項目所有細節的人,並且我一直在努力工作超過一年。 ,但是到目前為止,這幾乎一直被忽略。
他給出的時間表對於該項目來說是非常不合理的,尤其是考慮到在合同到期之前我有很多PTO要使用。因此,我打算給他們最後通::他們可以保證我的工作直到我合同的正式截止日期(7月),或者我將立即離開(2月中旬)而無需對此項目做任何工作。我的合同授予雙方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將其切斷的權利,因此我處於自己的權利之內。
您認為此做法合理嗎?如果是這樣,除了可能失業幾個月之外,還會有其他弊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