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在一個月中退出是不專業的嗎?
Septagram
2015-09-08 18:11:5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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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9月7日,我決定辭職並告訴我的老闆。該公司是一個工作的好地方,因此我們決定以友好的條件離職。我們擁有的合同有一個為期1個月的租約條款,我們都同意-作為開發人員,我想在離開之前將所有鬆散的結局捆綁在一起。老闆告訴我,最好延長租約時間,這樣我的工作才能在10月底結束-超過1.5個月。正如他所說,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我未來的雇主,尤其是人事部門會認為這是一個非常糟糕的信號,表明該合同在一個月中期終止,這意味著我們已經以非常糟糕的條件分手了。

我知道,我待更長的時間將使公司受益,並且會同意一般情況,但是:

  1. 我相信一個月是公平的,足以完成剩下的工作我的工作,足以找到替代者。該公司目前未處於危機狀態。
  2. 由於簽證和居住問題,我將需要盡快離職後採取行動,而更長的延遲時間會增加我和我的風險家庭。
  3. ol>

    所以,我不想停留超過合法租賃期限。但是我(即將成為前任)老闆是正確的嗎?

    我們會在西班牙居住,如果有幫助的話,那麼將來半個月的辭職會否對我的簡歷造成污點?

我的回答是基於您的合同每月更新一次的假設,但我只是意識到,這可能不是您所說的“我的合同從月初開始”。您能否說明是否確實如此,或者您是否只是最初在每月的第一天(幾個月/年前)開始工作的正式員工?
@Lilienthal,,這是西班牙定期無固定期限的全日制僱傭合同(我認為[this](http://www.sepe.es/contenidos/empresas/contratos_trabajo/asistente/pdf/indefinido/Indefinido.pdf))現在沒有它可以與我比較)。它有指定的月薪,並提到了年薪總額。
您還有其他工作機會嗎?
AilizhfdwuCMT尚未。
專業人士辭職是最有利於他們退出的事情。當它最能滿足雇主的利益時,業餘人員就會辭職。 :)
沒有人要求您提供開始日和結束日。您剛剛說過,您從Smarch開始,於12月離開。 ;)
@DA非常精明,但請不要忘記,在大多數情況下,雙方的利益在某種程度上都是一致的。 :)
@Joe Strazzere:不幸的是,我也不知道西班牙的情況,但是在德國,這的確對準雇主是一個危險信號。這是因為定期辭職通常只能在每月的15號或最後一天生效;如果某人的最後一天是第8天,則可能會懷疑他們在沒有通知期的情況下被解雇了(這表明行為異常嚴重,例如盜竊)。但是正如我所說,那是德國。
您帖子中的某些位不會累加。公司是工作的好地方,由於簽證需要找新工作嗎?看來您離開的條件並不好。否則,您將等到找到另一份工作。當然看起來那裡發生了什麼事。
我不建議在排隊新工作之前離開。
我想我不記得曾經在某個月的特定日期離開過。不過,通常是在星期五,因為一周的工作單位或多或少。
@njzk2不是特定於文化的嗎?我本人來自一種以月為工作單位的文化。您將獲得每月付款以及其他所有費用。毫不奇怪,我的觀點類似於chirly的觀點,在月中離開是不尋常的。
@AndrejaKo我也得到每月付款(儘管我以前的工作使用2週付款)。工作分配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您所做的工作,但是我通常認為我應該在離開週末之前結束當前的工作
@DA不確定我是否想成為一名專業戒菸者;)。
六 答案:
HLGEM
2015-09-08 18:38: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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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完全不專業。當您退出時,沒有其他人會在意。他在玩你。但是,您的合同義務是發出一個月的通知,並且只要您保留該通知,那麼其他任何雇主都不會認為這很奇怪。老實說,我的簡歷上只有年和月的信息,他們怎麼會甚至知道您離開的確切日期?

但是,如果您延長通知時間,可能會花掉新工作,所以不要同意這一點而無需諮詢新雇主。

同意我討厭雇主試圖扮演這樣的人。
@user1108非常感謝StackExchange,他們可以將它們淘汰。 ;)
提前1個月通知和按月簽約(即以整個月為單位)是有區別的。如果他要離開合同中期,那將*看起來很糟糕。不確定是在問題中還是在情況中,但您需要先澄清一下,他才沒有義務。簡歷不包括開始/結束日期,但您確實有參考。
來自OP的@JamesRyan:“我的老闆告訴我,最好延長租約時間,這樣我的工作才能在10月底結束。”我讀這句話的意思是:“老闆要求我提出一些要求我必須同意的延期要求。”如果OP的老闆希望OP保留更長的時間,並有要求該OP的合同條款,那麼為什麼需要擴展任何內容?沒錯,我只是在推斷一點,雖然沒有明確說明,但對我來說似乎很清楚。
@jpmc26可能是,但是他稱其為租賃時間的事實向我暗示了翻譯中可能會丟失一些東西。澄清情況要比依靠可能不正確的假設更好。
Lilienthal
2015-09-08 18:39:5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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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未來的雇主會知道您的特定合同是在每月的第一天開始的,如果他們這樣做了,他們將不在乎。根據您最後一天的時間,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假設您和您的前雇主以糟糕的條件辭職。許多簡歷甚至都省略了在工作歷史中指定日期的信息,因為它沒有價值。

如果您辭職後不久沒有其他工作需要排隊,那麼很有可能他們會問您為什麼沒有新工作就離開,因為 可能是自願終止合同的潛在危險,他們可能會懷疑您被解僱或放手了。但是,到那時,您只需給出離開的任何理由(只要是一個好理由)就可以了。

總結一下,不,原因您的經理提供的不是延長您的通知期限的有效。如果您的下一家公司要求您在某一天開始工作,或者您出於個人原因不延長通知期限,即使只是在工作之間進行急需的假期,那麼請堅持不懈:“對不起,我致力於確保順利過渡,但我需要最後一天在Xth。”

為“沒有未來的雇主會知道... [或] ...照顧”而+1。為了簡單起見,我(英國)總是簡單地在簡歷上給出月-月的日期(例如“ 2012年8月至2015年3月”),沒有人對這些日期是哪一天最感興趣是。
究竟。誰會知道您以前的合同的細節?似乎OP對此思想過度。
PerroVerd
2015-09-09 13:21: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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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西班牙國民,答案是否定的。沒人關心合同的開始或結束日期。人力資源部會在您的職業生涯中尋找差距,但月薪差距會很大,而不是幾週的差距。

無論如何,您會發現合同結束日期的很大一部分集中在該月的最後一天。原因是在西班牙,我們有月薪,通常所有的文書工作都在這幾天完成。

另一個重要的事情是,您有假期(每年21-23天),所以如果您還有剩余天數您必須確保將它們包括在上一份工資中(西班牙語為“ finiquito”)

coteyr
2015-09-08 23:39:0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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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確實在招聘的人,我可以說對我自己來說,我通常只關注彼此相對的開始和結束日期,而不是一個人看。

我不在乎您的工作是否在8月15日停止。如果您的工作在8月15日停止並且在第二年的6月1日之前沒有“新工作”,我會很在乎。即使在這種情況下,與您實際退出的實際日期相比,與月數的關係也更大。要使事情變得不那麼重要,只會在面試中引起一個問題,即“為什麼你這麼長時間沒有工作?”

重點是,你離開的時間不關乎在您離開時,您會在合理的時間內流向新工作,以減少任何技能“生鏽”,並表明您為過渡做好了提前計劃,而不僅僅是“走出深淵”。致電您的推薦人時,將解決您離開的方式(有無通知,有多少通知以及您是否突然離開公司)。

您離開哪一天根本不重要。十分之九的時間我什至都不知道。通常(無論如何,這裡)人們安排他們的通知與工資表一致,以減少“最後一張薪水支票”的麻煩。這會導致各種“結束日期”。

Michal
2015-09-09 13:52: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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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這是來自另一個歐盟國家/地區的觀點

檢查您的合同的真正含義-在某些國家/地區,例如在捷克共和國,有一項法律當您辭職時(我想您和您的老闆達成了終止合同的共同協議,因此這不是正式的“辭職”),租約期限在下個月的第一天開始。因此通常發生的情況是,人們在29日/ 30日辭職,並把所有剩餘的休假天從租賃期結束算起(因此,他們通常只工作幾週)。那不專業嗎?我不知道,但是它經常非常發生。我認為從您的角度來講,這並不是不專業。

我只想與您以及對未來感興趣的人分享一下。

IDrinkandIKnowThings
2015-09-08 20:13: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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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即將成為前任)老闆是正確的嗎?將來半個月後退出會不會對我的履歷造成影響?

可能是的。但實際上,這只會對您接下來的幾位雇主產生影響。如果您建立了穩固的就業歷史,即使他們注意到這裡出現問題,也不太可能造成任何問題。畢竟,大多數人在職業生涯的某個時候都被解雇了。這是一個學習的機會,大多數雇主比您的早期職業更關心最近的歷史。

對雇主來說,更大的問題可能是您辭職而又沒有新工作去。許多人(適當地或不適當地)認為這是不負責任的。我個人將花費額外的時間找到新職位。如果您很快找到了一個不錯的選擇,則可以從該月的第一天開始。如果不是這樣,那麼您將有一個尋找下一個職位的機會,並且需要在銀行中多花幾週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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