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開始擔任承包商一職,後來被賣給我作為家庭工作。由於工作性質的原因,我接受這份工作的價格比以前的價格低了50英鎊。
現在我在第一天就被告知,在可預見的未來,我必須每週報告5天到辦公室(合同期限)。
在倫敦工作意味著通勤是方程式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該怎麼辦?
編輯:有一個直線與經理和代理商的對話。從今天起,工資增加了50英鎊。新合同將在一天內發布。感謝所有人的建議。
進一步編輯:同一周的星期五,我被要求每天報告在不同地點的工作,從那裡坐火車需要一個半小時半的時間。我目前住。提出問題後,我起身,讓經理一下子,將筆記本電腦放在桌上,走了出去。可怕的磨難和寶貴的經驗教訓。
廣告清楚地表明是家庭式的。這份工作是以家庭為基礎的,這是所有有關薪酬等問題的討論的癥結所在。但是,合同並未明確規定以家庭為基礎。它同時提供工作地點的現場地址和家庭地址。 s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