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受了採訪,並告訴我薪水期望是X +。他們問了我目前的薪水,然後我說Y(實際上我的Z薪水比Y少,但我確實覺得我在目前的公司中薪水不足)。
幾天后,他們給了我等於我當前薪水的薪水。另外,要約郵件中沒有任何最低承諾期。我回答他們,根據我的經驗,我要花更多錢,並且至少要X(X> Y)。
他們要求進行一次面試,我做得很好。這次他們提到他們還希望至少有一年的最低承諾,而最初的報價中沒有承諾承諾,他們還要求我出示當前工資表作為我目前工資的證明(顯然低於我聲稱的工資),如果我可以將當前工資設為Y,就可以得到預期的工資(X)。
現在,很明顯,我無法向他們顯示我的工資單比我聲稱的少所以我應該怎麼做?我是否應該拒絕提供其他其他原因(例如最低承諾條款)的報價,還是?
另外,由於公司中沒有“ HR”,因此工程部門負責人採訪了我。他是不是通過索要我的薪水單來跨越任何界限,還是應該以其他方式處理他?
有任何建議我應該如何處理這種情況?
我正在考慮以下選項:
- 以目前提出的最低承諾問題為藉口拒絕報價(在第一次面談或最初的報價)
- 告訴他們我與當前的HR交談過/已查看我的當前合同,並且由於保密條款,我無法共享薪水錶。
您認為還有其他選擇嗎?
清除空氣:
X->我的期望薪水
Y->我說我有當前工資的數額
Z->我的實際當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