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 DR 我同意接受工作面試,但現在我不想參加。我該如何向人力資源部解釋,而不會為進一步向同一家公司申請的申請搭建橋樑?
一家公司的人力資源部打電話給我們,我們約定了面試日期,即下週一。我收到了一封邀請電子郵件,然後意識到我要去的辦公室距離我的住所只有1小時的車程,所以我絕對不想每天2小時(在交通繁忙的日子)上下班。我確實知道,在申請並同意見面之前沒有考慮這是我的不好。
但是,我非常喜歡公司的文化和項目,我認為將來我可能會在搬遷之前再次申請該公司(我租了一個公寓,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只是肯定不是現在,因為我最近搬到這裡並到目前為止喜歡它。)
我的問題和可能重複之間的區別在於我(我認為)不有一個誠實的藉口取消面試,而OP在另一個問題中確實如此-他決定堅持目前的公司。
另一個區別是,它導致 ItWasLikeThatWhenIGotHere的絕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