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我的前雇主以我的名義向客戶發送電子郵件
Ann
2015-08-04 20:54: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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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辭職了,發現我的雇主繼續用我的帳戶假冒我的身份向客戶發送電子郵件。我知道這是他們的公司電子郵件帳戶,但是,這是我的名字,在我的行業中聲譽卓著。我有什麼選擇?

更多詳細信息:

我知道這實際上是在發生,因為我收到了一位同事轉發的電子郵件。複製到我的個人帳戶上。我的離職與其他同事沒有特別好的關係,正是那個同事正在訪問我的帳戶。這是一家小公司,我是他們的資深人士之一。我確定他們想隱藏我留下的東西。此外,這樣做的人也很容易發送負面電子郵件,但我沒有證據。他具有一定的動機,因為他具有操縱性和不專業性。

這給您造成了什麼具體問題嗎?如果沒有,您預計它將導致哪些具體問題?您與這位前雇主的關係如何?您想要的結果是什麼?
@Air公司欺騙客戶是不正確的,並且身份盜用使他們在未經她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她的名字和聲譽是不對的。我不是律師,但可能需要律師。
您是如何得知的?您的一位前客戶是否與您聯繫?
感謝您的回复。實際上是在發生這種情況,因為我已經將同事轉發的電子郵件複製到了我的個人帳戶中。我的離職並不是與其他同事的最佳狀態,而是那個同事正在訪問我的帳戶。這是一家小公司,我是他們的資深人士之一。我確定他們想隱藏我留下的東西。此外,這樣做的人也很容易發送負面電子郵件,但我沒有證據。他具有一定的動機,因為他具有操縱性和不專業性。
@Ann我意識到他們這樣做的確有動機,但是您應該非常謹慎,不要以專業為由對某人提出指控。它可以而且經常會適得其反。如果要以某種方式提出,我建議您簡單地說,您擔心別人可能會使用您的身份,但不要指定誰。
@KentAnderson:,但是律師並不是要確保人們做正確的事,律師是在那裡尋求解決特定問題(通常與所造成的特定傷害有關)的解決方案。重要的是,當您去找律師時要牢記要達到的目標,儘管如果您沒有這樣的想法,律師也會要求您解決。所以我認為安應該考慮艾爾的問題。答案會影響安接下來要做什麼。
你在哪個國家?在英國,這是違法的。
@Terry我不是律師,但是我認為這在美國也是違法的(可能在許多/大多數其他國家也是如此)。
通常,當您離開時,我希望讓您的同事和業務聯繫人知道“請從現在起就此項目與XYZ人聯繫……”或類似的信息。您在過去幾週內發送了什麼樣的通訊方式,讓人們知道您要離開?
@reirab IANAL也適用於我,但上次出現此問題時,我記得發現它並沒有明確的非法規定,因為這些帳戶被視為公司的財產。相比之下,在幾個歐洲國家/地區,工作電子郵件地址仍然是個人財產,並受隱私法保護。律師們可能會在野外活動日辯論這是否符合某種形式(顯然是非法的)身份欺詐的資格。各國對此可能有不同的法律,因此OP應該確實添加位置。
**重要**:他實際上使用了“您的名字_”,例如“他使用的電子郵件地址包含您的名字”,“他將您的名字放在簽名中”之類的東西……還是他使用的是您遇到的通用地址使用“ webmaster@company.com”,這樣人們可能會_assume_是你嗎?我想第一個,但最好問一下。
@Lilienthal我認為他們使用該帳戶並不明顯是非法的,但實際上假裝是該人是另一回事。我同意我希望相關法律與欺詐有關,而不是個人隱私法。電子郵件帳戶絕對是該公司在美國的財產,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有權假冒他人。
五 答案:
Kent A.
2015-08-04 21:05: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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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應該向其他公司的聯繫人發送一封禮節性電子郵件,以告知他們您離開該公司的信息。感謝他們的美好時光,請當心,不要讓它看起來像您在試圖從前雇主那裡招攬他們的生意。

不要指責您的公司做錯了什麼。讓客戶自己做出決定。 (您可能希望包括您的出發日期,以幫助他們。)

如果您使用LinkedIn(或其他社交媒體工具),並通過該工具與您的客戶建立了聯繫,則還應該更新您的狀態那裡。再次,讓您的前公司和您的前客戶得出自己的結論。

如果他們的行為沒有停止,則應諮詢律師,以了解您可能擁有哪些法律補救措施,其中可能包括終止訴訟。和終止信,或警方關於身份盜用的報告。

編輯:將一些評論納入答案。

我在那裡會很小心。 OP可能有某種非競爭性公司可以說是在挖客戶。好答案。只是說這不是自動的。
@Frisbee同意。禮節性電子郵件不應以新名稱誘使您從事其他業務。它應該遵循“我只是想讓您知道……我真的很喜歡和您一起工作”。
+1:我還建議您隨便加上出發日期。這將有助於得出結論而無需直接指責。
擰緊。 **有明確的證據**有人使用我的名字,我的第一反應是*​​銷毀*他們的身份。
更不用說當某人離開公司時看到這類電子郵件非常普遍,因此很容易揭露這些電子郵件而不會使自己遭受訴訟。如果一家公司的陰險到足以冒充前僱員,我不會把他們拋在腦後,以招攬律師。如果客戶要求他們這樣做,那就更好了。
@K.AlanBates-您會驚訝於“銷毀”這些法律費用需要多少費用,而除非您能證明實際的損失,否則您將獲得多少回報。
@Johnny您是什麼意思“律師費”?我會直接去檢察官,靠他們提出刑事欺詐指控和身份盜用。如果DA坐在屁股上,我會向媒體說明DA是多麼毫無價值,他/她在欺騙我的公司口袋中的狀況如何,以及盜竊者在市場上竊取我的身份的信譽如何。請記住,我所說的是“明確的證據”,而不是暗示他們“也許正在使用我的名字”。如果他們未經我的明確同意而使用“我的”身份,那就是欺詐。
... [續]當然,除非與公司簽訂的原始供應商合同允許他們永久使用我的身份,否則這將是愚蠢的*,而在現實世界的合同中則永遠不會做。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絕對是在合同糾紛中。
-1
通過向所有客戶發送電子郵件,您就可以解決法律問題。離職後與以前所有公司的客戶聯繫,不僅表明您偷了他們的客戶數據庫/聯繫人的副本,而且還可以視為是在掠奪客戶。雖然非競爭行為通常是不合法的,但使用您先前公司的客戶聯繫人直接搜索業務是違法的。您在這裡走的很好。更不用說您將完全燒掉與前任雇主之間任何剩餘的橋樑。這個答案是非常不好的建議。
@SnakeDoc您不能以為OP會從被盜的列表中工作,特別是如果OP通過社交媒體連接到她的聯繫人。其次,她沒有招攬任何業務,只是通知她不再在以前的雇主工作。最後,如果您的前任老闆因您對聯絡人的禮貌而得罪了,那麼這是一座值得燃燒的橋樑。
一封說明我離開公司X的電子郵件可以解釋為邀請。
很好的答案,但我還是要請律師檢查“禮節性郵件”的措詞...。
Joe Strazzere
2015-08-04 22:07:2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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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什麼選擇?

  • 您可以打電話給您的前任老闆,很好地解釋發生了什麼,表明您確定這一定是錯誤的,並且請要求停止(我會這樣做)
  • 您可以打電話給您的前老闆,解釋發生了什麼,並堅持要停止
  • 您可以打電話給您的前老闆老闆並要求停止
  • 您可以打電話給您的前任老闆並威脅其訴訟,如果訴訟沒有停止
  • 您可以讓律師起草一封信,要求其停止 li>
  • 您可以將他們告上法庭
  • 您可以聯繫每個以前的客戶,並解釋這些電子郵件不是您發來的
  • 您可以聯繫每個您的以前的客戶,請解釋這些電子郵件不是您發來的,然後用每封電子郵件抄送您的前老闆

對我來說,我會首先選擇最簡單,最容易和最禮貌的方式。但是您的里程可能會有所不同。

不要忘記跳過前任老闆和民事訴訟,以對身份欺詐進行刑事投訴。 (我並不是說這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這是一個選擇)
paparazzo
2015-08-04 21:24: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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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只是回復發送到您帳戶的電子郵件嗎?如果他們只是開通帳戶並以一般方式答复,那麼我就可以了。

如果他們還沒有取代您,則可能是他們不想告訴他們您已經離開他們已經涵蓋了您的職位。

如果我認為他們是通過您的電子郵件發送的。他們不僅在使用您的電子郵件,還在冒充您。要求他們停下來,如果他們不諮詢律師。我只是不明白他們認為它將如何使他們受益?在某些時候,他們需要清理乾淨,聯繫人或客戶會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如果您確實發送了搶占式電子郵件,請確保合同中沒有與客戶聯繫的內容。

如果您是業內知名人士,並且擁有活躍的LinkedIn新聞,那麼它應該會很快傳播開來。

他們從我的帳戶發送郵件,好像我還在公司一樣。這是一家IT公司,職責之一是客戶支持和監視“熱線”電子郵件地址。他們在回覆我的客戶,好像我還在那兒一樣-使用我的“智力資本” ..總學士學位...
謝謝大家的建議!我已經更新了“鏈接到”並通過電子郵件發送了盡可能多的同事。顯然,我知道我的前雇主擁有我的電子郵件帳戶的全部權利,但是我認為他們發送假裝為我的電子郵件是不正確的,也不合法的。特別是在我的名字在我的專業領域是專家的行業。
如果他們冒充您,那麼我同意這是錯誤的。要求他們停下來,如果他們不諮詢律師。如果他們以某種方式使用您的名字,那麼您的名字反映不佳,甚至在您的名字中給出錯誤的答案,則可能是誹謗性格。我建議您將問題的法律方面移交給law.se。
至於您的操縱性和非專業性的前同事。有時候,報仇最好是冷服。客戶最終將發現並意識到自己被欺騙了。如果電子郵件對您沒有特別的危害,則可以給該人足夠的繩索以使其自行懸掛。
Malachi
2015-08-06 00:52: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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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應該與律師聯繫,他們可能擁有您作為僱員創建的某些知識產權的權利,也可能沒有。底線是,他們可能會因使用您的性格來牟取暴利而欠您錢。

您應該以書面形式與老闆聯繫,以證明您的身份,以便證明他們被告知停止使用您的角色,如果他們繼續,您有什麼理由在何時/如果您去法院。

同樣,您需要與律師交談。您沒有為我們提供有關此問題的大量信息,聽起來更像是法律問題,而不是工作場所問題。

leeroy
2015-08-05 02:08: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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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解決方案是將所有電子郵件轉發給您的繼任者,然後他從他的帳戶中答复。

他可以以“對不起,安不再在這里工作”開始發送電子郵件,也可以不發送電子郵件,大多數客戶都不在乎與誰打交道,而只是回复他們從公司收到的最後一封郵件。

第二件事是更改帳戶密碼,這樣就無法發送電子郵件

像喬說的那樣,先問好。如果他們繼續這樣做,請考慮採取法律措施。假設您的繼任者侮辱了某人或造成了某種其他形式的損害,許多樂趣在等待著您,最好的情況是法院將判決您無罪。

很明顯,OP仍然無法訪問該帳戶,並且不能僅更改密碼。此外,由於它位於公司的電子郵件服務器上,因此他們可以將密碼設置為自己喜歡的任何方式(這可能是他們從一開始就開始從中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而且,是的,公司當然應該剛剛將收到的郵件轉發到該帳戶中的公司其他人,但顯然他們沒有這樣做。
您暗示與OP相同,也許是錯誤的。繼任者正在使用該帳戶,但是也許老闆不知道。因此,我將首先與老闆交談,並建議更改轉發和密碼更改。然後根據反應決定如何繼續。
@leeroy我認為您是對的,您可以大喊“官司”,但運營商尚不清楚誰在使用該帳戶。您可能會指責他們,而實際上這只是一個新員工,還沒有花時間與IT聯絡,從而破壞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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