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話短說,上週我因多次上班遲到(9:30而不是9)而被解僱。今天,我的老闆打電話給我,說他認為自己因整體生產力下降而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他真的希望我回來。他已經主動提出讓我在上午10點之前任何時間進來。我正在考慮回去賺更多的錢,直到八月我的公寓租賃結束為止。在那之後,我打算無論如何都要在全國范圍內搬家,然後我會辭職。在我的申請新工作的申請中,它看起來也會更好,所以我聽說。
在此之前我每小時能賺25美元,可以要求多少加薪?我想說的是我每天不工作的時薪35美元/小時,外加補薪。你會推薦什麼?
長話短說,上週我因多次上班遲到(9:30而不是9)而被解僱。今天,我的老闆打電話給我,說他認為自己因整體生產力下降而犯了一個巨大的錯誤,他真的希望我回來。他已經主動提出讓我在上午10點之前任何時間進來。我正在考慮回去賺更多的錢,直到八月我的公寓租賃結束為止。在那之後,我打算無論如何都要在全國范圍內搬家,然後我會辭職。在我的申請新工作的申請中,它看起來也會更好,所以我聽說。
在此之前我每小時能賺25美元,可以要求多少加薪?我想說的是我每天不工作的時薪35美元/小時,外加補薪。你會推薦什麼?
您沒有提到您對這項工作的依賴程度,或者如果您不回頭會做什麼,所以很難回答這個問題。
我認為這是一個大問題
如果您想被雇用而又不燒任何橋樑,我最多要求加薪20%。 40%是相當大的加薪。您要求大加薪,您的老闆可能會很生氣。儘管這取決於您的情況,但實際獲得它的機會非常低。您已經在說您打算辭職,所以除非這將幫助您在下一個地方獲得更高的薪水,否則如此努力就不值得了。
如果您真的不想回去,並且因為被問到而只是在做,而您希望情況有所好轉,那麼問40%就可以了。如果他不願意付款,那麼您就不會被錄用,但是您並沒有真正依賴它,所以沒關係。
根據您的實際情況做出決定想做,不要以為您現在可以不受拒絕。
這取決於位置等,但是軟件工程工作每小時25美元的工資是相當低的。通常,我會在40%的加薪要求下揚起眉毛,但無論如何看來您的薪水都顯著低了?
您之所以被錄用,是因為您的雇主需要完成一些工作,而工作的壓力大於辭退您並要求您在一周後回來的面子。
這不是一個穩定的情況。一旦工作負載中的直接問題消失,您就很可能再次放手。
如果您真的願意返回,您最好的辦法就是要求更高的要求。率,幫助您的雇主完成任何需要完成的工作,然後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轉到另一份工作。事先準備好要搬家時再離開的事實可能更好。如果您收到較高的臨時職位費率,您的同事更有可能保持士氣。
就費率而言,如果您清楚要在短時間內離開,則35美元似乎太低了。如果您和您的雇主將其視為短期諮詢工作,則可以提高更高的水平。 80美元的價格似乎絕對是軟件工程諮詢費率的低端。
您已經有很多答案建議如何協商薪水,但是我想從不同的角度/角度進行分析。
讓我們從一些自我批評開始吧:您上班遲到了,不止一次。您沒有提及您是否被警告並選擇忽略,或者他們一口氣採取了激烈的行動,卻沒有機會糾正自己,但無論哪種方式,您都違反了一些規則。不管他們是否值得被解僱,是另一個話題。
讓我們看看你老闆的職位:
聽起來不像我想與之共事的老闆(讀為,浪費我的時間)。
您應該問自己的問題:您 真的 要回去嗎?
鑑於您在此處繪製的圖片,即使我得到加薪,我也不想回去。在其他地方試試運氣,不僅要加薪,而且總的工作環境必須更好,任何人都可以完成高質量的工作。
在所有奇怪的情況下,如果回到過去,您需要確保解決以下所有問題,而不僅僅是薪水:
P.S。 -記住一件事(,很抱歉重複一遍,不能幫助自己),您的老闆要您不退回,因為他“相信” 在你裡面,但是因為他此時“需要” 。即使您選擇回去,也不要在那裡感到“舒服”,您永遠也不知道還有什麼“驚喜”在等著您。
您不要求加薪
他解雇了您。您的工作已經結束。這不是要加薪;您目前每小時的薪水為$ 0.00,因為您不再在那里工作。
將其視為新的薪資談判
處理薪資談判的錯誤方法首先要從上一份工作開始。您以前的薪水是一個歷史事實,與您的技能組合當前的市場需求和供應幾乎沒有關係。
如果他希望您回來,他應該向您支付有競爭力的價格,與其他潛在雇主相同(您應該一直在尋找)。 除非有關於您的技能或我們不知道的當地勞動力市場的知識,否則競爭力極不可能達到25美元/小時或更低。
您的前任老闆的感覺不是你的問題
他可能會以更高的速度退縮。他可能會生氣。他可能會感到很多事情。解僱你後,他沒有計劃解決你的缺席。所有這些事情可能都是對的,但是這些都不是您的問題。當您的老闆結束您的工作後,他們不再是您的問題。
您的問題是您沒有工作,需要工作,只有按公平的價格獲得市場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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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不了什麼,尤其是在當前的就業市場中,要求您的技能的價格遠遠超過每小時25美元的情況。
您已經被解雇了,因此您可以假設老闆會竭盡所能永久擺脫您,因此您確實需要一種激勵來回到那種情況。
我將從“如果我要回來的話,我們還必須看看工資。每小時25英鎊對我來說似乎太低了”,然後看看這是怎麼回事。
另一種選擇是,您被重新僱用為承包商,每天的租金可能是400英鎊,並且您可以隨時離開或被解僱。
我想其他答案對前任老闆都很友善。他解雇了您,因此做出了一個非常糟糕的決定,以至於只用了1週的時間便對工作效率產生了影響。現在,他想談判一些東西,但基本上對此不處於有利位置。的確,除非您真的需要該特定工作並且他知道,否則他基本上是在找您幫個忙。並且對一個在一周前解雇了您的人幫個忙應該得到獎勵。
現在有關“獎勵”的問題:允許您在9點之後到達並不是回頭的獎勵,這基本上是一種獎勵因表現出色而獎勵(有點自由) 1 sup>;您希望他們回來的那種。因此,某種形式的加薪讓他向您展示他對您回來的讚賞,這絕對是公平的。不過,我不要求提供特定金額,讓他開始進行真正的談判:
我了解您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大錯誤。很好,會發生錯誤。但是他們要付出代價。沒有合理的加薪,我不會回來,並且會等著你提出一個合理的建議。
英語不是我的主要語言,我通常會很直接無論如何,所以您可能希望不那麼直言不諱,但是您明白了...
他可能會得罪您,他可能會覺得不好,但最後他是一個毫不猶豫的人因為有些遲到而將您解僱,儘管您的工作顯然很出色,但對這樣的人並不需要很好,生意就是生意。
注意:
1我不認為這樣的管理很好,規則應該獨立於績效,但是這種情況發生的頻率比平時高,顯然您的老闆正在考慮他提出的方式激勵您回來。我實際上認為,在絕對不需要的情況下花很多時間但又不太靈活,也是糟糕的管理。但這不是這個問題或我的答案的重點。 sup>
沒人提到這一點,所以我想我可以把2美分投入到您的簡歷中。
現在,更高的薪水可以幫助您在搬家後獲得更好的薪水。 p>
但是,如果這種情況是完全公開的情況,則可能適得其反:在短時間內被解僱和重新僱用,不論是否加薪,聽起來都是粗略的。 HR可能會從您的角色中聞到這種惡作劇。
我不知道那是多麼普遍,但是設法使他/她自己對操作至關重要的員工既是資產也是很可能的
如果我在你的鞋子裡,那我一定要弄清楚,我在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表從未被解僱。 / p>
在我看來,這裡發生的事情大致上是客戶和經理緊急提出的,他們突然意識到:“該死!該團隊中沒有其他人可以做到。”
基於這種猜測,我想您應該將其視為對雇主最重要的方面,至少在短期內如此。
至少要求您擁有的兩倍。如果經理解雇了您,那麼您知道,只要他們有信心可以替換您,他們就可能會試圖擺脫您。這肯定會反映在您的工資中。
解僱您是一個非常短視的決定。您有信心重新僱用您嗎?
如果您喜歡整體工作並且沒有錢的壓力,那麼要求至少比您多賺30%,回來;確保引用市場匯率。
在工作時,請確保繼續尋找工作並祝您好運!
免責聲明:IRL,我是一個非常報仇的人。我的老闆不想對我這樣做,我的個人使命是讓他們的生活變得盡如我所願。就是說,這就是我認為應該在我實際要做的事情和我認為應該做的事情之間的合理中間立場。
以下所有內容的底線是他們正在招募您,而不是相反。您沒有申請該職位,也沒有既得利益。如您所說,您要搬家幾個月,所以您不在乎。既然如此,您在這裡就擁有權力。您總是可以說“不”,然後讓您的前任老闆承擔對他而言意味著什麼的後果;無論那些後果不是您的事,也不是您關心的問題,並且如果您的老闆不希望這些後果發生在他身上,那麼他將不得不按照您說的做。
關於薪水:每小時25美元對於軟件工程師來說確實是非常低的。這樣算下來大約是每天200美元(8小時/天),或者大約1000美元/週,或者大約52k美元/年(粗餐巾算術)。除非您生活在茫茫荒野中並且對此感到滿意,否則這確實是很差的工資。我會做的是,我將查看您所在地區的軟件工程師的市場價格,並索要這作為您的薪水。在我的所在地(加拿大的多倫多),初級開發人員的現行價格約為7.5萬美元(加拿大元)。鑑於您的老闆正試圖重新僱用您,您可能已經大大超過了這個水平。即使您的技能水平沒有明顯高於該水平,您也應該在您的語言環境的“合理”工資水平之上向他們收取額外費用,因為您有談判的權力。如果這是我的語言環境,我會要求每年$ 100k(大約$ 50 / hr)。 100%的加薪聽起來很像,但實際上,您的薪水是市場價格的66%(相對於我的語言環境,我不知道您的收入);相對於市場利率,您只要求加薪30%,這是假設您是初中畢業生(我想您不是)。聽起來很多,但這是完全合理的imo。
關於福利:將其寫到合同中可以在上午10點之前隨時上班。您不希望遇到與以前相同的情況。瞄準9:30,但是如果發生事情,那麼您將毫無問題地到達10。還要確保從第一天開始就獲得所有員工福利,無論這對您的區域設置意味著什麼。例如,有些公司直到工作開始三個月(試用期)才讓員工獲得公司健康保險;確保這不是你。您以前為他們工作過,而他們卻無法通過“解僱然後重新僱用”您三個月(或在您所在地區的這種東西的標準期限)來重新享有他們的員工福利。說到試用期,請確保沒有一個試用期。如果您不居住在隨意的工作區(美國術語,基本上意味著雇主可以隨時出於任何原因解僱您),則應將其寫入合同,以規定從第一天開始實行標準解僱政策。再一次,他們不會和你比賽。
我會考慮爭取不可退款的簽約獎金。他們已經被解雇了一次,已經被證明是不值得信任的。您希望他們有動力去僱用您,然後立即再次解僱您,以免再次刺激您。一種實現此目的的方法是通過對您的薪水要求使用大量的簽約獎金。例如,如果您的薪水要求為每年10萬美元(請參閱上文),則可以執行以下操作,要求薪水為每年95k美元,並在簽訂合同時支付不可退還的1萬美元的簽約獎金。在這種情況下,這可以激勵他們將您保留至少2年;兩年後,您的“平均”年收入為10萬美元,然後每隔一年,您的平均收入就會低於他們應支付的年收入(假設您沒有加薪,希望情況並非如此,但最糟糕的是-情況就是這個意思)。相反,如果您上班,立即讓他們告訴您回家而不回去,您花了大約30分鐘的時間得到了$ 10k的報酬,即$ 20,000 / hr!那是相當不錯的薪水!
關於搬家:什麼都不要說。去做就對了。但是,如果您要搬家,則在該區域沒有工作 ,這意味著從所有意圖和目的出發,您仍然處於“失業狀態”。我不知道細節(我不是人力資源),但是我不認為通常的策略會因您目前的工作而更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