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經驗不足的軟件工程經理,最近我僱用了一名員工(軟件開發人員)。這個傢伙的技術能力看起來不錯,但是我在採訪中遇到了他沒有提到的幾件事。
在我們簽訂合同後,他說他計劃下個月放假,他想休兩週的無薪假期。另外,只有在僱用了他之後,我才偶然發現他正在兼職從事另一份工作,並且他想留在那裡,同時為我們全職工作。由於他是一名遠程僱員,所以很難說他在其他工作上花費了多少時間。儘管我們同意合同中的時間表,但他也開始要求改變付款時間表,這是他第一個月的例外。
我知道我沒有這樣做是我的錯招聘過程中最好的工作,但我仍然覺得我們被他有點欺騙了。在這種情況下,好的經理會做什麼?我應該為此擔心嗎?
我們已經設置了2個月的試用期。
我們對合同中的附帶工作一無所知。我們將需要添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