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涉嫌“偷偷溜走”的書面警告(在德國)
Yuropoor
2018-08-10 14:36:0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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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我要問一個朋友這個問題,因為他不想出於某種原因在這裡開戶。


我的朋友在相當多的時間裡擔任IT專家。大公司,在德國。他負責那裡的許多系統:編碼,數據庫,共享點和許多其他系統。可以說,他是個忙人。他不是經理。

他向經理匯報,該經理基本上負責處理工作的優先級,管理項目等等,例如管理工作。他[朋友]還向這位經理報告了他在各項任務上的進展。另一個重要的事情是,他的公司實施了“坐在椅子上的八個小時”政策,與實際工作量無關。

最近,發生了一天與眾不同的一天:沒有工作。一切工作正常,沒有用戶報告問題,沒有任務要完成等。他的下一個“大”項目將在星期一(星期五)開始,所以他出現在上午8點,基本上沒有任何事情要做。他問經理,檢查了票務系統並檢查了他的郵箱-什麼也沒做。因此,在記住大約2個月的項目需要他使用不熟悉的技術之後,他決定閱讀並測試這項新技術,為他的項目做準備。

那天之後,他向經理報告說,由於他當天沒有任何事情要做,因此他專注於使用Tech Y準備Project X,並發送了一份簡短報告,介紹了他在測試中發現的內容。 ,他收到了正式的書面警告( Abmahnung ),該警告的正式用語是“整日放鬆,做與當前工作量無關的事情”。

問題是:管理層有權發出這樣的警告嗎,他如何才能最好地為自己辯護

因此,當通知經理當天沒有工作量時,經理的反應是什麼?
回應是“完成所有後期任務,處理當天發生的一切”
@Yuropoor我假設什麼也沒進來,也沒有遲到的任務
@Twyxz是的,這裡就是這種情況
@JoeStrazzere如果沒有後期任務或新任務,該怎麼辦?
聽起來好像沒有延遲任務的假設是這裡問題的根源。經理一直在等待尚未交付的東西。
啊不沒說。經理也沒跟他說話。
如果規則如此,他為什麼還要留在這樣的公司裡呢?
@paparazzo告訴老闆:“沒有遲到的任務,還沒有新消息進來。您是否要我坐在這裡等待事情進來,還是可以使用Tech Y來準備Project X?”如果他說等待,那麼請等待一個小時左右,然後再說完全相同的話。每小時執行一次此操作,直到老闆了解情況為止。從老闆對我的閱讀方式來看,這顯然是老闆想要的。
-1
整個故事我都叫b / s。我懷疑這可能在德國發生。實際上,坐在椅子上8個小時是非法的。
另外,您需要指定收到的德語書面警告的類型名稱。如果是正式的等等
““整日休息,做與當前工作量無關的事情”-明顯的反駁是“什麼工作量?”
@Sentinel“坐在椅子上8個小時”並不意味著不間斷,而是您有一份合同,其中規定您必須在其中呆幾個小時,而不是必須做多少工作。這不僅合法,而且幾乎是所有專業的默認設置。
您能問一下您的朋友是“ Ermahnung”還是“ Abmahnung”?其後果和他的法律選擇是完全不同的(“ Abmahnung”通常是終止合同的第一步,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他需要迅速採取行動。“ Ermahnung”的意義要小得多,這並不意味著律師不是如果各州發出警告的原因是沒有發生,那不是一個好主意)。
為了澄清,我問他實際上收到了什麼,這是一個“ Abmahnung”。他將在周一與律師交談,以獲取此處建議的一些法律建議。謝謝。
我很想知道這是什麼結果!我將不勝感激未來的發展:)
我想知道該公司的名稱有多少...
六 答案:
TomTom
2018-08-10 18:39: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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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與律師交談。這是特定於德國的。

  • 您在有限時間內反對此正式通知
  • 根據德國法律,這可能會產生嚴重影響
  • 根據

最後一項很重要。

閒暇不值得書面​​通知,除非它發生得很嚴重和/或持續時間較長。經理還必須與您談過(口頭警告)。如果他沒有這樣做,那將是一個地獄,如果您準備在下一個工作日(星期五至星期一)開始一個更長的項目,那麼他們需要一個非常殘酷的論點-法官(如果能夠到達那裡的話)不會好笑。這在德國法律中是一種濫用。請記住,德國是一個國家,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您不能在每個級別上衡量工人的生產率。

在這裡不值得與經理交談-他可能違反勞動法,而且他不會以為他做錯了嚴重的事情。您的律師可以並且會為您提供建議,與律師進行諮詢無需花費太多。無論如何,它應該包含在您應該擁有的法律保險中。與HR交談只會導致延遲,這可能是負面的-我不確定您有多少時間,但可能是您只有14個日曆天來反對本文檔。

+1。另外,在德國,工會通常會提供法律建議,並聘請律師為這類人員提供薪水,因此至少在最初情況下,您可能不必花費任何個人費用即可獲得法律建議。
*在德國,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您不能在個人層面上衡量工人的生產率。*-您能為此提供參考嗎?我認為這將為您本來不錯的答案增加可觀的價值。
@IDrinkandIKnowThings是的,我絕對同意。一個美國人,一讀到我就說“什麼?”並立即對其進行了搜索,但找不到任何內容。
據我了解,它不是在為下一個工作日讀書,而是為兩個月以後的未來項目讀書。
OP職位上沒有任何內容表明他收到了正式警告。“正式用語”具有誤導性。
事情可能還不清楚。我假設“使用技術Y為項目X做準備”是指在互聯網上閱讀內容。而且,許多德國公司都禁止使用私人互聯網,這可能會引起正式警告。 所有更多的理由請教律師。
從法律上講,在德國並不是那麼容易-沒有單一的法律規定您不能做到這一點,但是數據保護法在這裡起作用。法律所說的是在個人層面上無法做任何事情之前,“ Betriebsrat”-基本上是由員工選舉產生的理事會,其成員得到廣泛的法律保護(例如,比普通員工更難以解僱)同意,他們通常不會。請參閱https://de.wikipedia.org/wiki/Betriebsverfassung#Die_Beteiligung_des_Betriebsrats_bei_personellen_Einzelma%C3%9Fnahmen(德語)。
個人軼事,我曾在一家公司獲得某款(昂貴的)軟件的幾百份副本的許可。IT部門開始評估許可日誌,以便更好地估計所需的許可數量。即使信息從未離開過IT部門,但使用此程序只是每個人工作的一小部分(因此“您使用此工具多長時間”並不能衡量個人生產力),並且信息也從未遭到過反對任何一名員工,這都會使決定該職位的IT經理付出代價。公司規模〜3萬名員工。
當然,@idrinkit可以確定單個工人的生產率,但是自動測量或系統地收集任何數據都受到嚴格限制,其方式不同。有時僅將其包含在合同中就足夠了。這包括自動工作時間記錄,代碼行測量,電話計數等。通常需要某種書面協議。但是,您可以觀察到自己某人不在工作,並設法追究他
請注意,收集信息的項目不是在星期一開始的項目,而是在2個月後開始的項目。
@nikie查找工作資料不是私人用途。
@DonQuiKong:不是,我沒有說是。但這並不意味著法官會那樣看。可悲的是,人們被解僱的次數更少。
@nikie德國法官通常對員工非常友好。他們確實使用常識。如果它不是私有的,尤其是沒有被證明是私有的,那麼它就不是私有的。
@DonQuiKong:如果您的經理告訴您使用Internet進行A,而您進行B,則很可能將其解釋為私人使用Internet。諮詢律師(如果有的話,諮詢Betriebsrat)是正確的選擇。
@nikie我同意諮詢律師,但是如果您的經理告訴您為客戶a油漆船,而您為客戶b油漆汽車,那不是私人使用噴壺。
除非您第二天學會噴塗並且必須噴塗一些東西,否則客戶現在不是真的,因為您的經理不會告訴您。他看到了您,從不與您交談,但幾天后向您發送了正式警告。
我嚴重懷疑是否不允許雇主衡量個人生產率。例如,https://www.haufe.de/recht/arbeits-sozialrecht/kuendigung-bei-schlechtleistung/messung-von-leistung_218_117480.html涉及工人根據個人錯誤率受到懲罰的情況。
懷疑您想要什麼-法律就是法律。
vikingosegundo
2018-08-10 18:38: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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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國發生這種情況時,我認為“書面警告”的意思是“ Abmahnung”。
因此,他真的應該諮詢專門從事工作法的律師(“ Arbeitsrecht”),以評估如何強制公司撤回該法律。

我不是專家,但是在德國,提出抗議的工作法時間很短,所以他現在應該這樣做。

我認為OP應該澄清。
考慮到廣泛的技能設置,我假設這個傢伙還不年輕,他們可能會用各種技巧解僱他,用更年輕,更便宜的人代替,甚至欺騙他以獲得退休金。不確定它在德國的運作方式如何,但是我發現很難相信經理做到了這一點,因為他真的相信工人沒有生產力。
“相當大的公司”的花樣也可能意味著經理只是從另一個部門轉移到IT部門,卻不知道IT的工作方式與在亞馬遜打包包裹有何不同。
@ArthurTarasov並非如此。這是德國-退休金的工作在那裡與眾不同。通常,這對公司沒有好處,例如聘請一個經驗不足的人來降低工資。這是高風險的-也因為市場是空的。但是,不,退休金不會在被解僱時損失,對不起。
Twyxz
2018-08-10 14:45:3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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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是對的嗎?

當然不是,這個經理在許多IT部門/公司中提出荒謬的主張

只要您完成其他工作,您的工作時間就被歸類為開發和學習,這在開發領域中是做不到的。

最重要的是,經理甚至被告知沒有任何東西要做的是,如果他們對此有疑問,那麼他們應該在那說,然後甚至分配一些工作。

他如何才能為此辯護?

他可以提出正式投訴,並獲取當天的所有證據,電子郵件,信息等,並解釋其與即將開展的項目的聯繫,並確保提供沒有工作要做的證據完成。

如果他不想走那麼遠,那麼他可以拉他的經理進行快速聊天,並詢問為什麼要給他。

將來繼續電子郵件日誌和ll可以用作反對此類索賠的證據。

“如果他不想走那麼遠,那麼他可以拉他的經理進行快速聊天,並詢問為什麼要給他。”-儘管確實可以做到,但我認為值得強調的是,他現在在記錄中已有書面警告,這將影響他將來的績效評估,甚至可能影響他的工作安全。即使解決了實際的管理問題,非正式地提出問題也無法解決。
這是德國,有些地方是等級制的:根據公司的文化,“看起來很忙”可以是職位描述中不成文的部分,也可以是“不要讓經理看起來很笨”。考慮到該公司採用“您在椅子上坐8個小時”的原則,很可能前兩個也是。
是的,bu在下一個工作日閱讀新技術嗎?認真嗎Arbeitsgericht。我不想跟人力資源部對話-我會將其分流給律師(在德國這很便宜),然後看看會發生什麼。這是不正確的指控。
-1
@CaptainEmacs“ x個小時,但在椅子上”卻在德國非常普遍,以至於我認為它與管理不善有很大關係(看起來忙碌或不因產生結果而批評您的經理)。實際上,德國文化在潛在問題上要更為直接,儘管您顯然會試圖指出問題而不讓任何人看起來都很愚蠢,但是優秀的管理人員希望您在犯錯的情況下大聲疾呼。
Thorsten S.
2018-08-11 23:09: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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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第一件事:是 Abmahnung 還是簡單的投訴?

Abmahnung 很嚴重,因為這是解決問題的必要步驟雇主解僱某人。在沒有嚴重罪行(盜竊,攻擊)且沒有Abmahnung 的情況下試圖終止工作關係在法律上是無效的。如果

  • 使用日期和時間詳細描述了投訴行為,則這是 Abmahnung 。僅僅聲稱“他來晚了”或“她工作太慢”就足夠了。一個示例是“ Worker X在2018年8月9日星期四16:14收到消息,必須維修服務器,並且X不會在工作時間18:00結束之前的17:10之前消失,而無需任何通知。”

  • 被投訴的行為必須明確表示該行為是犯罪,並且不能繼續進行該行為。

  • 雇主必須提供

如果不滿足這些條件,則不是 Abmahnung ,如果“

還有趣的是:一個人在較長時間段(數月,數年)內表現良好並再次執行相同的行為後,仍然無法被解僱,因為與犯罪不成比例。

您的朋友不需要律師,如果他後來被解僱,而您的朋友起訴雇主,則雇主的任務是證明Abmahnung是有效的。

那麼在第一種情況下該怎麼做:

  • 如果因為德語而無法閱讀,請不要對其進行簽名;如果該信中指出您承認錯誤的行為,則絕對不要對它進行簽名。

  • 獲取盡可能多的事件證據。時間,日期,您的朋友在做什麼,目擊者等等。

  • 如果公司足夠大,則它有一個 Betriebsrat ,負責與老闆一起工作的同事,並有權更改人事(解僱和僱用)。將收集到的證據交給 Betriebsrat ,並提出正式投訴。如果公司規模太小而無法擁有 Betriebsrat ,請與下一級別的管理人員和經理進行對話,並向您介紹情況。

  • 每位員工都有關於他們的檔案,用德語 Personalakte 。離開公司後,您可以起訴雇主刪除錯誤的 Abmahnung 或強迫雇主將您的反陳述插入檔案。

被解僱之前不需要律師。一旦被解僱併計劃起訴雇主,絕對不會有任何損失。德國法律對員工非常友好,您的律師在解僱之前無法採取任何措施,而在此之後他不能採取任何行動。節省您的錢直到必要。

...而且總是很有趣的是觀察雇主以哪種方式確切地獲得了“證明性”數據。是否有攝像頭,按鍵記錄器和其他性能測量規定?那麼,除非有一份“僱傭協議”(Betriebsvereinbarung)(僱傭協議)清楚地說明要監視什麼,在什麼條件下以及什麼確切的有效目的,否則它們可能是非法的。
+1這是在德國這種情況的規范正確答案。-您可以補充-如果現在還不存在Betriebsrat_,並且該公司有5名或5名以上的員工,那麼現在正是選擇一名員工的最佳時機。德國的《 Betriebsverfassungsgesetz》(BetrVG)是為此目的而應閱讀的立法。
@AlexanderKosubek那是一種完全和完全酸化與老闆的關係的方法,因此要謹慎運動。
Lumberjack
2018-08-10 17:01: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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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疑這裡的故事還有更多,但是有一件事很清楚。 您朋友的經理對他在星期五度過的時間感到不滿意。似乎您的朋友覺得沒有任何需要優先處理的優先任務,但他的老闆顯然不同意。

這並不意味著老闆是對還是錯,但是您的朋友和他的經理必須在同一頁上。老闆會寫給他,表示這是兩個中的一個事情:老闆是一個完全的混蛋,或者這不是第一次成為問題。無論哪種情況,我都認為前進的方向是相同的。

您的朋友和他的老闆必須在同一頁面上。

他應該與老闆 ,以確保每個人都同意團隊的優先事項和目標。各方之間的信任程度將決定這些簽到的頻率或詳細程度。

您的朋友可以:

  • 每天早上打電話給他的老闆,談論他正在做什麼,並驗證他對當天工作量和優先事項的理解。
  • 在一天結束時發送電子郵件,詳細說明今天完成的工作以及他希望明天完成的工作
  • 首先去老闆辦公室談一下即將到來的日子
  • >

您的朋友可能不滿意上司的這種參與程度。 如果他覺得自己受了管理,可能是時候開始在其他地方尋找新的機會了。

(如果是我,老闆和我可能會有激烈的分歧。要么面對面,要么就算是搞砸了,事情就會好起來,或者我會完善自己的簡歷,尋找新的機會。)

不它不是。這是德國-不僅讓經理有義務首先實際分配他的工作,而且在法院看來除非真正意義重大,否則“懈怠”絕對不值得書面警告。經理本來可以走過去並為此承擔法律義務。如果書面警告是實質性的,則開除只是一項書面警告,這是違法的-涉及半天以上都是緩慢的。
@TomTom我很難理解您的評論。您是說OP應該聘請律師並起訴其主管嗎?
不會。但是根據德國法律,他在有限的時間內可以對該警告提出異議,並且為此設有專門的律師。這樣做失敗會把它釘在他的文件中。它不是主管,他必須與公司抗衡,這將不得不證明該指控是正確的,並且永久性地進入他的工作範圍是合理的。
@TomTom聽起來您很熟悉。我鼓勵您對OP的問題提交自己的答案。
如果是德國,則他的經理僅有義務實際分配工作,而他的經理卻沒有這樣做,而是通過僱用員工來掩蓋他的過失。我會考慮讓人力資源/法律/主管參與。員工的工作不應該落在未能分配工作的主管身上。
書面警告基本上是目前最強有力的形式上的行動,它是錯誤的,需要強烈的形式上的反應。忘了在同一頁面上,經理在這裡完全不合時宜。
他的朋友儘管做了所有這些。
不是您的朋友。@EdwinBuck HR。不要警告他們。找個律師。現在。
BigMadAndy
2018-08-13 20:41: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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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已經有幾個非常好的答案。

我要指出一點:經理的行為表明他在追隨你的朋友。因此,如果我是他,我會格外小心。

他應該盡可能多地保留書面內容。如果他無事可做,那就讓他給經理寫一封電子郵件,詢問任務。他不應該只是口頭上做。電子郵件使事情更容易證明。而且很明顯,在發送電子郵件後出於文檔目的將其打印出來。

是的,他應該開始尋找新工作。除非他的皮膚真的很厚,否則在這樣的條件下工作可能會非常壓力,根本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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