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收到的一些薪水對我的經驗,我的技能來說太低了,但對於可能實現工作領域的基本人生目標來說太低了。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擁有房屋。我不是在談論擁有豪宅,也不是在第五大街上的高層住宅。我說的是在不需要繁重的通勤工作的地方實現適度住房所有權的合理目標。
關於中產階級工資停滯的文章很多。我不想對此進行辯論。但是在我看來,薪水水平和這些薪水應負擔的基本物品的價格之間存在脫鉤。
另一種表達方式:如果某個地區的生活成本如此太高了,以至於工作所提供的薪水無法提供足夠高的儲蓄率以至於無法切實地儲蓄來購買房屋,員工應該怎麼做?假設永遠不要搬家和/或租房。
我的問題是,在薪資談判中提出這些條件是否可以接受。如果他們說:
“我們真的不能為您提供超過$ X的價格”
回來說:
“好吧,在研究了該地區的生活成本,房屋平均價格以及房屋市場的競爭力之後,我只是看不到如何能夠負擔得起薪水$ X的房子。“
或者這是不專業的嗎?
我知道他們仍然可以自由選擇要約,並且可能事實是,雙方之間無法達成僱傭協議。但是我也擔心會以這樣的方式以非專業的方式出現:
“您的個人財務目標是您的業務。我們只是在告訴您現實情況為我們提供工作。服務您的財務目標不是我們的工作。“
我發現這樣的回答是非常卑鄙的,因為您只能相信,如果您接受其他某些事情,例如:
- 想要在該地區建造一座簡樸的房子實在是太過困難了。您應該停止想要它。
- 雇主不必出於真實生活成本的考慮,以競爭性方式對自己的工作報價進行定價,而僅是就其他雇主的行為進行競爭性定價 ol>
從規範的意義上講,這兩種觀點對我來說都是無法接受的(例如,即使您喜歡自由市場,上述第2點對社會而言也純粹是價值破壞性的,而不是提及個別工人)。