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如果顧客離開而不付款,問服務員付款是否可以接受?
Jaboyc
2017-07-30 19:22:1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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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開始在維吉尼亞州(美國)的一家餐廳工作(現在是匿名),擔任服務員。我已經學會了享受它,但是最近有一位客戶沒有付款就離開了。我到處環顧四周,看看是否將標籤頁放到了某個地方,但找不到任何東西。我問老闆看看她是否收到了他們的付款,但她沒有收到。我們倆都查看了當天的所有收據,但找不到它們。然後我的老闆說,如果他們一周之內不打電話給我付款,我將負責支付他們的支票。

這公平嗎?他們沒有付錢就離開我不是我的錯,但是老闆說也不是她的錯。餐館之間的這項政策是否有所不同?甚至允許嗎?我認為這是不允許的,因為我認為服務員應該付款是不公平的,所以我應該告訴我老闆什麼嗎?

更新謝謝您的所有回复都非常重要。我的結論是,顯然要讓服務員為用餐者付費是不合法的。值得慶幸的是,有問題的人實際上確實付款了,我們只是完全沒想到他們在收據中付款了(儘管他們沒有給我小費,但> :-()。當我告訴老闆我進行了研究並且她不被允許強迫時,我付錢,她告訴我她不知道,以後不會再這樣做了。好像我們能夠迅速解決問題。

老闆有可能在開玩笑嗎?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移至聊天](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63143/discussion-on-question-by-jaboyc-is-it-acceptable-to-ask-a-waiter-to-支付如果一個銅)。
如果有人登陸該頁面尋找基於現實世界的問題答案,而不是一堆模糊的集體思考方式,那麼他們將很好地從@KateGregory(遠)所有受好評程度最高的答案中找出答案... https://workplace.stackexchange.com/a/96213/56399
過去大約40到50年前,在美國很普遍(儘管我不能說很普遍),如果客戶不付款而走出去時,通常會暫停服務器的付款。但是在隨後的幾年中,大多數司法管轄區都頒布了法律和法規來防止這種情況,或者至少在很大程度上加以限制。
肯尼迪:你為什麼認為這是“模糊的集體思維”?OP有機會尋求法律援助。OP生活在美國,而不是您似乎居住的英國。請詳細說明。
您不提供餐廳名稱和位置,對這家餐廳太客氣了。
為什麼要對他人的盜竊行為負責?停靠您的工資也是盜竊。兩個錯誤不能構成一個正確。沒道理
@user2896564如果OP提出法律投訴威脅餐廳,他們可能不會對付她的工資,但他們很可能會找到解僱她的方法。這是否一件好事取決於我們沒有的細節,但是這一政策不公平(甚至明智)的事實並不意味著它在北美餐飲業中並不常見。如果OP想要保留她的工作(她可能不會),則投票最多的答案並不好。(IRL)
@jkf OP是個傢伙。
@Jaboyc糟糕,對此感到抱歉-不確定我從何處得到這個想法。我現在看到“服務員”顯然是問題所在!看起來像個幸福的結局,所以很棒。
我在回答JKF中提到了這一點。因提出申訴而被解僱也是非法的-OP可能有權獲得賠償(我不確定)。 是的,他們可能會被解僱,那樣的話,很好!在零售店,快餐店,連鎖餐廳或Pizza Place上班... 有很多地方不這樣做,除非有唯一的選擇,否則任何有自尊心的人都不會忍受。
“雖然他們沒有給我小費”您難道沒有得到一份工作薪水嗎?
@AndreaLazzarotto這是司空見慣的事情,服務生會拿到小額工資,而餐館老闆則期望服務生通過賺取小費來“補足”他們的工資。
@Pharap可能很普通(在哪裡?),但它很奇怪且不能接受。服務員應該與工會一起奮鬥以獲得足夠的薪水。支付工人工資不是客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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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ap天哪,真是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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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ham好吧,鑑於它們在技術上是贈與,因此不對它們徵稅是有道理的。但是,所涉人員反對最低工資上漲的事實確實很不可思議。
@AndreaLazzarotto,您可能讀錯了。現金小費不是100%**報告的**,因此對服務員/女服務員無需“全部”徵稅。他們*做*的事情,他們被徵稅了。這是[自由主義小費]的基礎(https://www.good.is/articles/libertarian-tip-tax-free-gift-restaurants):稅收是盜竊。:)
@AndreaLazzarotto最好的思考方式是,有些服務器因小費而遠遠高於最低工資,並且如果公眾被告知他們現在正在達到最低工資,則公眾通常將完全停止小費,從而導致這些平均服務器的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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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答案:
user2896564
2017-07-30 22:49:1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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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弗吉尼亞州的法律: http://www.doli.virginia.gov/laborlaw/laborlaw.html

在法律上,您的報酬永遠不能低於聯邦政府最低工資為每小時7.25美元。如果您工作一個小時,則必須至少賺取7.25美元(小費可計入此筆費用)。您的雇主不能將您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取決於標籤的金額以及您的收入,使您支付標籤很容易使您低於最低工資。

這是重點。

來自弗吉尼亞州勞工部:

法律禁止雇主扣除稅收或其他項目以外的其他費用。服裝等法律所要求的,而無需首先獲得僱員的書面授權。即使獲得了書面許可,也不會因為短缺,錯誤,損壞等原因而要求僱員沒收工資。雇主可以因每次違反而被處以1,000美元的罰款,或因故意和故意違反該法律而面臨刑事指控。

IANAL,但這似乎很清楚。將此告知您的經理。不幸的是,服務業通常因違反僱傭法而臭名昭著,因此您可能必須為此準備上崗。他們也許還可以解僱您(不允許他們為您的投訴進行報復,但實際上,他們可能會嘗試或提出藉口)。

IMO的最佳做法是向您的經理證明法律。如果那不起作用,請開始尋找其他工作(即使他們不進行報復,您也不必忍受這種垃圾),並且不要對DOL提出任何仁慈的申訴。

評論不作進一步討論;此對話已[移至聊天](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63302/discussion-on-answer-by-user2896564-is-it-acceptable-to-ask-a-waiter-to-付費(如果有)。
@sondra.kinsey答案的下半部分包括扣除其未付客戶費用的報酬:未經許可不得扣減,甚至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也不能扣減似乎屬於的類別。
gnasher729
2017-07-30 21:36: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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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公司的錢,而不是您的錢。一些“客戶”是從公司而不是您那裡偷來的。當有人從公司偷走時,您絕對沒有理由為公司付款。

您說這不是您的錯,老闆說這也不是她的錯。觀點很好,但這是錯誤的。是她的事她從事的業務是她的責任。她沒有給您一部分利潤,那您為什麼要分擔虧損呢?

PS。老闆顯然希望您為“客戶付款”和“客戶逃跑而不付款”之間的差額付款。老闆要求的最高合理金額是“人從不訂購任何東西”與“客戶訂購,吃飯和不付款”之間的差額。如果一頓飯的價格是30美元,但提供它的實際成本只有10美元,那麼索要10美元以上是不合理的,因為那是小偷在餐廳出現的實際成本。

一切都很好,但不要怪老闆。壞人是偷東西的人。
壞人是試圖搶劫她的僱員的人。
如果您想公平對待您的老闆,請指出,如果您對不支付支票的客戶負責,則可以合理地通過選擇願意服務的客戶合理地管理風險(基於評估您的風險),並在客戶訂購的食品過多時切斷客戶,以致風險大於您的承受能力。如果您認為風險過高,可能希望讓一些客戶預付款。如果您要承擔風險,則應該決定/進行管理。那是公平的。
否則她應該從支付支票的客戶那裡得到所有款項。那也將是公平的。
@gnasher729有兩個壞人:搶劫餐館的顧客和試圖搶劫僱員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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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ker當然可以,在某些情況下。例如,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或涉及股票期權或利潤分享的協議。這些協議具有允許對風險進行管理的合法權利-例如,股票具有表決權。但是在這裡,員工沒有上升空間。他們無法分享利潤,也無法將風險降到最低。員工的風險僅限於失業,但作為交換,他們有權隨時退出。他們得到什麼來換取“這種”風險?他們如何管理/最小化它?
可以說@DavidSchwartz邏輯上是合理的,因為他們的工作是收取客戶所付的錢,所以他們的能力就是關注他們?畢竟,一部分錢是用來支付服務他們的服務生的。
@Ooker那又如何呢?您是說一個完美的服務生永遠不會因支票而僵硬嗎?這與服務員的工作是否出色無關。這是關於未支付支票怎麼辦。(如果雇主認為僱員的工作做得不好,他們可以重新分配,再培訓或解僱他們。這並不像稱職的雇主無法管理他們獲得的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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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ker不,我不同意。正如我所解釋的,這甚至不是很合理。
@Ooker“一份合同表明我們一起工作,這是我們的業務。如果這是我們的業務,那麼我們應該分擔風險嗎?”不,一份僱傭合同根本沒有說明。一個典型的僱傭合同說:“您為我工作。這是我的業務。您每小時得到的報酬很高;我承擔了風險,因此我得到了超出其的回報。”如果雇主希望將風險(除了“如果業務失敗,您就失業了”)轉移給員工,則他們需要額外的獎勵來彌補這一風險。
paparazzo
2017-07-30 21:27: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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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AL,但這不公平。那是公司的損失。請與您當地的勞工委員會聯繫。

他們不能為您支付跳過費用,而不能讓洗碗機為破損的盤子支付費用。

我正在做合同工作,而我們所服務的客戶沒有付款,因此合同代理人試圖不付款。有人打電話給國家勞工委員會,我們立即得到報酬。風險在於企業主而不是僱員。如果他們要因不履行職責而開除您,那麼他們有案子但不能向您收取罰單。

Kate Gregory
2017-07-30 19:50:3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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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政策,即使在明確禁止該政策的司法管轄區也是如此。 (有些雇主像一些房東一樣,在違反規則的過程中很有信心,不會被董事會強制執行,或者至少不會經常被執行。)雖然我沒有餐廳,但我有很多在家中前後都工作過的家庭成員中,有很多人說這是他們工作的地方。 (我也看到零售收銀員對他們的收銀台短缺負責,即使該短缺是由速換藝術家或偽造賬單造成的。這再次可能不合法,但這仍然很普遍。) >有兩個原因。其一是它激勵了服務員,他們實際上是唯一知道每張桌子狀態的服務員,以快速,準確地從客戶那裡獲得付款。第二個問題是,如果一家餐館掩蓋了“跳過”,則服務生可以鼓勵朋友跳過,甚至接受慷慨的小費,以“陌生人”避開陌生人。哎呀,他們甚至可以將全部現金支付放到口袋裡,只是說人們跳過了。

這些可能發生嗎?一個好的管理者難道不應該發現那種事情並解僱壞蘋果而不是強迫好人付錢給小偷嗎?可以,但是很多餐館管理不善。您甚至可以說,知道用餐是不是服務員的錢,而不是富有的餐廳(ha!)會減少這樣做的人數。

關於是否可以接受,你決定。如果您的住所被禁止,您可以選擇不接受雇主的意見,這可能會工作,但可能會影響您與雇主的關係或在其他地方找到工作。我懷疑您是否可以讓您的經理根據您不喜歡的政策來更改政策:這似乎不是所有其他服務員都喜歡這項政策,或者經理認為這正是侍應生想要的。

在此答案中給出的建議似乎有爭議,但對此的評論已成為討論,並[開始聊天](http://chat.stackexchange.com/rooms/63104/discussion-on-answer-by凱特·格雷戈里(Kate-Gregory)可以向服務員詢問是否可以付款)。
這種做法在許多地方都是非法的(通常得到廣泛的保護,以防止未經同意就對付工資),因此,如果它提供了“這是很普遍的政策”的一些資料,答案將更加可信。
@Peter這是我聽過的唯一政策...
我也曾經以為這一直是政策,但不是從事餐飲業,我的經驗是50年的傳聞。
@Peter,曾在餐飲業工作過的任何人都知道,這些工作場所通常都有小暴君的經理,只要他們能擺脫它,他們就會破壞各種規則。我個人沒有看到服務員需要為“餐飲服務”付款,但我已經看到一名服務員因一次“餐飲服務”事件而被解僱。對於這個問題,軼事來源是您所希望的。凱特(Kate)是最好的答案。
Joe Strazzere
2017-07-31 02:26:2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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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顧客離開時不付錢就問服務員可以接受嗎?

如果我擁有這家餐廳,那是我永遠不會做的事情。

對我來說,員工很有價值。除非我認為服務員正在從我那裡偷東西(這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問題),否則我只會將其歸咎於“經商成本”。

我知道這種可憐的詞治療很快就解決了,老闆將使僱用新的服務員變得更加困難。

作為工作的顧客,我避免了餐館,因為我知道餐館對他們的工人很討厭。

>

而且,如果您確實認為某個僱員正在從您那裡竊取資金,您將開除他們,並向他們支付所有應得的工資。然後,如果您認為有足夠的證據,則可以將其報告給警察和/或起訴他們。但是扣留或對接工資是殘酷的。
請注意,這種治療的工作很快就會發生-如果發生在我身上,我會盡快在GlassDoor這樣的網站上寫下這種治療的描述,以警告其他潛在的工作人員。
您最好寫在tripadvisor中...
我不認識男人,我只是……閱讀您的文章越多,我就越願意為您工作!有空缺嗎?:p
我完全同意。同樣重要的是,侍應生可能會想辦法補償自己。東西可能會丟失。
Džuris
2017-07-30 23:42: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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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銀行的收銀員被搶劫,是否必須償還?在正常國家中,國家(警察,法院)擁有壟斷權,說“您做錯了,必須彌補所造成的損失”。

通常,如果有人認為您造成了他們的損失,那麼該人必須由執法部門來決定您的行為是否真的造成了這種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故障顯然是

有時,合同中有條文規定,在某些情況下,您必須支付罰款或彌補損失。通常情況下,它就像“您支付或合同終止”或“您必須支付因您的行為造成的所有損失”。在大多數地方(包括用戶2896564解釋的弗吉尼亞州),勞動法禁止這樣做。邏輯是,如果您惡意虧損,則必須由執法部門決定,而不是由雇主決定。另一方面,如果您因錯誤而蒙受損失,那是雇主的過錯,因為您在該職位上的技能/休息/培訓不足以至於不會犯錯。他可能不會決定為此懲罰你。

但是請記住最後一句話。如果雇主希望您確保客戶付款,並且在您不給他們回電並涉及安全/警察的情況下不能簡單地走出去,那麼這可能都是您的錯。儘管您可能不會被罰款,但雇主可以解僱您,因為您原來不適合擔任該職位。這就是為什麼員工經常屈服並彌補損失的原因,有時甚至是願意的-“對不起老闆,我搞砸了,我將彌補損失”。不是因為他們必須合法,而是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犯了一個錯誤並且不想成為有害的僱員。

順便說一下,這些“您將為此而被罰款”,而在僱傭合同中卻被禁止,這對於會員制是很普遍的。如果他們違反規則並拒絕支付指定的罰款,將某人踢出一個團契或將一個體育俱樂部踢出聯盟是完全可以的。

“銀行的收銀員如果被搶劫,是否必須還錢?”幾年前,當計算機變得更加昂貴時,確實存在軟件開發人員的工作場所被搶劫的風險。我工作過的公司的官方規定是:“任何搶劫者,為了保護自己而不是公司財產,您要盡一切可能來確保自己的安全。更換您的計算機要比更換幾台計算機貴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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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rit:可能是正確的,但是更換它們仍然比支付一頓飯的費用還要昂貴。
“銀行的收銀員如果被搶劫,是否必須還錢?”被搶,不,“放錯地方”和“不明原因”,哎呀。
@fredsbend可以引用嗎?因為法律似乎在說相反的話,而我能找到的每一個消息來源也都在說相反的話。(當然,如果他們認為您足夠過失或故意,他們可以起訴您或向警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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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sbend廢話。如果老闆說“如果你想繼續工作,錢就從你的支票中抽出”表示你*必須*付錢,那麼出納員說“不,你承擔損失或我辭職了”意味著他們不必。我們都知道就業將意味著什麼-是的,一旦您的雇主不再希望您提供服務,您就會被解僱,但是如果那意味著他,您將“必須”做某件事,如果他威脅要解僱您不這樣做的話。,那麼這意味著您必須做幾乎所有可以想像的事情。(員工要求提供的一些違法的簡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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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sbend都沒有駁斥我所說的任何話。是的,我了解就業的工作原理,其他大多數人也一樣。但是同樣,如果“做它或被解僱”表示您“必須”做,那麼“不要讓我做,否則我會辭職”表示您不必做。這種邏輯可以得出結論,僱員必須做任何事情,雇主可以合法地解僱不做的事情,這將導致荒謬的結果。如果我說“銀行必須剃光頭”而您說的是胡說八道,我是否可以說他們可以因不剃光而被開除?那就是你所做的。
@David您的意思並不像您想像的那麼深刻。被解僱或辭職,對雇主來說只是語義。但是您可以打賭,如果涉及到該假設櫃員的信息,您會把它們當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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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Schwartz他們不需要參考來僱用出納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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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更簡單地說,您想在Uber工作嗎?)
@fredsbend如果耕作中的內容與耕作中的內容之間存在差異,則應進行調查。如果原因是由於櫃員不能數錢(這項工作的基本功能),則應解僱櫃員。我認為,如果一個人一分錢不償還,那麼可以得出結論,彌補一分錢差額是一個人自身的最大利益(防止可能導致解僱的調查)。
@Emory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起付額度是20美元。如果您的收入不足20美元,他們會期望您自己掏腰包。超過二十,您就有被解僱的危險。如果您在短時間內不止一次休假,我想說是2到3個月,您就有被解僱的危險。他們的確切數字肯定會有所不同。
至於“調查”,只有他們懷疑盜竊。
實際上,我看到一個歐盟國家的勞動合同中的罰款比美國對工人的保護要強得多。具體細節與OP的情況大不相同,但這並非聞所未聞。重要的是,OP沒有被罰款,他應該承擔損失,這是完全不同的。同樣,通常,執法首先要關注犯罪行為。損害賠償金和損失賠償通常由司法系統決定,但是執法只在很少程度上涉及調查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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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Schwartz我完全同意。我只是在爭辯有關雇主需要推薦信的櫃檯。我同意法律上您不這樣做。我只是在支持櫃檯,他們可以說你不是一個好員工。這是完全正確的。
@Typhon當然可以,如果這是事實,則應該說出來。但是,無論您是付款還是銀行付款,您仍然犯完全相同的錯誤。
Brian Deragon
2017-07-31 05:20: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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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完全違法的,而且管理不善。相反,我會作為經理提供激勵,以鼓勵那些在合法情況下避免跳過的人。例如,每個沒有跳過的人都會在本週末獲得5美元的獎金。這樣,他們仍然可以減輕一些直接風險,並為您提供激勵以檢查客戶。如果整個團隊在x天數/週內都沒有跳過,他們甚至可以進行團隊郊遊。

Neolisk
2017-08-01 16:56: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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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客戶付款時,您通常會得到減價嗎?不-那不是你的問題。我認為這是合理且有意義的。他們應該已經安裝了安全攝像機並可以正常工作。還有其他服務來查找人員,而不是服務員的工作。

Count Iblis
2017-07-31 17:26: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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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們無視其他回答中詳細指出的法律在這裡所說的話,老闆的觀點仍然沒有道理。不支付賬單所產生的費用通常會比賬單少得多。食物的成本通常約為幾美元,而廚師花費在準備食物上的時間通常僅為幾分鐘。由於諸如人員工資等固定成本,該賬單比總成本高出一個數量級。

當我在餐廳用餐時,我親身經歷了這手第一手的事情,因為我需要吃飯比大多數人都多。我將訂購經過特殊準備的食物,數量是普通菜單的兩倍多,但我要支付的價格與普通菜單相同。這是可能的,因為食物本身幾乎不花錢,而且廚師準備我的飯菜比準備普通菜單所花費的時間也不多。

請問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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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次閱讀了這篇文章,但仍然看不到它如何回答您提到的問題“這公平嗎?”
@gnat是否抱怨機器人應該能夠掃描答案並從書面文本中提取是或否,而我的回答卻不允許您的機器人這樣做?
這個答案確實確實可以回答這個問題。“公平嗎?”公平嗎?問題的上下文是“客戶離職時不付款,我應該向雇主支付100美元是否公平?”(任意選擇100個)。答案是“即使您要付錢給雇主,也不行,因為雇主只損失了10美元,所以支付100美元也不公平。在這種情況下向雇主支付10美元可能是公平的。”這顯然是對“這公平嗎?”這個問題的答案。@gnat
@Aaron希望讀者如何看待答案文本中的這一道推理?還是我錯過了回答您在評論中澄清的答案的一部分
@gnat“希望讀者如何看待……”忽略絨毛之後,剩下的就是剩下的一切。有一個1句簡介,部分地將答案放在了角度。第二段只是一個趣聞軼事的示例,它支持“它不會花費賬單上的金額”。忽略介紹和軼事,剩下的只有三句回答:“雇主的損失遠遠少於賬單。”1個句子的介紹設置階段,3個答案的句子,然後是軼事證據段落。
@aaron您是說答案包含一條信息,可用於推斷“是否公平?是否允許?我該如何回答?”這個問題的部分答案。IMO使其成為有用的評論,而不是答案。
@Peter不,不推斷部分答案;包含一條信息就是答案。它回答了以下主要問題:“可以接受嗎?”(標題)和“公平嗎?”(從身體)。“其他地方是這樣嗎?”和“我該怎麼辦?”是與主要問題相切的子問題。許多其他人對此類問題的評論為“您需要將其分解為多個問題”。即使此處尚未發生,但這也不意味著此答案僅是“可以從中推斷出答案的信息”。它回答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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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tIblis我想說您的帖子確實回答了這個問題,但是對於某些人來說,它似乎不夠明確。您可能需要編輯答案以消除任何混淆。一個建議是嘗試使第二段不是您的要點,並使您的主要要點更加突出。
我想知道您如何免費獲得兩倍的食物。
@Aaron答案的確可以改寫得更清楚,但可能不會有太大幫助,因為我的觀點可能也是這裡的問題。
@MichaelBurr我沒有兩次點菜單,我要做的是請廚師像在家一樣準備飯菜。例如。麵食乾重250克,煮蔬菜500克,一小塊肉和少量橄欖油。所有這些都準備好了,沒有鹽。在超市購買它要多少錢?才幾美元!但是要從菜單項中獲取數量,將需要我訂購多個項,但最終我會得到太多的肉和脂肪。
幾天前,我點了土豆而不是麵食:1公斤煮土豆。當服務員把土豆給我時,他說他無法想像有人可以吃這麼多土豆,更不用說像我這樣瘦小的人了。顯然,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這是一大堆土豆,但是1公斤土豆僅售2美元。而且它也非常健康,您的熱量約為800大卡,但其中包含大量營養。
Sue Swi
2017-07-30 23:46: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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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弗吉尼亞州一家備受尊敬的大型連鎖餐廳擔任服務員多年。在極少數情況下會跳出會議,坐在那兒的客戶哭著說他們無法付賬單,等等。管理層沒有出錢付錢-這是服務員的責任-但他們很同情並試圖進行調查並找回錢,這工作了好幾次。我看到雙方。管理層無法監督和彌補這些損失。 Waitrons會不斷要求“跳出”並掏錢。有管理人員的薪酬是完全站不住腳的。任何說“我不會光顧這樣的企業”的人。我說-起床。每次外出時,您已經擁有並這樣做。

您聲稱這是不可能的。不,不會。任何有能力的輪班經理都會發現這一點,尤其是通過CCTV等基本安全措施。
這不是不可能,這是他們作為管理層的職責,以確保有足夠的員工可用,對於大多數餐館而言,這並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管理層也不付款。餐廳做。企業就是這樣運作的-他們負擔了企業成本。
“這是服務員的責任,”不,女士。照顧顧客並為他們提供食物是他們的責任。識別這些“跳出來”的客戶,了解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並找到不會與員工產生反感的解決方案是管理層的責任。
如果這實際上是弗吉尼亞州的工作方式,那麼你們需要團結起來或採取某種行動來對抗這些政策。
您說“不可能”,但意思是“法律上負責任”
正如[David Schwarz](https://workplace.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96212/is-it-acceptable-to-ask-a-waiter-to-pay-if-a-customer-leaves-without-paying#comment291605_96235)說,與“不斷要求'跳出'並掏腰包”的不誠實員工打交道根本不是“不可能”。他們可以被解僱!並不是不可能注意到是否有人正在這樣做。
您也可以起訴他們並向警察報告。關鍵是,如果您想做的比解僱他們更多,那麼您必須證明他們有責任。您不能只是在心中相信它。
_“有人說,“我不會光顧這樣的公司。”我說-醒來。您每次出門時就已經擁有並這樣做。” _-感覺像是需要支持的足夠大的主張如果沒有其他問題,請與來源聯繫。
像上面提到的弗吉尼亞州的勞工委員會一樣,加州的勞工委員會也沒有“看到雙方”。它絕對禁止雇主採取這種行為。
跳過商品和不付款的顧客之間有區別。不付錢的顧客肯定不是服務員的錯,我無法想像餐館裡的經理或老闆會期望服務員支付那些不會付錢或成功制止跳過但沒有錢的人的賬單錢。
@StephanBranczyk不管是誰的錯誤,都沒有區別。這不是企業運作的方式。如果員工犯了一個錯誤,使公司付出了金錢,您可以解僱他們。如果您認為他們從您那裡偷走了,請向警方報告。但是,員工對因錯誤或過失給公司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除非在非常有限的情況下與我們在這裡所說的無關)。太離譜了如果員工做的事情非常出色,使公司的收入達到了意外的10萬美元,他們會保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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