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偽造承諾書
Ashlyn Mathews
2018-05-15 21:05:26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過去,我的雇主相當不道德。業主似乎不太在乎合規性,一切都很瘋狂。我目前正在尋找新職位。

但是,今天,我被要求完成一項我認為完全不道德和違法的任務。但是,他們向我保證一切正常,這是我完成任務的工作。

我們為各種聯邦機構(DHS,DoD,陸軍等)提供IT服務。有時您會提出建議

今天,我的老闆告訴我要從另一份文件中籤名,並為沒有這份工作的個人簽署一份承諾書。對我們正在競標的機會一無所知。

因為它不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檔,所以他們說這沒什麼大不了的,而且我們之前已經與這個人進行過合作。

我的意思是,在任何事物上偽造名稱都是不可接受的。我該怎麼辦?

只是在這裡扮演惡魔的擁護者-您如何知道擁有該簽名的個人不了解其作品和/或不贊成使用其簽名?我不想表現出支持明顯的欺詐行為的外觀,但是當我進行諮詢時,通常會保留顧問的簽名,以便將其用於此類信件-未經每個人的明確同意特定信函-顧問基本上同意了必要時以這種方式使用它們的同意。這是業界的慣例。
您是否有任何原因不能或不應該直接詢問此員工,是否他們已經按照dwizum的描述授予了公司使用其簽名的權限?
七 答案:
nvoigt
2018-05-15 21:29:54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假設您想保持守法公民,就應該拒絕。

這是欺詐。這是簽名的原因,而不僅僅是印刷名稱。偽造簽名是非法的,文檔是否非常重要或只是“一點”重要都沒有關係。

拒絕這樣做。盡快尋找新工作。

根據您的感受,將其報告給適當的主管部門。

哦,國防部和朋友們……他們不會忘記這樣的事情。老實說,OP可能不會被捕獲。它不太可能被檢查,如果是,則經理可能會認為他們已將其簽名作為文檔的一部分。(請注意,我不建議這樣做,我只是從統計學上說,他們不太可能被抓住。)但是,如果確實被抓住了,他們在政府相關部門的職業基本上就結束了。當然,請告別任何安全檢查。
@corsiKa以及他們的職業生涯。具體取決於OP被定罪的內容,它很容易破壞他們將來獲得任何高責任工作的機率。
請*做*舉報,如果您不這樣做的話,我們會鼓勵他們,而且他們日後可能會在文件下偽造您的簽名,如果這樣做對他們有好處...最好事先記錄並報告趨勢。
是的,欺騙政府,這就是可能導致聯邦監獄入獄的時間。
我很抱歉在這裡搖晃船,但很抱歉,老闆可能已經得到有關個人的許可,可以讓其他人在自己的名字上簽名,在這種情況下,可能並不非法,https:///www.criminaldefenselawyer.com/resources/if-someone-gives-me-permission-sign-their-name-have-i
這個+100。我有一個在房地產工作的朋友。他的老闆要求他在Photoshop中籤名和其他惡作劇。他們被抓住了。老闆在監獄裡,我的朋友認罪,經多年緩刑,現在是被定罪的重罪犯。毀了他的生活。
另外的想法:由於涉案的人不止一個人,因此被視為欺詐的“陰謀”,這會帶來更多的懲罰。請盡快逃離這份工作!
我在DHS附近工作了十多年,所以我了解OP的情況。可以確認,即使感覺到1%的粗略度,也*是*粗略的。這個答案是正確的答案。如果您有書面提出問題的建議,我也建議您打印/保留一份副本,以免日後提出異議。
Old_Lamplighter
2018-05-15 21:50:30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好吧,現在您已經完全可以控制了。盡快與專門從事僱傭法的律師見面,並讓他們知道一切,更新簡歷,並在律師認為您應該這樣做後立即離開。

這不僅是欺詐,而且您可能也是如果你什麼都不說,那就參加它。再次,這就是為什麼您需要盡快聘請律師。作為avvo.com或簡單的Google搜索。當地律師協會也可以為您提供幫助。或者,如果您認識律師,則可以要求他轉介一名專門從事僱傭法的律師

@TKK和其他人,我做了一個[meta post](https://workplace.meta.stackexchange.com/q/5216/73255),如果有人感興趣的話,這可能是繼續討論的更好地方。
thursdaysgeek
2018-05-15 21:58:25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如果確實沒什麼大不了的,那麼您的老闆應該願意給您發送一封電子郵件,清楚地指示您完成此任務。告訴你的老闆,這似乎不合適,但是如果他們發送電子郵件說明需要做什麼,那麼你會做到的。

如果你的老闆不願意這樣做,那麼您應該恭敬地拒絕執行此任務。

目標是現在就保留您的工作,以便您有時間(可能有必要)找到另一份工作,而不會做任何違法的事情,因為這樣可能會導致您丟下車。 / p>

如果他們確實向您發送了電子郵件,請確保在執行任務之前將其轉發給您自己的異地電子郵件。您想要該電子郵件的副本,使他們無法刪除。

如果您確定它是非法的,並且老闆願意給您書面指示,那麼您可以將這些指示發送給律師找出您或老闆是否正確。如果這是非法的,那就不要做!但是,如果老闆願意給您書面指示,那可能就可以了(或者至少老闆認為還可以)。

並且在轉發時,請確保包括所有原始標頭等。
如果我要做違法的事情,收到一封確認* I *要做違法的電子郵件似乎不是最好的選擇。即使電子郵件被接受為證據,他遵循命令的事實是否真的意味著他可以免受偽造指控的侵害?在我看來,對由誰進行偽造的合理的可否認性更安全,不是嗎?
無疑可以更輕鬆地向您自己的律師提出請求,這樣他們可以(如果不是)應採取的行動。並且擁有書面文件意味著,如果您以後需要在律師指示不要執行該任務的基礎上拒絕該任務,那麼他們就不能說您對它的理解很差。
@AndréParamés-要求發送電子郵件是在沙子上劃清界限的一種清晰方法-如果它是非法的,則老闆不太可能明確暗示自己。而且,正如安吉爾所說,這還給您一些具體的問題,可以詢問律師,老闆是否真的認為還可以,並且願意發送電子郵件。
@AndréParamés:重點是要他們通過電子郵件告訴您“這不是非法的”。例如“我擔心使用別人的簽名。我們是否可以(可以簽名的人)同意我們這樣做?”如果事實證明您被騙去做違法的事情,那就不算多了。
@PeterCordes不好嗎?我是說,合法嗎?這是我的主要問題。“我的老闆說這是合法的”辯護實際上有效嗎?
@AndréParamés:我會*這樣*;有可能可行的方式([如評論中所述](https://workplace.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12253/forged-letters-of-commitment/112259?noredirect=1#comment348638_112253)),如果您可以證明您檢查了情況,然後應該會有所幫助。這對“我的老闆說殺死這個人還可以”是行不通的,因為一個有理智的人應該知道那總是非法的。但是有理由相信這根本不是“鍛造”。真誠地提出要求,而不是“公正”地提出要求並推卸責任。
-1
如果不建議實際執行此任務,則此答案會更好。要求書面確認是件好事,但仍然不能使您獲得從事非法活動的許可。
@PeterCordes IANAL,但家庭成員是法官:至少在德國,您應該了解聯邦法律。因此,“我的老闆說這還可以”絕對沒有幫助。
@DanielJour:好的,我看到了斷開連接。你和安德烈以為我是在問你的老闆那是什麼法律。我想問你的老闆為什麼這沒有違反法律。例如也許簽名的人已經同意這種做法,並且/或者獲得了“簽名”文檔的副本以進行檢查,或者已經指示您的經理希望他們對此簽名。(那可能仍然是非法的。。。)我認為這個答案只是在建議您讓老闆命令您這樣做,而不能說服您這樣做是合法的。我不同意* that *,因為您和André給出了理由。
@PeterCordes-該任務可能是非法的,也可能不是非法的,儘管OP認為它至少是可疑的(我同意)。但是,向老闆要求的不僅僅是口頭指示,這將使老闆清楚自己是否合法。如果老闆不認為這是合法的,則老闆將不希望給出可以用來對付他們的書面指示。這是查看老闆是否認為可以的一種方法。並且還為您提供了一些更具體的建議,供律師確定是否可以。只有這樣,OP才應該這樣做。
RandomUs1r
2018-05-16 02:25:51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我很驚訝沒有人提到明顯的東西:向您的雇主詢問法律澄清:

去找老闆,問他們做您想做的事情合法嗎,因為您不想親自違反法律。

我認為沒有人會反對您,並且如果他們未能提供解釋或告訴您只是這樣做,那麼最好(到目前為止)的選擇是聘請律師,因為政府簽約+ NDA可能導致反吹(還添加簽名,這樣就不會在期中被解僱)。

他們能做的最糟糕的事情是什麼?解僱你問嗎?那可能是錯誤終止的理由(如果不是隨意的話)+您也不想為他們工作。

編寫排放法規的大眾工程師被判入獄。
DoubleD
2018-05-16 04:42:56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如果您想讀一本書,應該做幾件事。

通知請求主題,或直接請求他的允許/簽名。

此人對於是否提交簡歷和承諾書擁有最終決定權。

他應該知道與他的姓名相關的提案或投標書。

通知代理商。可能的話,匿名進行。

我前一段時間為一家既定的承包商工作。這不是事情的完成方式。

您公司的建議並非出於真誠,應從考慮中刪除。

如果他們有理由相信此人會做出承諾,則應在他的知情同意下獲得簽名沒有問題。

與您所在州的勞工部門聯繫。

如果有舉報者或不當解僱的保護措施,他們可以告訴您如何利用它們。

不幸的是,就業法因州而異,因此您的法律保護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您的生活和工作地點。

“通知請求主題”-這實際上應該是第一步。我們擁有總裁和總經理簽名的電子圖像,為方便起見,我們一直都在引用報價和證書。他們知道我們會這樣做,並且實際上更喜歡這樣做,因為否則,每次需要他們的“簽名”時,就很難打斷他們。
paparazzo
2018-05-15 22:52:07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IANAL(我不是律師)

即使對於您的老闆,我也不確定這是否會引起刑事指控。這是欺詐行為,但不確定是否會根據 RICO法案提起刑事訴訟。您仍然要遠離。這可能在law.stackexchange.com上會更好。

我認為該提案可能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開始時可能沒有人在場。但是偽造的簽名就是欺詐。該機構可能不會提出指控,但可能永遠不會再與該公司開展業務。您的老闆正冒著愚蠢的風險。

那是您的秘密通知,因為您沒有進行代理。要求您提供幫助。經理應該自己做。您必須擔心這會把您用作替罪羊。

如果您這樣做是因為害怕丟掉工作,那麼請確保您已書面提出要求,並表示反對。他們可以聲明您更改了電子郵件。傳喚服務器並不便宜也不容易。您可以抄送他/她的老闆,但事情可能對您不利。我認為拒絕會比抄送更好。

這就是說,當我擔任顧問時,我知道我的名字被用在許多我不知道的建議上。但是我以前曾以這種身份與他們合作過,他們知道我沒有長期合同的束縛。當然他們沒有偽造我的簽名。

“ [不是RICO,DAMMIT](https://www.popehat.com/2016/06/14/lawsplainer-its-not-rico-dammit/)”
@André非常高興能在Stack Exchange上看到Popehat的其他粉絲:D
user62847
2018-05-17 20:20:38 UTC
view on stackexchange narkive permalink

除非所有上級都無法操作圓珠筆,否則您不應簽字。您對此感到擔心是正確的。

除此之外,我站在您公司的一邊。他們試圖在一個市場上開展業務,買家堅持要求他們做出自己無法兌現的承諾。林肯釋放了奴隸。員工來來去去。組成RFP的小組只是試圖組建一個藉口銀行,如果情況惡化,他們可以用來告訴上司他們被騙了。



該問答將自動從英語翻譯而來。原始內容可在stackexchange上找到,我們感謝它分發的cc by-sa 4.0許可。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