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總部位於薪水為X的國家A。公司在另一個國家B的開發中心,開發人員的薪水比國家A低20-25%。
鑑於兩國的開發人員在軟件開發方面具有相同的技能水平,作為B國的僱員,即使我在B國工作,我如何也可以從A國索取薪水?
因為公司要花費相同的金額(工資總額)。的確,他們在B國開設了辦事處以節省一些錢,並且生意很好,但對我來說不好。
那麼有沒有一個中間的解決方案可以留在公司裡並獲得加薪呢?
您將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PS:這與成為公司無關工資不足,這與來自其他國家/地區從事相同工作的其他開發人員的工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