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英國有一個為期8個月的合同的員工。開始之前,我們同意他們帶兩個星期的假期回家歐洲(這裡沒有問題)。他們為家人購買了機票。但是現在他們還要求回國後兩週的強制性隔離無薪假期,我會為此而苦惱。我對如何處理情況有些困惑,有什麼建議嗎?
他們有假期津貼,這是他們可以使用的,公平地說,他們想回家兩個星期。照原樣,如果沒有他們,我會很難管理兩個星期,但這是我的責任。如果他們確實去了,他們還必須在返回時進行強制性檢疫。 4週的缺勤時間太多了,尤其是對於8個月的合同(由於工作性質,合同期很可能不會延長)。
所以我想對假期,額外的兩個星期“不”,但是他們已經購買了機票。通常我會說,如果我要員工取消假期,那是我自己承擔的取消費用,但我並沒有帶走他們的假期。我還有其他選擇嗎?請僱員自己找四個星期的保險?該工作只能親自完成,因此無法進行遠程工作安排。為員工找到臨時替代者是昂貴且成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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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確,假期是在將來。不是他們回來並被迫隔離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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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這個問題比我預期的引起了更多關注-我猜很好。我的問題與@motosubatsu的答案一起閱讀得很好,我認為這很好。根本問題是,沒有一種簡單的方法可行。我不能阻止員工繼續他們辛苦的假期。員工露面並宣布“我們同意放假2週,但實際上我要離開4週,sayonara”也是不行的。很明顯需要折衷,但是甚至不清楚。採取原則立場並從單一角度來看,例如“您不能阻止員工休假,休假”或“只是解僱他們”之類的問題就沒了。
非常感謝您的所有答复,尤其是那些沒有站在我這一邊的邪惡意圖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